灭
意思解释
灭滅
miè基本解释
①火熄。熄~。
②完,尽,使不存在。~口。~亡。不可磨~。~族(古代的一种残酷刑罚,一人犯罪,株连他的父母兄弟妻子等亲属,都被一起杀掉)。
③淹没。~顶之灾。
详细解释
动词
1.形声。从水,烕( miè )声。简化字“灭”为截取“烕”中下部,被通常附会为会意。本义:消灭;除尽。
2.同本义。
灭,尽也。 灭,绝也。 国之灭亡无日矣。 家有既亡,国有既灭。 以小畜大灭。 谁得而族灭也? 六国破灭,非兵不利,战不善,敝在赂秦。 秦皇灭典,亦造仙诗 灭韩亡 魏。
灭于绛;一朝而灭;灭亲(断绝亲族间的关系);灭户(全家皆死,宗嗣断绝);消灭(使消灭;除掉;灭亡);毁灭(摧毁消灭);灭夷(消灭);灭劫(毁灭的灾难)
extinguish; obliterate; be destroyed; perish;
3.消失,隐没。
何(荷)校(木枷)灭耳。 尔曹身与名俱灭。
灭抹(埋没);灭名(名誉尽失);灭身(丧身,毁灭自身);灭没(湮没;隐没);灭景(隐没形影,指隐居)
disappear;
4.熄灭。
火不灭。
灭却(熄灭);灭息(熄灭)
fire or light goes; extinguish;
5.淹没。
过涉灭顶。
drown; submerge;
6.涂抹改动 。
灭刺(让名刺上的字迹消隐,指不愿投刺干谒);灭青(指古代用刀削改竹简上的字句)
alter;
外语翻译
- extinguish; wipe out, exterminate
- abschalten, ausmachen, beenden (V), ertrinken (V), löschen, ausmachen (Licht, Feuer, Kerze) (V), vernichten (V), erloschen (Licht, Feuer, Kerze) (Adj)
- éteindre, exterminer
康熙字典
康熙字典原文
正文
古文: 𣹹 、 𢦹
《唐韻》:亡列切;《集韻》:莫列切,𡘋音搣。《說文》:盡也。《周禮・夏官》大司馬,九伐之灋,外內亂,鳥獸行,則滅之。【註】毀其宗廟社稷曰滅。
义又,沒也。《易・大過》:過涉滅頂。
义又,火熄也。《書・盤庚》:若火之燎于原,不可嚮邇,其猶可撲滅。
又,《韻補》叶明祕切,音媚。曹植〈夏啓讚〉:大戰于甘,有扈以滅;威振諸侯,元功克乂。
注解
〔滅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巳集上,康熙部首是水部。
〔滅〕字拼音是miè,左右结构,可拆字为氵、烕。
〔滅〕字造字法是形聲。从水,烕( miè )聲。本义是消滅;除盡。
〔滅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㈠ [miè] ⑴ 火熄⑵ 完,尽,使不存在⑶ 淹沒
说文解字
《说文解字》(大徐本)
卷别卷十一上反切亡列切頁碼第376頁,第6字續丁孫
滅
異體𢦹、𣹹
盡也。从水烕聲。
《说文解字系传》(小徐本)
卷别卷二十一反切彌悅反頁碼第920頁,第1行,第2字述
盡也。從水烕聲。
鍇注臣鍇曰:「烕音血。」
《说文解字注》(段注本)
卷别卷十一上反切亡列切古音第十五部頁碼第2262頁,第3字許惟賢第984頁,第5字
盡也。从水。烕聲。
段注此舉形聲包會意。亡列切。十五部。
白话解释
灭,全毁,无一幸存。字形采用“水”作边旁,“烕”作声旁。
字形解说
烕是滅的本字,滅為烕的後起字。烕,甲骨文之字形或作從火、戉聲,或另於戉聲下加「又」形,以示滅火之意。戰國文字因形似之故,已將戉訛作戌,篆文承之作烕。滅,戰國文字從水、戌(戉的形誤)聲,篆文從水、烕聲。古文字之聲符雖有訛變或代換,乃文字衍化之通例,並不影響字義。從水,表示與水相關;烕聲,表示音讀,也表示滅火之意。在六書中屬於形聲兼會意。隸變作、
,楷定作滅,規範字作「灭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