貣
意思解释
貣
tè基本解释
①求乞。《説文•貝部》:“貣,从人求物也。”
②借貸。《廣韻•德韻》:“貣,假貣,謂從官借本賈也。”
③貸免;寬恕。《新唐書•酷吏傳•崔器》:“李峴等執奏,乃以六等定罪,多所厚貣。”
④通“忒”。變更;差錯。清朱駿聲《説文通訓定聲•頤部》:“貣,叚借為忒。”
康熙字典
康熙字典原文
正文
《唐韻》:他得切;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、《正韻》:惕得切,𡘋音忒。《說文》:從人求物也。《廣韻》:假貣,謂從官借本賈也。《前漢・韓王信傳》:旦莫乞貣蠻夷。《後漢・桓帝紀》:若王侯吏民有積穀者,一切貣得十分之三。【註】貣,吐得反。
又,《廣韻》:徒得切;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、《正韻》:敵德切,𡘋音特 —— 義同。《後漢・桓帝紀》〔註〕:又,徒得反。
义又,同「忒」。《史記・微子世家》:卜五占之用,二衍貣。〇【按】《書・洪範》作忒。
义《五經文字》:貸,相承或借爲貣字。互詳貸字註。
注解
〔貣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酉集中,康熙部首是貝部。
〔貣〕字拼音是tè,上下结构,可拆字为弋、貝。
〔貣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㈠ [tè] ⑴ 求乞。《説文•貝部》:“貣,从人求物也。”⑵ 借貸。《廣韻•德韻》:“貣,假貣,謂從官借本賈也。”⑶ 貸免;寬恕。《新唐書•酷吏傳•崔器》:“李峴等執奏,乃以六等定罪,多所厚貣。”⑷ 通“忒”。變更;差錯。清朱駿聲《説文通訓定聲•頤部》:“貣,叚借為忒。”
说文解字
《说文解字》(大徐本)
卷别卷六下反切他得切頁碼第204頁,第17字續丁孫
貣
从人求物也。从貝弋聲。
附注段玉裁注:「代、弋同聲,古無去、入之別;求人施人,古無貣、貸之分。由貣字或作貸,因分其義,又分其聲……經史內貣、貸錯出,恐皆俗增人旁。」
《说文解字系传》(小徐本)
卷别卷十二反切他得反頁碼第522頁,第3行,第2字述
從人求物也。從貝弋聲。借也。
鍇注臣鍇曰:「《史記》曰『漢武帝時,縣官無錢從人貣馬』是也。」
《说文解字注》(段注本)
卷别卷六下反切他得切、徒得切古音第一部頁碼第1118頁,第3字許惟賢第493頁,第8字
從人求物也。
段注從人猶向人也。謂向人求物曰貣也。按代弋同聲。古無去入之別。求人施人。古無貣貸之分。由貣字或作貸。因分其義。又分其聲。如求人曰乞。給人之求亦曰乞。今分去訖,去旣二音。又如假借二字,皆爲求者予者之通名。唐人亦有求讀上入,予讀兩去之說。古皆未必有是。貣別爲貸。又以改竄許書。尤爲異耳。經史內貣貸錯出。恐皆俗增人旁。𧎢字《經典釋文》、《五經文字》皆作𧎢。俗作蟘。亦其證也。《周禮》泉府。凡民之貸者。注云:貸者謂從官借本賈也。《廣韵》卄五德云:貣謂從官借本賈也。其所據《周禮》正作貣。而《周禮》注中借者予者同用一字。《釋文》別其音。亦可知本無二字矣。
从貝。弋聲。
段注他得切。亦徒得切。一部。按古多假貣爲差忒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