桉
意思解释
桉
ān基本解释
◎常绿乔木,树干高而直,木质致密,供建筑用,枝叶都可提取按油供药用或制香料。树皮可制鞣料。亦称“玉树”、“黄金树”、“有加利”。
详细解释
名词
◎桉树 。桃金娘科桉属植物的泛称。常绿乔木。
eucalyptus; gum;
国语辞典解释
桉
àn详细解释
名
1.同“案”。
《字汇 · 木部》:“桉,同案。”
2.植物名。姚金娘科桉树属,常绿乔木。原产于澳洲。树皮粗糙,状如杉皮。叶互生,卵状或长椭圆状披针形,先端尖锐,表面深绿色,侧脉显著,与主脉几相交成直角。蒴果杯形。生长迅速,主供观赏,木材可供建筑用。
外语翻译
- eucalyptus globulus
康熙字典
康熙字典原文
正文
义同「案」。
义又,宋曾鞏《耳目志》:孟光舉桉齊眉。俗直謂几案耳。呂少衞云:桉乃古椀字,故舉與眉齊。張衡〈四愁〉詩何以報之靑玉案,謂靑玉椀也。據此則〈考工記〉案十有二寸,亦作此解爲當。
注解
〔桉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辰集中,康熙部首是木部。
〔桉〕字拼音是ān,左右结构,可拆字为木、安,五行属木。
〔桉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㈠ [ān] ⑴ 常绿乔木,树干高而直,木质致密,供建筑用,枝叶都可提取按油供药用或制香料。树皮可制鞣料。亦称“玉树”、“黄金树”、“有加利”。
说文解字
《说文解字》(大徐本)
卷别卷六上反切烏旰切頁碼第189頁,第30字續丁孫
案
几屬。从木安聲。
《说文解字系传》(小徐本)
卷别卷十一反切烏旰反頁碼第479頁,第1行,第1字述
几屬。從木安聲,
鍇注臣鍇曰:「案所凭也。」
《说文解字注》(段注本)
卷别卷六上反切烏旰切古音第十四部頁碼第1040頁,第7字許惟賢第458頁,第8字
几屬。
段注《考工記》。《玉人》之事。案十有二寸。棗栗十有二列。大鄭云:案,玉案也。後鄭云:案,玉飾案也。棗栗實於器。乃加於案。戴先生云:案者,棜禁之屬。《儀禮》注曰:棜之制。上有四周。下無足。《禮器》注曰:禁,如今方案。隋長。局足。高三寸。此以案承棗栗。宜有四周。漢制小方案局足。此亦宜有足。按許云几屬,則有足明矣。今之上食木槃近似。惟無足耳。楚漢《春秋》。淮陰侯謝武涉。漢王賜臣玉案之食。《後漢書・梁鴻傳》。妻爲具食。不敢於鴻前仰視。舉案齊睂。《方言》曰:案,陳楚宋魏之閒謂之𣞐。自關而東謂之案。後世謂所凭之几爲案。古今之變也。
從木。安聲。
段注烏旰切。十四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