𣦶
一部4画独体字U+239B6
意思解释
基本释义
𣦶
◎同“歹”。
康熙字典
康熙字典原文
正文
《字彙》:多攺切,戴上聲 —— 好之反也。《集要》:悖德逆行曰𣦶。俗作歹,誤。
义又,田汝成《炎徼紀聞》:南蠻稱人曰𣦶,自稱亦曰𣦶,猶晉之言咱、楚之言儂也。
注解
〔𣦶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辰集下,康熙部首是歹部。
〔𣦶〕字拼音是dǎi,独体字。
说文解字
《说文解字》(大徐本)
卷别卷四下反切五割切頁碼第126頁,第17字續丁孫
𣦵
異體歺、歹、𣦶
𠛱骨之殘也。从半冎。凡歺之屬皆从𣦵。讀若櫱岸之櫱。
鉉注徐鍇曰:「冎,剔肉置骨也。歺,殘骨也。故从半冎。」
鉉注臣鉉等曰:義不應有中一。秦刻石文有之。
𡰮
異體𡰤
古文歺。
附注鈕樹玉校錄:「《玉篇》作『歹』,重文作『歺』。」
《说文解字系传》(小徐本)
卷别卷八反切顏遏反頁碼第327頁,第1行,第1字述
𠛱骨之殘也。從半冎。凡歺之屬,皆從歺。讀若櫱岸之櫱。
鍇注臣鍇曰:「冎,剔肉置骨也;歺,殘骨,故從半冎。」
反切………頁碼第327頁,第2行,第1字述
古文歺。
鍇注臣鍇曰:「殘骨形也。」
《说文解字注》(段注本)
卷别卷四下反切五割切古音第十五部頁碼第643頁,第3字許惟賢第287頁,第9字
𠛱骨之殘也。
段注《刀部》曰:𠛱,分解也。殘當作㱚。許殘訓賊。㱚訓餘。後人輒同之也。
从半冎。
段注冎,剔人肉置其骨也。半冎則骨殘矣。鉉曰:不當有中一。《秦刻石》文有之。
凡歺之屬皆从歺。讀若櫱岸之櫱。
段注櫱岸未聞。櫱當作屵。屵者,岸高也。五割切。櫱音同。葢轉寫者以其音改其字耳。十五部。《五經文字》、《九經字樣》音兢。非。
古文歺。
段注古文殂,古文殪,古文死,古文伊皆從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