尺
意思解释
尺
chǐ基本解释
①中国市制长度单位(亦称“市尺”。一尺等于十寸。西汉时一尺等于0。231米,今三尺等于一米)~素(a。一尺长的白绢,借指小画幅;b。书信)。~短寸长。~牍。
②量长度的器具。竹~。
③像尺的东西。铁~。仿~。戒~。
④形容微少或短小。~布。咫~天涯。
详细解释
名词
1.指事。小篆,从尸,从乙。“尸”象人卧的形象。“乙”是个标识,周制寸、咫、尺、仞、寻、常诸度,皆以人之体为法。本义:十寸。
2.同本义,量词。长度单位 [chi, a unit of length (3chi=1 meter)]。
尺,十寸也。人手却十分动脉为寸口。十寸为尺,所以指斥规榘事也。
3.按,古代长度单位。各代制度不一。
尺一(尺一板、尺一书、尺一牍、尺一诏等都是指诏书。古时诏板长一尺一寸,故称天子的诏书为“尺一”。“尺一”又指书信)
4.。中医诊脉部位之一。手掌后桡骨高处下为寸;寸下一指处为关;关下一指处为尺。
尺中(尺脉)
chi pulse;
5.尺子,量长度的器具 。
平行尺;折尺;滑尺。
ruler; rule;
6.喻法度或标准 。
尺墨(法规,法制)
laws and institutions;
7.像尺一样的条状物 。
镇尺;戒尺;尺简(古代用以书写文字的竹木简);尺疏(奏章)
ruler-like things;
8.信件,信札 。
尺书(书,信;书籍);尺素(短笺,书信)
letters;
形容词
1.喻短小或狭小的。
尺泽之蜺也。
尺土(形容极为狭小的土地);尺地(极少的土地);尺铁(短小的铁制武器)
tiny;
2.另见 chě。
尺
chě基本解释
◎中国古代乐谱的记音符号,相当于简谱的“2”。
详细解释
名词
1.中国民族音乐音阶上的一级,乐谱上用做记音符号,相当于简谱的“2”,如“工尺”。
a note of the scale in gongchepu, corresponding to 2 in numbered musical notation;
2.另见 chǐ。
国语辞典解释
尺
chǐ详细解释
名
1.量词。计算长度的单位。一公尺等于一百公分;一台尺约三十公分;一市尺等于零点三三三公尺。
2.量长短的器具。
皮尺、铁尺。
3.像尺的条状物。
镇尺、戒尺。
形
◎微小的。
《孟子 · 公孙丑上》:“尺地莫非其有也,一民莫非其臣也。”
尺寸之功。
两岸词典解释
尺
chǐ详细解释
1.测量长度或绘图的器具。
皮尺、铁尺、直尺、卷尺。
2.像尺的条状物。
镇尺、戒尺。
3.渺小;细微的。
尺寸之功。
4.量词。用于计算长度。一公尺等于100公分;一台尺约30公分;一市尺等于0.333公尺。
外语翻译
- Chinese measure approx. 'foot'
- Che (die vierte der fünf Musiknoten) (Eig, Mus), Lineal (S, Math), Chi, chin. Fuß ( Längenmaß: 1, 3 Meter ) (S), Lineal, Zollstock (S), linealförmiges Gerät (S)
- (un des caractères utilisés pour représenter une note de musique dans la notation gongche), pied, 0, 3561 m, règle
康熙字典
康熙字典原文
正文
《廣韻》、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、《正韻》𡘋昌石切,音赤。《說文》:十寸也,人手郤㊟〔「郤」字,《說文》作「卻」,形近而誤〕十分動衇爲寸口,十寸爲尺,規矩事也,从尸、从乙,乙,所識也。周制,寸、尺、咫、尋、常諸度量,皆以人體爲法。《家語》:布指知尺,舒肱知尋。《前漢・律歷志》:度量衡皆起於黃鐘之律,一黍爲分,十分爲寸,十寸爲尺。蔡邕《獨斷》:夏十寸爲尺,殷九寸爲尺,周八寸爲尺。《周禮・地官》:置丈尺於絹布之市。
又,大尺曰施。《管子・地員篇》:其施五尺。【註】施音遺,大尺之名。
义又,《小爾雅》:五尺謂之墨。〈周語〉:不過墨丈尋常之閒。【註】五尺爲墨,倍墨爲丈。今木工各用五尺以成宮室,其名爲墨,則墨者工師之五尺也。
义又,唐《輦下歲時記》:二月朔日爲中和節,賜大臣戚里尺,謂之裁度民閒。
义又,法三尺,謂以三尺竹𥳑書寫法律,故俗謂舞文爲弁髦三尺。今以三尺爲𠛬具,非也。
又,叶昌約切,音綽。《詩・魯頌》「是尋是尺」,叶下作若。
义《韻會》:通作赤。
考證
《說文》周制,寸,尺,咫,尋,常,諸度量皆以人體爲法。
謹照原文常字下增仞字。
《周禮・地官》置丈尺於絹布之市。
謹照原文地官改爲司市疏,市改肆。
注解
〔尺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寅集上,康熙部首是尸部。
〔尺〕字是多音字,拼音是chǐ、chě,独体字,可拆字为尸、㇏,五行属火。
〔尺〕字造字法是指事。小篆,从尸,从乙。“尸”象人卧的形象。“乙”是个标识,周制寸、咫、尺、仞、寻、常诸度,皆以人之体为法。本义是十寸。
〔尺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㈠ [chǐ] ⑴ 中国市制长度单位(亦称“市尺”。一尺等于十寸。西汉时一尺等于0。231米,今三尺等于一米)⑵ 量长度的器具⑶ 像尺的东西⑷ 形容微少或短小㈡ [chě] ⑴ 中国古代乐谱的记音符号,相当于简谱的“2”。
说文解字
《说文解字》(大徐本)
卷别卷八下反切昌石切頁碼第279頁,第1字續丁孫
尺
十寸也。人手卻十分動脈爲寸口。十寸爲尺。尺,所以指尺䂓榘事也。从尸从乙。乙,所識也。周制,寸、尺、咫、尋、常、仞諸度量,皆以人之體爲法。凡尺之屬皆从尺。
《说文解字系传》(小徐本)
卷别卷十六反切昌夕反頁碼第709頁,第7行,第1字述
十寸也。人手卻十分動脈爲寸口,十寸爲尺。尺,所以指尺規矩事也。從尸,從乙。乙,所識也。周制寸、尺、咫、尋、常、仞諸度量,皆以人之體爲法。凡尺之屬,皆從尺。
鍇注臣鍇曰:「十分,一寸也。人所診脈處,五藏脈所會也。《家語》曰:『布指知尺,舒肱知尋。』《漢書》:武帝常讀東方朔上書,輒乙其處。是以乙爲記識也。」
《说文解字注》(段注本)
卷别卷八下反切昌石切古音第五部頁碼第1603頁,第1字許惟賢第704頁,第1字
十寸也。
段注寸,十分也。《禾部》曰:十髮爲程。一程爲分。十分爲寸。又曰:律數十二。十二禾秒而當一分。十分而寸。《漢志》曰:九十分黃鐘之長。一爲一分。十分爲寸。十寸爲尺。十尺爲丈。十丈爲引。而五度審矣。
人手卻十分動脈爲寸口。
段注《寸部》下亦曰:人手卻一寸動𧖴謂之寸口。鄭注《周禮》曰:脈之大𠋫要在陽明寸口。疏云:陽明在大拇指本骨之高處與弟二指閒。寸口者,大拇指本高骨後一寸是也。按大拇指本高骨後一寸,許所謂人手卻十分也。卻者,𢇛也。𢇛者,拓也。人手竟又開拓十分得動脈之處,是曰寸口。凡寸之度取象於此。
十寸爲尺。
段注十其長是爲尺。
尺,
段注逗。
所㠯指尺規榘事也。
段注指尺當作指𢇛。聲之誤也。指𢇛猶標目也。用規榘之事。非尺不足以爲程度。尺居中。下可晐寸分。上可包丈引也。《漢志》曰:寸者,忖也。尺者,蒦也。尺𢇛蒦三字同韵。
从尸。
段注主也。
从乙。
段注會意。昌石切。古音在五部。古書亦借赤爲之。毛晃曰:宋時案牘如此。
乙,
段注逗。
所識也。
段注漢武帝讀東方朔《上書》未盡。輒乙其處。題識之意也。以榘尺記識所度,故從乙。
周制。寸尺咫尋常仞諸度量。皆㠯人之體爲法。
段注寸法人寸口。尺起於寸。咫法中婦人手。尋八尺也。法人㒳臂之長。常倍尋。或曰:常當作丈。周制,八寸爲尺。十尺爲丈。人長八尺,故曰丈夫。《人部》曰:仞,伸臂一尋也。是仞尋無二。而此尋仞並舉。疑許主七尺曰仞之說。《人部》之解出後人改竄。非許原文。說詳《人部》。
凡尺之屬皆从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