焚
意思解释
焚
fén基本解释
◎烧。~烧。~毁。~化。~香。~书坑儒。~膏继晷(“膏”,油脂;“晷”,日影;形容夜以继日地用功读书或努力工作)。忧心如~。
详细解释
动词
1.会意。从火,从林。甲骨文字形,象火烧丛木。古人田猎,为了把野兽从树林里赶出来,就采用焚林的办法。本义:烧山。
2.用火烧山林宿草。
焚,烧田也。 焚咸丘。 焚林而田。
burn weeds and till;
3.烧。
焚,烧也。 焚如死如弃如。 遂从而尽焚之。 乃焚大槐。 焚百家之言,以愚黔首。 焚拜如前人。
玩火者必自焚;焚舟(烧毁渡船);焚池(祭祀时焚化祭品的器物);焚黄(烧掉黄表纸。祭告家庙祖坟,祷文写在黄表纸上);焚灼(烧、焚烧);焚帛(焚烧纸帛)
burn;
4.旧时的一种酷刑。用火烧死。
焚炙忠良。 凡杀其亲者焚之。
burn;
5.炙;烤 。
焚枯(烤煮干鱼);焚枯食淡(烤干鱼,食薄味)
roast;
国语辞典解释
焚
fén详细解释
动
1.烧。
《春秋 · 桓公七年》:“七年春二月己亥,焚咸丘。”
玩火自焚、忧心如焚。
2.古代刑罚之一。炮烙人犯。
《书经 · 泰誓上》:“焚炙忠良,刳剔孕妇。”《周礼 · 秋官 · 掌戮》:“凡杀其亲者焚之。”
形
◎干。
焚风。
外语翻译
- burn
- brennen, verbrennen, niederbrennen (V)
- brûler
康熙字典
康熙字典原文
正文
古文: 燔
《廣韻》、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、《正韻》𡘋符分切,音汾。《玉篇》:燒也。《集韻》:火灼物也。《書・胤征》:玉石俱焚。《易・離卦》:焚如。《春秋・桓七年》:焚咸丘。【註】:焚,火田也。《禮・月令》:仲春,毋焚山林。
又,《集韻》:方問切,音奮。《左傳・襄二十四年》:象有齒,以焚其身。【註】杜預曰:焚,斃也。服虔曰:焚,讀曰僨 —— 僵也。《集韻》:本亦作僨。
又,叶汾沿切。《郭璞・炎山贊》:木含陽精,氣結則焚,理其微乎,其妙在傳。
又,叶符筠切。曹植文:季嗣不維,網漏于秦;崩樂滅學,儒坑禮焚。
义《說文》本作燓,《集韻》或作炃、燌。
注解
〔焚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巳集中,康熙部首是火部。
〔焚〕字拼音是fén,上下结构,可拆字为林、火,五行属火。
〔焚〕字造字法是会意。从火,从林。甲骨文字形,象火烧丛木。古人田猎,为了把野兽从树林里赶出来,就采用焚林的办法。本义是烧山。
〔焚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㈠ [fén] ⑴ 烧
说文解字
《说文解字》(大徐本)
卷别卷十上反切附袁切頁碼第336頁,第17字續丁孫
燓
異體焚
燒田也。从火、棥,棥亦聲。
附注段玉裁改「燓」為「焚」,並注:「《玉篇》、《廣韻》有焚,無燓。……份,古文作彬,解云:焚省聲。是許書當有焚字;況經傳焚字不可枚舉,而未見者燓,知《火部》燓即焚之譌。玄應書引《說文》:『焚,燒田也。』字从火燒林意也,凡四見。然則,唐初本有焚無燓,不獨《篇》、《韻》可證也。」商承祚《殷虛文字類編》:「今證之卜辭,亦从林,不从棥,可為段說佐證。或又从草,於燒田之誼更明。」
附注《說文新證》:「从火、林,魯師實先以為會『燒其叢林草萊以事田獵』之意。甲骨文或从黃、从焚(或省為火),為『焚巫尫』之『焚』的專字。『黃』象突胸凸肚之尫;『黃』或作『文』,可能具有表音的作用;又或作『羌』(後加繩繫縛),當是焚羌之專字。」
《说文解字系传》(小徐本)
卷别卷十九反切復喧反頁碼第821頁,第7行,第2字述
燒田也。從火、棥,棥亦聲。
鍇注臣鍇曰:「今作焚。」
《说文解字注》(段注本)
卷别卷十上反切符分切古音第十四部頁碼第1934頁,第1字許惟賢第845頁,第6字
焚
燒田也。从火林。
段注各本篆作樊。解作从火棥。棥亦聲。今正。按《玉篇》、《廣韵》有焚無燓。焚符分切。至《集韵》、《類篇》乃合焚燓爲一字。而《集韵》廿二元固單出燓字,符袁切。竊謂棥聲在十四部。焚聲在十三部。份古文作彬。解云焚省聲。是許書當有焚字。況經傳焚字不可枚舉。而未見有燓。知《火部》燓卽焚之譌。玄應書引《說文》焚,燒田也。字从火。燒林意也。凡四見。然則唐初本有焚無燓。不獨篇,韵可證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