允
意思解释
允
yǔn基本解释
①答应,认可。~许。~诺。不~。
②公平得当。~当。公~。
③信,实。~恭克让(诚信,谦逊能够忍让)。
详细解释
形容词
1.会意。甲骨文字形,上为“以”(呂)字,下为“儿”(人)字。以是任用,用人不贰就是“允”。本义:诚信。
2.同本义。
允,信也。 允,信也;允,诚也。 众允。 允恭克让。 允也天子。 命汝作纳言,风夜出纳联命,惟允。
允元(信任仁厚之人);允直(诚实正真);允忠(忠信)
sincere;
3.公平。
祖父经,为郡县狱吏,案法平允,务存宽恕。
允正(允当平正);允切(切当);允衷(恰 当);允情(合乎情理);允帖(妥贴,妥当)
fair;
动词
1.答应,许可。
慰留不允。
允帖(旧时男家向女家求婚,女家表示同意的帖子);允从(允诺,依从)
allow; permit;
2.符合 。
允合(符合);允符(符合);允值(相符,相当)
accord with;
3.使人信服;受人敬重。
你吃我这杯酒,应允我的话,我才起来。
允孚(得人心,使人信服);允赖(信赖,依靠)
believe; respect;
4.用,使用。
允厘百工。
use;
副词
◎确实,果真。
度其夕阳,豳居允荒。
允袭(确实相合);允臧(确实好;完善);允迪(认真履践或遵循)
indeed;
国语辞典解释
允
yǔn详细解释
动
◎答应、许可。
唐 · 韩愈《上郑尚书相公启》:“不蒙察允,遽以惭归。”
应允。
形
◎公平、得当。
《后汉书 · 卷五八 · 虞诩传》:“祖父经,为郡县狱吏,案法平允,务存宽恕。”
公允。
副
◎果真。
《诗经 · 大雅 · 公刘》:“度其夕阳,豳居允荒。”汉 · 扬雄《法言 · 问道》:“允治天下,不待礼文与五教,则吾以黄帝尧舜为疣赘。”
名
◎姓。如上古时代有允格。
外语翻译
- to grant, to allow, to consent
- erlauben, ermöglichen , erlauben, zulassen , gerecht , Yun (Eig, Fam)
- permettre, admettre
康熙字典
康熙字典原文
正文
古文: 㽙
《唐韻》:余準切;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:庾準切,𡘋音尹。《說文》:允,信也,从㠯、人。【徐曰】儿,仁人也,故爲信。
义又,《爾雅・釋詁》:允,信也。【疏】謂誠實不欺也。按《方言》云:徐魯之閒曰允。《書・君奭》:公曰:吿汝朕允。
义又,《玉篇》:允,當也。
义又,《增韻》:肯也。
义又,通作盾。中盾,官名。《前漢・班固敘傳》:數遣中盾,請問近臣。【註】師古曰:盾讀曰允。
又,《正韻》:羽敏切,音隕 —— 義同。
又,《集韻》:余專切,音鉛。《前漢・地理志》:金城郡允吾。【註】應劭曰:允吾,音鈆牙。
注解
〔允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子集下,康熙部首是儿部。
〔允〕字拼音是yǔn,上下结构,可拆字为厶、儿,五行属土。
〔允〕字造字法是会意。甲骨文字形,上为“以”( 呂 )字,下为“儿”( 人 )字。以是任用,用人不贰就是“允”。本义是诚信。
〔允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㈠ [yǔn] ⑴ 答应,认可⑵ 公平得当⑶ 信,实
说文解字
《说文解字》(大徐本)
卷别卷八下反切樂準切頁碼第282頁,第3字續丁孫
允
異體𠃔
信也。从儿㠯聲。
《说文解字系传》(小徐本)
卷别卷十六反切與準反頁碼第714頁,第5行,第1字述
信也。從儿㠯聲。
鍇注臣鍇曰:「儿,仁人也,故爲信。」
《说文解字注》(段注本)
卷别卷八下反切余準切古音第十三部頁碼第1617頁,第3字許惟賢第709頁,第6字
信也。
段注《釋詁》、《毛傳》皆曰:允,信也。詩仲允,《漢・表》作中術。
从㠯儿。
段注大徐作从儿㠯聲。㠯非聲也。今依《韵會》所據小徐本。㠯,用也。任賢勿貳是曰允。此會意字。余準切。十三部。
白话解释
允,诚信。字形采用“儿”作边旁,采用“”作声旁。
字形解说
甲骨文從人,像人首頂戴某物之形。人首上所從部件不可釋,但字已有果然、誠然的肯定語氣用法。金文上部因形近訛變從㠯,戰國文字承此字形。字至篆文從㠯儿,大徐本《說文》更改為「从儿、㠯聲」。隸書以後,字形復因形近訛從厶從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