桅
外语翻译
- mast of ship
- Mast (S)
- mât
康熙字典
康熙字典原文
正文
《廣韻》:過委切,音詭。《說文》:黃木,可染者。
义又,《廣韻》:短矛也。或作𥍨。
又,《唐韻》:五灰切;《集韻》、《類篇》、《正韻》:吾回切;《韻會》:魚回切,𡘋音嵬。《廣韻》:小船檣也,舟上帆竿。
注解
〔桅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辰集中,康熙部首是木部。
〔桅〕字拼音是wéi,左右结构,可拆字为木、危,五行属木。
〔桅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㈠ [wéi] ⑴ 竖立于船的甲板上的长杆,用来挂帆悬旗或兼做吊杆柱等
说文解字
《说文解字》(大徐本)
卷别卷六上反切過委切頁碼第184頁,第12字續丁孫
桅
黃木,可染者。从木危聲。
附注王筠句讀:「《韻會・四支》引篆作『栀』,說作『卮聲』。桂氏段氏嚴氏皆从之,是也。『過委切』段氏改為『章移切』。」朱駿聲《通訓定聲》:「此字當依《韻會》从卮聲,傳寫誤耳。」
《说文解字系传》(小徐本)
卷别卷十一反切句委反頁碼第457頁,第3行,第1字述
黃木可染者也。從木危聲。
鍇注臣鍇按:《史記・貨殖傳》:巵茜也。又書記多言鮮支,皆此。
《说文解字注》(段注本)
卷别卷六上反切章移切古音第十六部頁碼第989頁,第6字許惟賢第436頁,第11字
栀
黃木。可染者。
段注各本篆文誤作桅。今依《韵會》所據本正。小徐云:《史記・貨殖傳》千畞卮茜,又書記多言鮮支,皆此。是鍇本固作栀字。證一。《玉篇》列字次弟與《說文》同。而梇楰杒榙四字之閒字作栀之移切。不作桅。桅字乃在下文孫强等增竄之処。證二。《水部》染下引裴光遠曰從木。木者所以染。桅茜之屬也。此用《史記》栀茜。而亦譌作桅。證三。桅,今之栀子樹。實可染黃相如賦謂之鮮支。《史記》假卮爲之。
從木。卮聲。
段注卮各本誤作危。音過委反。今依《韵會》所據正。章移切。十六部。《釋木》。桑辨有葚栀。此別一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