剥
意思解释
剥剝
bāo基本解释
◎去掉外面的皮或其他东西。~皮。~花生。
详细解释
动词
1.[口]∶去掉物的外皮或壳(多用于口语)。
或剥或烹。
剥花生;剥碗豆;剥牛皮;剥葱皮
shell; skin; peel; peel off;
2.另见 bō。
剥剝
bō基本解释
◎义同“剥”( bāo ),用于复合词。~夺。~削( xuē )。~落。~蚀。生吞活~。
详细解释
动词
1.会意。从刀,从录,“录”又兼作声符。“录”,《说文》:“刻割也。”本义:削;剥离;剥脱,即去掉物体表面上的东西。
2.同本义。
剥,裂也。 剥,离也。 或剥或亨。 然不剥脱,不砥厉,则不可以断绳。 冬日至,令剥阴木而水之。 溪头卧剥莲蓬。
剥除(削去);剥割(割削);剥制(剥取或削除外皮,加工制作);剥皮(剥去外皮)
pare cut apart;
3.割裂。
是剥是菹。
divide; sever; cut apart;
4.脱落。
实熟则剥。 汉隶岁久,风雨剥蚀,故其字无复锋芒。
剥落(剥损脱落;落地,没有选上);剥缺(剥落残缺);剥坏(剥落损坏)
fall off;
5.强制除去。
裸剥士女。
剥庐(剥夺他人荫庇之所;穷困的居所);剥放(斥退)
denude;
6.盘剥;掠夺。
故为吏牧民者竞相剥削。 患在于剥夺之不已。
剥害(盘剥伤害);剥褫(革除;褫夺)
exploit; rob;
7.罢免,革除 。
剥坐(革职治罪);剥辱(谓革职之辱)
recall;
8.伤害。
剥丧元良。
剥丧(伤亡);剥戮(伤害杀戮);剥丧(伤亡;丧乱)
injure;
9.衰微;减少 。
剥极(时运不利或事物衰败到了极点)
decay;
10.另见 bāo;pū。
外语翻译
- peel
- abschälen, schälen; abbalgen, das Fell abziehen (V)
- écorcher, peler, éplucher, peler, écailler
康熙字典
康熙字典原文
正文
古文: 𠚪
《唐韻》、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𡘋北角切,音駁。《說文》:裂也。从刀,彔聲。《玉篇》:削也。《廣韻》:落也、割也、傷害也。《楚辭・九思》:怫鬱兮肝切剝。
义又,《增韻》:褫也、脫也。
义又,卦名。《易・剝卦》:剝也,柔變剛也。
义又,《周禮・秋官・柞氏》:冬日至,令剝隂木而水之。【註】謂斫去次地之皮。
义又,殺牲體解之名。《詩・小雅》:或剝或亨。
义又,《禮・檀弓》:喪不剝奠也與。【註】剝者,不巾覆也。脯醢之奠不惡塵埃,故可無巾覆。
又,《集韻》:普木切;《正韻》:普卜切,𡘋音璞 —— 力擊也。《詩・豳風》:八月剝棗。【註】擊也。
又,音卜。魏劉楨〈魯都賦〉:毛羣隕殪,羽族殲剝;填崎塞畎,不可勝錄。
义《集韻》或作𠚩,亦作𠛧。
注解
〔剝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子集下,康熙部首是刀部。
〔剝〕字是多音字,拼音是bāo、bō,左右结构,可拆字为彔、刂。
〔剝〕字造字法是會意。從刀,從錄,“錄”又兼作聲符。“錄”,《說文》:“刻割也。”。本义是削;剝離;剝脫,即去掉物體表面上的東西。
〔剝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㈠ [bāo] ⑴ 去掉外面的皮或其他東西㈡ [bō] ⑴ 義同“剝”( bāo ),用於複合詞
说文解字
《说文解字》(大徐本)
卷别卷四下反切北角切頁碼第135頁,第29字續丁孫
剝
異體剥
裂也。从刀从录。录,刻割也。录亦聲。
𠚬
異體𠚩
剥或从卜。
《说文解字系传》(小徐本)
卷别卷八反切逼朔反頁碼第350頁,第5行,第1字述
裂也。從刀彔聲。一曰彔,刻割也。
反切………頁碼第350頁,第5行,第2字述
剝或從卜。
《说文解字注》(段注本)
卷别卷四下反切北角切古音第三部頁碼第719頁,第1字許惟賢第320頁,第2字
裂也。
段注《衣部》曰:裂,繒餘也。謂𣧻破也。《夏小正》。二月剝鱓。以爲𡔷也。八月剝瓜。畜瓜之時也。剝棗。剝也者,取也。栗零。零也者,降也。零而後取之。故不言剝也。按剝鱓者,謂殘其皮。剝瓜棗者,謂殘其實。其用一也。《皮部》曰:剝取獸革。與剝鱓合。孔子《易傳》曰:致飾。然後通則盡矣。故受之以剝。剝者,剝也。物不可以終盡。剝竆上反下。故受之以復也。按此是剝訓盡。裂則將盡矣。《豳風》假剝爲攴。八月剝棗。毛曰:剝,擊也。音義云:普⺊反。故知剝同攴也。《小正》傳云取。《毛傳》云擊。此後人訓詁必密於前人也。
从刀彔。彔,刻也。
段注說從彔之意。彔下云:刻木彔彔也。破裂之意。
彔亦聲。
段注北角切。三部。
一曰剝,割也。
段注此別一義。與上義相通。按此篆解說,合二徐本及尚書泰誓《正義》宋刻本參定。
剝或从⺊。
段注⺊聲也。
白话解释
剥,割裂皮肤的极刑。字形采用“刀、录”会义。录,表示刻、割。“录”也是声旁这。,这是“剥”的篆文异体字,采用“卜”作声旁。
字形解说
《說文‧刀部》:「剝,裂(割裂)也。从刀、从录。录,刻割也。录亦聲。」甲骨文剝作「」、「
」二形。
,從刀、彔聲,與篆文構形相同。彔表示音讀,兼表用刀割裂之義。在六書中屬於形聲兼會意。《說文》另收從卜之異體「?」,與甲骨文「
」形相同,從刀、卜聲。卜,模擬龜卜灼龜剝裂的聲音,表示音讀,兼表兆璺兆裂之義。《說文‧卜部》:「卜,灼剝(灸而裂之)龜也。」聲符卜、彔、剝古音相近,可相互替換。剝,本義是割裂,在六書中屬於形聲兼會意。戰國文字、篆文、隸書及楷書並以「剝」為正字,以「?」、「剥」為異體。臺灣標準字作「剝」,規範字作「剥」,聲符「彔」筆形小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