巨
意思解释
巨
jù基本解释
①大,很大。~大。~人(①身材异常高的人;②童话里指比一般人高大,有神力的人;③喻有巨大影响和贡献的人)。~匠(泛称在科学或文艺上有极大成就的人)。~子(①中国战国时墨家学派领袖的尊称;②在某方面卓有成就,有声望的人)。艰~。
②姓。
详细解释
名词
1.象形。金文字形,是“矩”的本字,象人持矩形。本义:画直角方形用的工具。
2.同本义。后作“矩” [carpenter’s rule]。
巨,规巨也。 是以君子有挈巨之道也。 成功之术,必有巨矱。
巨矱(法度。同“矩矱”)
3.通“距”。距离。
守为台城,以临羊黔,左右出巨,各二十尺。
distance;
4.姓。
形容词
1.大;很大。
巨,大也。 力士举巨囊。 右巨指钩弦。 穹崖巨谷。 巨石岿然。巨幅悬之。 巨弹堕地。劝输巨室。
巨响(极大的响声);巨指(大指);巨港(大港);巨室(大厦,大屋;公卿大夫之家);巨蠹(喻祸国殃民的大奸)
great; huge; gigantic; tremendous;
2.多,数量大 。
巨万(万万之数。形容数目很大);巨金(大批钱财;大锭银子);巨千(为数甚多)
enormous;
3.粗;粗大;粗略 。
巨屦(粗糙的鞋子)
coarse;
4.高超、杰出 。
巨川材(济世大才);巨手(高手,喻指杰出的人物);巨公(皇帝的特称;太师;大人师)
super;
副词
1.通“讵”。岂,难道 [Does it mean…? Shouldn't it be…?]。
沛公不先破关中兵,公巨能入乎?
巨能(岂能)
2.最。
言不尽于此,颇难悉载,故粗举其巨怪者。
very;
国语辞典解释
巨
jù详细解释
名
1.量方正的器具。
《说文解字 · 工部》:“巨,规巨也。”
2.姓。如汉代有巨览。
形
◎大。
唐 · 李白《古风》诗五九首之三三:“北溟有巨鱼,身长数千里。”宋 · 苏轼《后赤壁赋》:“举网得鱼,巨口细鳞。”
巨款、巨人。
副
◎岂。
《汉书 · 卷一 · 高帝纪上》:“沛公不先破关中兵,公巨能入乎?”唐 · 颜师古 · 注:“巨,读曰讵。讵,犹岂也。”
外语翻译
- large, great, enormous; chief
- groß, riesig, gewaltig, enorm, gigantisch (Adj), Ju (Eig, Fam)
- grand, énorme, immense, gigantesque
康熙字典
康熙字典原文
正文
古文: 𢀑 、 㠪 、 𠫕
《唐韻》:其呂切;《集韻》:臼許切,𡘋渠上聲。《說文》:䂓巨也,从工,象手持之。
义又,《玉篇》:大也。《孟子》:爲巨室。
义又,巨萬,數也。《史記・平準書》:京師之錢累巨萬。【註】巨萬,今萬萬。
义又,姓。何氏《姓苑》:巨氏出南昌。《廣韻》:漢有巨武,爲荆州刺史。又,巨毋,複姓。《前漢・王莽傳》:有奇士,長丈,大十圍,自謂巨毋霸。莽更其姓曰巨母氏,謂因文母而霸王符也。《後漢・光武紀》作巨無霸。
义又,《韻會》:通作鉅。《前漢・食貨志》:庶人之富者累鉅萬。李賀〈高軒過〉詩:文章鉅工。
义又,與詎同。《前漢・高帝紀》:公巨能入乎。師古曰:巨讀曰詎,猶豈也。
又,《類篇》:求於切,音蕖 —— 未央也。《韻會》亦作渠。《詩・小雅・庭燎》〔註〕:夜未渠央。義與遽同,言未便至夜也。
注解
〔巨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寅集中,康熙部首是工部。
〔巨〕字拼音是jù,独体字,可拆字为工、,五行属木。
〔巨〕字造字法是象形。金文字形,是“矩”的本字,象人持矩形。本义是画直角方形用的工具。
〔巨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㈠ [jù] ⑴ 大,很大⑵ 姓。
说文解字
《说文解字》(大徐本)
卷别卷五上反切其呂切頁碼第148頁,第8字續丁孫
巨
規巨也。从工,象手持之。
榘
異體矩
巨或从木、矢。矢者,其中正也。
𢀓
異體㠪、𢀑
古文巨。
附注高鴻縉《中國字例》:「工象榘形,為最初文,自借為職工、百工之工,乃加畫人形以持之……後所加之人形變為夫,變為矢,流而為矩,省而為巨。後巨又借為巨細之巨,矩復加木旁作榘,而工與巨後因形歧而變其音,於是人莫知其朔矣。」
《说文解字系传》(小徐本)
卷别卷九反切水許反頁碼第379頁,第2行,第2字述
規巨也。從工,象手持之形。
鍇注臣鍇曰:「今獨音炬,指事。」
反切………頁碼第379頁,第2行,第3字述
古文巨。
反切………頁碼第379頁,第3行,第1字述
巨或從木、矢。矢者,其中正也。
《说文解字注》(段注本)
卷别卷五上反切其呂切古音第五部頁碼第802頁,第1字許惟賢第357頁,第4字
規巨也。
段注《周髀筭經》曰:圜出於方。方出於矩。矩出於九九八十一。故折矩以爲句廣三。股脩四。徑隅五。旣方其外。半之一矩。環而共盤。得成三四五。㒳矩共長二十有五。是謂積矩。用矩之道。平矩以正繩。偃矩以望高。覆矩以測湥。臥矩以知遠。環矩以爲圓。合矩以爲方。方屬地。圓屬天。天圓地方。方數爲典。以方出圓。按規矩二字猶言法度。古不分別。規圜矩方者,圜出於方。圜方皆出於矩也。《夫部》曰:規,有法度也。不言圜曰規。《考工記》。斬轂之道必矩其陰陽。注。矩謂刻識之也。凡識其廣長曰矩。故凡有所刻識皆謂之矩。
从工。象手持之。
段注謂也。其呂切。五部。按後人分別巨,大也。矩,法也,常也。與《說文》字異。其呂切,《唐韵》也。《廣韵》作矩,榘。入九麌。俱雨切。又云:《說文》又其呂切。此出《說文》音隱。
巨或从木矢。矢者其中正也。
段注《矢部》曰:有所長短。以矢爲正。按今字作矩省木。
古文巨。
段注此爲象手持之。小篆變之。取整齊耳。《大學》。絜矩之道。注云:矩或作巨。此古文之遺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