曰
意思解释
曰
yuē基本解释
①说。子~诗云。
②为( wéi ),是。一~水,二~火,三~木,四~金,五~土。
③叫做。凡乐辞~诗,诗声~歌。
④语助词,无实义。昊天~明。
详细解释
动词
1.指事。甲骨文字形,下象口形,加上的短横表示声气。本义:说,说道。
2.同本义。
曰,言也。 子曰何其。 女曰鸡鸣。 子曰。 曰有大艰于西土。 曰师曰弟子云者。 若业为吾所有…曰姑俟异日观。
子曰;国人皆曰可杀。
say;
3.叫做。
五行:一曰水,二曰火,三曰木,四曰金,五曰土。 明有奇巧人曰王叔远。 文曰天启。文曰初平山人。有村曰谢庄。 树帜曰谢庄团练冯。
call;
助词
◎句首、句中助词,无实义曰归曰归,岁亦莫止。——《诗·小雅·采薇》
国语辞典解释
曰
yuē详细解释
动
1.说。用于文言文。
《论语 · 学而》:“子曰:‘学而时习之,不亦说乎?’”《孟子 · 梁惠王下》:“国人皆曰可杀,然后察之。”
2.称为、叫做。用于文言文。
《书经 · 洪范》:“五行:一曰水,二曰火,三曰木,四曰金,五曰土。”《尔雅 · 释水》:“水中可居者曰洲,小洲曰渚。”
助
◎用于句首或句中,无义。
《诗经 · 豳风 · 东山》:“我东曰归,我心西悲。”《文选 · 张衡 · 东京赋》:“曰止曰时,昭明有融。”
名
◎二一四部首之一。
外语翻译
- say; KangXi radical 73
- äußern, sprechen (V), Radikal Nr. 73 = sagen, sprechen"
- dire, appeler
康熙字典
康熙字典原文
正文
《唐韻》、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𡘋王伐切,音越。《說文》:詞也,从口,乙聲,亦象口气出也。【註】徐鍇曰:今試言曰則口開而氣出也。《玉篇》:語端也。《廣韻》:於也、之也。《增韻》:謂也、稱也。《書・堯典》:曰若稽古帝堯,曰放勳。〇【按】《古文尙書》曰若作粵若、曰放勳作曰,蓋訓爲語端者與粵通,訓爲詞者則如字耳。
注解
〔曰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辰集上,康熙部首是曰部。
〔曰〕字拼音是yuē,独体字,可拆字为口、一,五行属土。
〔曰〕字造字法是指事。甲骨文字形,下象口形,加上的短横表示声气。本义是说,说道。
〔曰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㈠ [yuē] ⑴ 说⑵ 为( wéi ),是⑶ 叫做⑷ 语助词,无实义
说文解字
《说文解字》(大徐本)
卷别卷五上反切王代切頁碼第149頁,第10字續丁孫
曰
詞也。从口乙聲。亦象口气出也。凡曰之屬皆从曰。
附注王筠釋例:「鐘鼎文曰字作……蓋
乃指事字,非乙聲也。其所作
者,甘字古文有
二形,故
字以一記于口旁,不正在口上。許君作
者,蓋如大徐說
字,中一上曲,則字茂美。」
《说文解字系传》(小徐本)
卷别卷九反切予厥反頁碼第381頁,第5行,第1字述
詞也。從口乙聲。亦象口气出也。凡曰之屬,皆從曰。
鍇注臣鍇曰:「今試言,曰則口開而气出也。凡稱詞者,虚也,語氣之助也。」
《说文解字注》(段注本)
卷别卷五上反切王伐切古音第十五部頁碼第807頁,第4字許惟賢第359頁,第5字
䛐也。
段注䛐者,意內而言外也。有是意而有是言。亦謂之曰:亦謂之云:云曰,雙聲也。《釋詁》。粤于爰曰也。此謂詩書古文多有以曰爲爰者。故粤于爰曰四字可互相訓。以雙聲㬪韵相假借也。
从口𠃊。象口气出也。
段注各本作从口乙聲,亦象口气出也。非是。《孝經・音義》曰:从乙在口上。乙象氣。人將發語。口上有氣。今據正。王伐切。十五部。
凡曰之屬皆从曰:
白话解释
曰,措词,正式表达。字形采用“口”作边旁,“乙”作声旁。也像口气外出的样子。所有与曰相关的字,都采用“曰”作边旁。
字形解说
甲骨文之,由「口」加「一」而成。口,表示說話的部位,據具體的實象造字,屬象形;一,和記數的一字無關,只是一個臆構的虛象,以示氣流出口之意。金文二例:一由「口」加「一」構形,一由「口」加「
」構形,而後者改「一」為「
」,和口相連,仍示氣流出口,不影響其音、義,所以應和甲文之形同意。戰國文字三例,和甲、金文之形大同小異。篆文
和金文第二例一致。字經隸書,一作
,顯是承於篆文之形。另一作
,類似戰國文字第三例,頗失其形,而楷書之形則據以定體。以上諸形,都由象形之「口」加虛象「一」或「
」而成,所以在六書中屬於合體指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