俎
意思解释
俎
zǔ基本解释
①古代祭祀或宴会时放牲体的礼器。~豆(①“俎”和“豆”,都是古代祭祀用的器具;②祭祀,崇奉)。
②切肉或切菜时垫在下的砧板。刀~(刀和砧板)。
③姓。
详细解释
名词
1.指事兼形声。小篆字形。《说文》“从半肉在且上。”且,祭祀所用的礼器。本义:供祭祀或宴会时用的四脚方形青铜盘或木漆盘,常陈设牛羊肉。
2.同本义。
为俎孔硕。 鸟兽之肉,不登于俎。 祭操俎。 俎豆之事。 庖人虽不治疱,尸祝不越樽俎而代之矣。
俎几(俎形如几,故称。古代祭祀、燕飨时所用的礼器);俎拒(俎足中央的横木);俎味(祭祀用食品)
a sacrificial utensil;
3.古代割肉用的砧板。多木制,也有青铜铸的,大方形,两端有足。
如今人方为刀俎,我为鱼肉。(俎,切肉的砧板。)
a chopping block;
国语辞典解释
俎
zǔ详细解释
名
1.古代祭祀时,用来盛祭品的礼器。
《左传 · 隐公五年》:“鸟兽之肉,不登于俎。”晋 · 杜预 · 注:“俎,祭宗庙器。”
2.割肉用的砧板。
《史记 · 卷七 · 项羽本纪》:“如今人方为刀俎,我为鱼肉,何辞为。”
3.姓。如明代有俎有用。
外语翻译
- chopping board or block; painted
- table à sacrifices
康熙字典
康熙字典原文
正文
《唐韻》:側呂切;《集韻》:壯所切,𡘋音阻 —— 祭享之器。《詩・小雅》:爲俎孔碩。《禮・明堂位》:周以房俎,有虞氏以捖俎,夏后氏以蕨俎㊟〔「周以房俎,有虞氏以捖俎,夏后氏以蕨俎」」,原文作:俎,有虞氏以梡,夏后氏以嶡,殷以椇,周以房俎。「捖」當作「梡」、「蕨」當作「嶡」〕。
义又,折俎。《左傳・宣十七年》㊟〔「宣十七年」原為「宣十六年」〕:晉侯使士會平王室,定王享之。原襄公相禮,殽烝。王召士會曰:王享有體薦,宴有折俎。公當享,卿當宴,王室之禮也」㊟〔晉侯使士會平王室,定王享之。原襄公相禮,殽烝。武子私問其故。王聞之,召武子曰:季氏而弗聞乎?王享有體薦,晏有折俎,公當享,卿當宴,王室之禮也〕。【註】殽烝,升殽於俎也;體薦,半體,示儉也;折俎,體解節折,示惠也。
义又,鼎俎。《韓詩外傳》:伊尹負鼎俎,調五味,而立爲相。
又,揚子《方言》:俎,几也。西南蜀漢之郊曰扯。扯音賜。
义又,刀俎。《史記・項羽紀》:樊噲曰:如今人方爲刀俎,我爲魚肉。【註】俎,椹版也。
义又,尊俎。《後漢・馬融傳》:起謀於尊俎之閒。【註】尊,奠酒之罇;俎,載牲之器。
义又,姓。
又,叶壯揣切,錐上聲。蘇轍〈新宅〉詩:李侯雖貧足圖史,旋作明窻安淨几;閉門且辦作詩章,好事從來置尊俎。
义《說文》俎在且部,禮俎也,从半肉在且旁,指事亦會意,非从人。《字彙》附人部,非。
考證
《禮・明堂位》周以房俎,有虞氏以捖俎,夏后氏以蕨俎。
謹照原文捖改椀。蕨改嶡。
《左傳・宣十七年》晉侯使士會平王室。
謹照原文十七年改十六年。
《揚子・方言》俎,几也。西南蜀漢之郊曰扯,扯音賜。
謹照原文兩扯字𠀤改杫。
注解
〔俎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子集中,康熙部首是人部。
〔俎〕字拼音是zǔ,左右结构,可拆字为仌、且,五行属金。
〔俎〕字造字法是指事兼形声。小篆字形。《说文》“从半肉在且上。”且,祭祀所用的礼器。本义是供祭祀或宴会时用的四脚方形青铜盘或木漆盘,常陈设牛羊肉。
〔俎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㈠ [zǔ] ⑴ 古代祭祀或宴会时放牲体的礼器⑵ 切肉或切菜时垫在下的砧板⑶ 姓。
说文解字
《说文解字》(大徐本)
卷别卷十四上反切側呂切頁碼第472頁,第1字續丁孫
俎
異體爼
禮俎也。从半肉在且上。
附注羅振玉《增訂殷虛書契考釋》以為甲骨文「象置肉於且上之形」。按:俎、宜原為一字,後分化為二字。
《说文解字系传》(小徐本)
卷别卷二十七反切側所反頁碼第1102頁,第5行,第2字述
禮俎也。從半肉在且上。
鍇注臣鍇曰:「指事。」
《说文解字注》(段注本)
卷别卷十四上反切側呂切古音第五部頁碼第2863頁,第2字許惟賢第1244頁,第4字
禮俎也。
段注謂《禮經》之俎也。
从半肉在且上。
段注仌爲半肉字。如酋谷有半水字。會意字也。《魯頌傳》曰:大房,半體之俎也。按半體之俎者,《少牢》禮上利𦫵羊載右胖,下利𦫵豕右胖載於俎是也。故曰禮俎。《半部》曰:胖,半體肉也。側呂切。五部。
白话解释
俎,摆放牲肉祭礼的木盘。字形采用半个“肉字边”作边旁,像肉放在且板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