佱
人部8画上下结构U+4F71
康熙字典
康熙字典原文
正文
义《玉篇》:古文法字。註詳水部五畫。
注解
〔佱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子集中,康熙部首是人部。
〔佱〕字拼音是fǎ,上下结构,可拆字为亼、正。
〔佱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㈠ [fǎ] ⑴ 同“法”。
说文解字
《说文解字》(大徐本)
卷别卷十上反切方乏切頁碼第326頁,第3字續丁孫
灋
異體𢌇
𠛬也。平之如水,从水;廌,所以觸不直者;去之,从去。
法
異體㳒
今文省。
佱
古文。
《说文解字系传》(小徐本)
卷别卷十九反切方乏反頁碼第801頁,第3行,第1字述
刑也,平之如水。從水、廌,所以觸不直者去之。
鍇注臣鍇曰:「會意。」
反切………頁碼第801頁,第4行,第1字述
今文灋字。
反切………頁碼第801頁,第4行,第2字述
古文。
《说文解字注》(段注本)
卷别卷十上反切方乏切古音第八部頁碼第1877頁,第1字許惟賢第820頁,第3字
㓝也。
段注㓝者,罰辠也。易曰:利用㓝人。以正法也。引伸爲凡模笵之偁。《木部》曰:模者,法也。《竹部》曰:笵者,法也。《土部》曰:𠜚者,鑄器之法也。
平之如水。从水。
段注說从水之意。張釋之曰:廷尉,天下之平也。
廌所㠯觸不直者去之。从廌去。
段注下廌字今依《韵會》補。此說从廌去之意。法之正人,如廌之去惡也。方乏切。八部。
今文省。
段注許書無言今文者。此葢隸省之字。許書本無。或增之也。如《艸部》本有㪿無折。
古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