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
意思解释
法
fǎ基本解释
①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,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。~办。~典。~官。~规。~律。~令。~定。~场。~理。~纪。~盲。~人(“自然人”的对称。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,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)。~制。~治。犯~。守~。合~。宪~(国家的根本大法)。政~。奉公守~。逍遥~外。
②处理事物的手段。办~。设~。手~。写~。
③仿效。效~。
④标准,规范,可仿效的。~式。~帖。
⑤佛家的道理。佛~。~号。~轮。~像。~门。
⑥道家佛家的所谓拿妖捉怪的技术。~师。~器。~事。
⑦指“法国”~文。~式大菜。
⑧姓。
详细解释
名词
1.会意。从“水”,表示法律、法度公平如水;从“廌”( zhì ),即解廌,神话传说中的一种神兽,据说,它能辨别曲直,在审理案件时,它能用角去触理曲的人。基本义:刑法;法律;法度。
2.同基本义。
灋,刑也。平之如水。从水,廌所以触不直者去之,从去,会意。 利用刑人,以正法也。 惟作五虐之刑曰法。 法者,刑罚也。所以禁强暴也。 杀戮禁诛谓之法。 礼者禁于将然之前,而法者禁于已然之后。 失期,法当斩。 故治国无法则乱,守法而弗度则悖。
合法;犯法;法禁(刑法和禁令)
act; law passed by legislative body; penal law; law;
3.法令;规章;制度。
汉法令非行也。
法日(制度规定的日子)
rules and regulations;
4.标准;模式。
匹夫而为百世师,一言而为天下法。
法戒(楷式和监戒)
norm; standard; model;
5.方法;办法。
凡用兵之法,全国为上。 其法,用胶泥刻字。 古法采草药多用二月八月。
用法;分类法;法套(办法);法儿(法子;办法)
method;
6.法拉,电容的MKS制实用单位,等于电容器极板上充以1库仑电量后两板间的电压为1伏特时的电容。
farad;
7.尊称佛家的事物。
文少保亦以悟大光明法蝉脱。
法施(以佛法度人);法嗣(佛教称继承衣钵的弟子为法嗣。后亦泛指继承人);法界(佛教指整个现象界);法华(佛经名。《妙法莲华经》的简称。佛教主要经典之一)
Buddhist;
8.中国战国时期一重要学派名。
杂家者流,盖出于议官。兼儒、墨,合名、法。
Fa school;
9.法术,即用念咒、画符等胜敌或驱邪的迷信手法 。
仗剑作法
magic arts;
10.法国的简称。
余闻法人好胜。
France;
11.姓。
动词
1.合法。
其于诸侯之求索也,法则听之,不法则距之。
be within the law;
2.效法。
则文王不足法与? 不期修古,不法常可。 法其所以为法。 垂诸文而为后世法。
法常可(效法通常的做法。常可,指旧制度);法天(效法自然和天道);法古(效法古代);法循(效法遵循)
follow the example of;
3.守法。
夕受而不法,朝斥之矣。
abide by the law;
4.依法处治。
[商鞅]将法太子。
punish according to law;
国语辞典解释
法
fǎ详细解释
名
1.律令。
《韩非子 · 定法》:“法者,宪令著于官府。”
法令、法律。
2.制度。
《礼记 · 曲礼下》:“祭祀之礼,居丧之服,哭泣之位,皆如其国之故,谨修其法而审行之。”
3.范式、原则。
文法、语法。
4.途径。
方法、办法。
5.佛、道等的道理。
《五灯会元 · 卷六 · 谷山藏禅师》:“法尚应舍,何况非法?”
佛法、法坛。
6.方术、技巧。
道士作法、魔法。
7.法国的简称。旧音ㄈㄚˋ fà。
中法战争、英法战争。
8.姓。如汉代有法雄。
动
◎仿效。
《周易 · 系辞上》:“知崇礼卑,崇效天,卑法地,天地设位,而易行乎其中矣。”
效法。
形
1.可为法则的。
法书、法帖。
2.属于佛家的。
法衣、法号。
两岸词典解释
法
fǎ详细解释
1.国家按制度订定强制实施的法律、法令等的统称。
宪法、法定、绳之以法、违法乱纪。
2.规范;标准。
法帖、法式、成法、取法乎上。
3.途径;方法。
办法、设法、如法炮制、用法简便。
4.仿效;效法。
法天地、法其精髓、师法古人。
5.合法的;守法的(用在否定词之后)。
非法所得、不法之徒。
6.指佛教的教义;法规。
佛法、弘法、法事、现身说法。
7.指道士、巫师等画符念咒之类的手段。
斗法、仗剑作法。
8.指法国。(英France)
法语、法文。
9.量词。法拉的简称。用于计算电容。1个电容器充以1库仑的电量,电位升高1伏特,其电容量为1法。(法拉,英farad)
10.姓。
外语翻译
- law, rule, regulation, statute; France, French
- Gesetz, Recht (S), Methode (S)
康熙字典
康熙字典原文
正文
古文: 佱 、 灋 、 𣳴
《唐韻》:方乏切;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:弗乏切,𡘋翻入聲。《爾雅・釋詁》:法,常也。《釋名》:法,偪也,偪而使有所限也。《禮・月令》:乃命太史守典奉法。【註】法,八法也。
义又,制度也。《禮・曲禮》:謹修其法而審行之。
义又,禮法也。《孝經・卿大夫章》: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。
义又,𠛬法也。《書・呂𠛬》:惟作五虐之𠛬曰法。
义又,象也。《文心雕龍・書記篇》:申憲述兵,則有律令法制。法者,象也 —— 兵謀無方,而奇正有象,故曰法。
义又,效法也。《易・繫辭》:崇效天,𤰞法地。
义又,執法,星名。《史記・天官書》〔註〕:端門次東第一星爲左執法,廷尉之象;端門西第一星爲右執法,御史大夫之象。
义又,姓。《後漢・法雄傳》:齊襄王法章之後。
又,《韻補》叶敷弗切,音拂。揚子《太𤣥經》:陽氣高,縣厥法;物仰其墨,莫不被則。
又,叶芳未切,音廢。歐陽修〈銘〉㊟〔此為〈杜祁公墓志略并銘〉〕:奕奕明堂,萬邦從祀;豈無臣工,爲予執法。
注解
〔法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巳集上,康熙部首是水部。
〔法〕字拼音是fǎ,左右结构,可拆字为氵、去,五行属水。
〔法〕字造字法是会意。从“水”,表示法律、法度公平如水;从“廌”( zhì ),即解廌,神话传说中的一种神兽,据说,它能辨别曲直,在审理案件时,它能用角去触理曲的人。基。本义是刑法;法律;法度。
〔法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㈠ [fǎ] ⑴ 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,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⑵ 处理事物的手段⑶ 仿效⑷ 标准,规范,可仿效的⑸ 佛家的道理⑹ 道家佛家的所谓拿妖捉怪的技术⑺ 指“法国”⑻ 姓。
说文解字
《说文解字》(大徐本)
卷别卷十上反切方乏切頁碼第326頁,第3字續丁孫
灋
異體𢌇
𠛬也。平之如水,从水;廌,所以觸不直者;去之,从去。
法
異體㳒
今文省。
佱
古文。
《说文解字系传》(小徐本)
卷别卷十九反切方乏反頁碼第801頁,第3行,第1字述
刑也,平之如水。從水、廌,所以觸不直者去之。
鍇注臣鍇曰:「會意。」
反切………頁碼第801頁,第4行,第1字述
今文灋字。
反切………頁碼第801頁,第4行,第2字述
古文。
《说文解字注》(段注本)
卷别卷十上反切方乏切古音第八部頁碼第1877頁,第1字許惟賢第820頁,第3字
㓝也。
段注㓝者,罰辠也。易曰:利用㓝人。以正法也。引伸爲凡模笵之偁。《木部》曰:模者,法也。《竹部》曰:笵者,法也。《土部》曰:𠜚者,鑄器之法也。
平之如水。从水。
段注說从水之意。張釋之曰:廷尉,天下之平也。
廌所㠯觸不直者去之。从廌去。
段注下廌字今依《韵會》補。此說从廌去之意。法之正人,如廌之去惡也。方乏切。八部。
今文省。
段注許書無言今文者。此葢隸省之字。許書本無。或增之也。如《艸部》本有㪿無折。
古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