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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的意思解释

用部

5画

象形字

ETNH

BQ

LDBI

77220

3938

5135

U+7528

35112 撇、横折钩、横、横、竖

𡶤

的组词的笔顺

意思解释


基本解释

使人或物发挥其功能。使~。~心。~兵。~武。

可供使用的。~品。~具。

进饭食的婉辞。~饭。

花费的钱财。费~。~项。~资。

物质使用的效果。功~。有~之才。

需要(多为否定)不~多说。

因此。~此。

详细解释

动词

1.象形。甲骨文字形,象桶形。桶可用,故引申为用。本义:使用,采用。

2.同本义。

,可施行也。 《说文》,以也。 《苍颉篇》为大作。 《易 · 益》五行五哉。 《虞书》乃攘窃神胝之牺牷牺 《书 · 微子》乘其财出入。 《周礼 · 宰夫》乃会万民之卒伍而之。 《周礼 · 小司徒》保甲之法,起于三代丘甲。 管仲之 齐, 子产之 郑, 商君之 秦, 仲长统言之 汉,而非今日之立异也。 宋 · 王安石《上五事札子》皆不足 明 · 魏禧《大铁椎传》水彩。 蔡元培《图画》兼用激刺。篆章。 明 · 魏学洢《核舟记》

用不着(没办法);备用(准备着供随时使用);实用(实际使用);拆用(拆开使用);用功(使用功力);用长(使用长武器);用板(使用诏书);用计(使用计谋);用天因地(利用天时,顺应地利);用钱(使用钱币);用药(使用药物)

use; employ;

3.任用(委派人员担任职务)。

尚书郎。 《乐府诗集 · 木兰诗》于昔日。 诸葛亮《出师表》贤能为之 《三国志 · 诸葛亮传》不能也。 《资治通鉴》

大材小用(用人不当);重用(把某人放在重要的岗位上);叙用(任用);起用(重新起用已退职或已免职的人员);用才(任用人才);用臣(可任用之臣);用行舍藏(被任用就行其道,不被任用就退隐);用贤(任用贤人)

appoint;

4.运用(根据事物的特性加以利用)。

间有五:有因间、有内间、有反间、有死间、有生间。 《孙子 · 用间》

用间(运用间谍);用计铺谋(安排计谋;出谋划策);用长(运用其所长);用奇(指军事上运用出人意料的策略);用思(运用心思);用智(运用智谋)

apply;

5.治理;管理。

仁人之国,将修志意,正身行。 《荀子》

用民(治理和役使民众)

administer;

6.出力;效命。

国有事,则学民恶法,商民善化,技艺之民不,故其国易破也。 《商君书》

用精(专心一意)

put forth one's strength;

7.需要。

生不封万户侯,但愿一识韩荆州。 李白《与韩荆州书》

不用。

need;

8.吃;饮 。

用茶(饮茶,喝茶);用膳(吃饭);用餐(吃饭);用烟(吸烟,抽烟)

eat; drink;

9.执政;当权。

孔子于楚,则陈蔡事大夫危矣。 《史记》

be in power;

10.行事;行动。

经称鹏之,其将飞也必待海之运,其飞也必以怒。 明 · 徐渭《赡张君序》

act;

名词

1.功用;功能。

小礼无所 《史记 · 魏公子列传》彼虽善事,其不足称也。 唐 · 韩愈《原毁》不足称。 唐 · 韩愈《原毁》不同。 唐 · 李朝威《柳毅传》有二。 [英]赫胥黎著、 严复译《天演论》

用头(用途)

function;

2.器用;物质。

地方数千里,兵精足,英雄乐业,当横行天下。 《资治通鉴》

用器(器物;使用器物)

material;

3.费用,资财。

给其食 《战国策 · 齐策四》多求妄 宋 · 司马光《训俭示康》兵精足 《资治通鉴》裹物之 明 · 李渔《闲情偶寄 · 种植部》家常之用。

cost; expenses;

介词

1.因;由。

觉见卧闻,俱精神。 《论衡》

用逸待劳(以逸待劳);用情(以真实的感情相待)

with; on;

2.凭,拿。

识夫婿。 《乐府诗集 · 陌上桑》高蝉正一枝鸣。 宋 · 洪迈《容斋续笔》

rely on;

3.因,因为。

此为务。 《史记 · 货殖列传》甲第为国相。 清 · 周容《芋老人传》此。 清 · 方苞《狱中杂记》

because of; for;

连词

1.表示结果,相当于“因而”、“于是”。

明淫于家,殄厥也。 《书 · 益稷》

用是(因此)

hence; therefore; thus;

2.表示目的,相当于“为了”、“为的是”。

朕及笃敬,恭承民命,永地于新邑。 《书 · 盘庚下

for;

国语辞典解释


详细解释

1.功效。

《论语 · 学而》:“礼之用,和为贵。”

功用、效用、作用、有用。

2.钱财的花费。

《论语 · 学而》:“道千乘之国,敬事而信,节用而爱人,使民以时。”

家用、费用。

3.器物。

《国语 · 周语上》:“司空除坛于籍,命农大夫咸戒农用。”

器用。

4.姓。如汉代有用虬。

5.二一四部首之一。

1.任命。

《论语 · 阳货》:“如有用我者,吾其为东周乎!”

任用。

2.行使、施行。

《左传 · 襄公二十六年》:“虽楚有材,晋实用之。”《孟子 · 告子上》:“则凡可以得生者,何不用也。”

运用、应用。

3.进食、吃喝。

《韩非子 · 外储说左下》:“孔子侍坐于鲁哀公,哀公赐之桃与黍。哀公曰:‘请用。’”

用餐、用茶。

要、需要。

唐 · 李白《与韩荆州书》:“生不用封万户侯,但愿一识韩荆州。”

不用急、反正今天没课,你不用来。

1.表示行为的方式、凭借。相当于“以”。

《孟子 · 滕文公上》:“吾闻用夏变夷者,未闻变于夷者也。”

用手蒙住眼睛。

2.表示原因。相当于“因”、“因为”。

唐 · 柳宗元《梓人传》:“又不能备其工,以至败绩,用而无所成也。”孙文《心理建设自序》:“吾志所向,一往无前,愈挫愈勇,再接再厉,用能鼓励风潮,造成时势。”

两岸词典解释


详细解释

1.使用;运用。

应用、用武、用人不当。

2.用处;功用。

努力使自己成为有用的人、作用。

3.费用。

用度、省吃俭用。

4.需要。

不用谢、看得见,不用开灯、用得著我时说一声。

5.指吃、喝等,多用于正式场合。

用餐、用饭、请用茶。

6.介词:(1)引进动作凭借或使用的条件、工具、手段等,相当于“拿”、“依据”、“根据”。

用左手写字、用开水沏茶、用道理说服人。

7.介词:(2)《书》引进原因,相当于“因此”、“因而”。

用特布告周知。

8.姓。

9.二一四部首之一。

外语翻译


  • use, employ, apply, operate; use
  • Haushalt (S)​, Tor (S)​, Nutzen, Nützlichkeit, Brauchbarkeit (S)​, verwenden, anwenden, gebrauchen, benutzen (V)
  • utiliser, employer (qch)​, avoir à faire ceci ou cela, manger ou boire, frais ou dépenses, utilité, c'est pourquoi, donc, par conséquent, avec

康熙字典


康熙字典原文

正文

卷别 :正文・午集上 部首:用部 )

古文: 𤰆𠛁

唐韻》、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、《正韻𡘋余頌切,容去聲。說文》:可施行也。易・乾卦》:初九,潛龍勿用。【疏】唯宜潛藏,勿可施用。書・臯陶謨》:天討有罪,五𠛬五用哉。

又,《廣韻》:使也。左傳・襄二十六年》:惟楚有材,晉實用之。杜甫詩:古來才大難爲用。

又,功用。易・繫辭》:顯諸仁,藏諸用。【疏】謂潛藏功用不使物知,是藏諸用也。論語》:禮之用,和爲貴。

又,貨也。書・大禹謨》:正德利用厚生。【疏】謂在上節儉,不爲糜費,以利而用,使財物殷阜。禮・王制》:冢宰制國用,必於歲之杪,五穀皆入,然後制國用。

又,以也。詩・小雅》:謀夫孔多,是用不集。〈古樂府〉:何用識夫壻,白馬從驪駒。

又,庸也。論語》:則四方之民,襁負其子而至矣,焉用稼。

又,《增韻》:器用也。書・微子》:今殷民乃攘竊神祇之犧牷牲用以容。【傳】器實曰用。左傳・襄二十五年》:我先王賴其器用也。

又,《廣韻》:通也。

又,姓。漢有用蚪,爲高唐令。

又,《韻補》叶餘封切,音容。詩・小雅》:謀臧不從,不臧覆用。陸賈《新語》:大化絕而不通,道德施而不用。【又】立則爲太山衆本之宗,仆則爲萬世之用。

又,《六書正譌》:周伯琦曰:用,古鏞字,鐘也。古㱁識商鐘寅𭾁,鐘字皆作用,後人借爲施用字。

考證

卷目:考證・午集上 部首:用部 )

《左傳・襄二十五年》我先王賴其器用也。

謹照原文賴其下增利字。

注解

〔用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午集上,康熙部首是用部

〔用〕字拼音是yòng,独体字,五行属

〔用〕字造字法是象形。甲骨文字形,象桶形。桶可用,故引申为用。本义是使用,采用。

〔用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 [yòng] ⑴ 使人或物发挥其功能⑵ 可供使用的⑶ 进饭食的婉辞⑷ 花费的钱财⑸ 物质使用的效果⑹ 需要(多为否定)⑺ 因此

说文解字


《说文解字》(大徐本)

徐铉 (宋)

卷别卷三下反切余訟切頁碼100頁,第15

𤰃

異體𠂦、用

𤰃可施行也。从卜从中。衞宏說。凡用之屬皆从𤰃

鉉注臣鉉等曰:卜中乃可用也。

𤰆

異體𠂵

𤰆古文用。

附注《說文新證》:「于省吾《甲骨文字釋林・釋用》以為甲骨文象有柄之桶。字之本義為筒、桶,『施用』當為假借。」

《说文解字系传》(小徐本)

徐锴 (南唐)

卷别卷六反切余俸反頁碼267頁,第2行,第1

𤰆可施行也。從卜、中,衛宏說。凡用之屬,皆從用。

鍇注臣鍇曰:「《尚書》:『龜筮共違于人:用靜,吉;用作,凶。』又曰:『先人不違卜。』卜者所以卟之於先君,考之於神明。」

反切………頁碼267頁,第4行,第1

古文用。

《说文解字注》(段注本)

段玉裁 (清代)

卷别卷三下反切余訟切古音第九部頁碼510頁,第1許惟賢228頁,第3

𤰆可施行也。从中。衞宏說。

段注中則可施行。故取以會意。余訟切。九部。

凡用之屬皆从用。

古文用。

白话解释

用,可以施行。字形采用“卜、中”会义。注:此论是旁引卫宏先生对“用”的本义说法。所有与用相关的字,都采用“用”作边旁。,这是古文写法的“用”字。

字形解说

甲骨文之,外像鐘的邊緣,內像紋理。中上像穿繩之圈,下像鐘舌,即鐸。證以金文第一例,無疑為鐘形。戰國文字第一例,鐘面較小,上多一飾畫,仍不失為象形。篆文承自甲、金文之形,顯而易見。隸書作,楷書沿之,也都可見其承繼之跡。古文,多了些紋理,不影響其音、義。以上諸形,都據具體的實象造字。在六書中屬於象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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