诉
意思解释
诉訴
sù基本解释
①叙述,倾吐。告~。~苦。~愿。~衷情。倾~。
②控告。~讼。控~。上~。申~。败~。撤~。
详细解释
动词
1.形声。本义:告状;控告。
2.同本义。
诉,告也。 负孝公之周愬天子。 必东愬于齐。 即连楮为巨幅,广二丈,大书一“屈”字,以两竿夹揭之,走诉行御史台。
起诉;上诉;公诉;诉呈(诉状);诉权(起诉和诉原的权利);诉辩(申诉并辩白);诉牒(诉状);诉告(上诉;告状)
accuse; charge; complain;
3.告诉,说给人听。
正遇延平二人,诉说前事。 弦弦掩抑声声思,似诉平生不得志。 吾与并肩携长,低低切切,何事不语?何情不诉?
诉怨(对人诉说怨愤之情);诉长道短(原原本本地向人诉说);诉事(陈诉事情);诉屈(申诉冤屈);诉言(诉说)
tell; relate; inform;
4.求,求助 。
诉诸武力
resort to;
5.有事实根据地说人坏话。通“愬。
取货于宣伯而诉公于 晋侯。 公伯寮愬 子路于 季孙
slander;
外语翻译
- accuse; sue; inform; narrate
- mitteilen (V)
- raconter, accuser, recourir
康熙字典
康熙字典原文
正文
《唐韻》:桑故切;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、《正韻》:蘇故切,𡘋音素。《說文》:吿也。《玉篇》:論也,吿訴冤枉也。《廣韻》:毀也。《左傳・成十六年》:郤犫訴公于晉侯。【註】譖也。《史記・龜筴傳》:王有德義,故來吿訴。
义又,《說文》或作𧪜,亦作愬。《論語》:膚受之愬。【註】愬己之冤也。《前漢・五行志》引作訴。
义又,《韻會小補》:通作遡。《戰國策》:衞君跣行,吿遡於魏。【註】遡愬同。
又,《集韻》:昌石切,音尺 —— 亦毀也。
义《說文》本作𧦡。《字彙補》譌作,非。
注解
〔訴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酉集上,康熙部首是言部。
〔訴〕字拼音是sù,左右结构,可拆字为訁、斥。
〔訴〕字造字法是形聲。本义是告狀;控告。
〔訴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㈠ [sù] ⑴ 告訴;訴說。《説文•言部》:“訴,告也。”⑵ 控訴;控告。如:起訴;上訴;公訴人。《玉篇•言部》:“訴,訟也,告訴冤枉也。”⑶ 誹謗;讒害。《廣雅•釋詁二》:“訴,䛼也。”⑷ 辭酒不飲。张相《詩詞曲語辭匯釋》卷五:“訴,辭酒之義。”⑸ 求助;藉用。如:“訴諸武力”。
说文解字
《说文解字》(大徐本)
卷别卷三上反切桑故切頁碼第75頁,第22字續丁孫
𧦡
異體𧩯、訴
告也。从言,㡿聲。《論語》曰:「訴子路於季孫。」
鉉注臣鉉等曰:厈非聲。蓋古之字音多與今異。如皀亦音香、釁亦音門、乃亦音仍,他皆放此。古今失傳,不可詳究。
𧪜
訴或从言、朔。
愬
訴或从朔、心。
附注段玉裁注:「凡從㡿之字,隸變為厈,俗又為斥。」
《说文解字系传》(小徐本)
卷别卷五反切桑祚反頁碼第213頁,第1行,第1字述
告也。從言㡿聲。《論語》曰:「𧩯子路於季孫。」
反切………頁碼第213頁,第1行,第2字述
訴或從言、朔。
反切………頁碼第213頁,第1行,第3字述
訴或從朔、心。
《说文解字注》(段注本)
卷别卷三上反切桑故切古音第五部頁碼第398頁,第4字許惟賢第179頁,第14字
告也。从言。㡿聲。
段注桑故切。五部。凡從㡿之字隷變爲厈。俗又譌斥。
《論語》曰:訴子路於季孫。
段注《憲問》篇文。
𧩯或从言朔。
𧩯或从朔心。
段注今《論語》作此。
白话解释
诉,告知,使他人知情。字形采用“言”作边旁,采用有所省略的“厈”作声旁。《论语》上说,“公伯寮向季孙诬告子路。” ,这是“诉”的异体字,字形采用“言”作边旁,“朔”作声旁。“愬”,这也是“诉”的异体字,采用“心”作边旁,“朔”作声旁。
字形解说
此字始見於篆文。篆文從言、斥聲;或體從言、朔聲;又從心、朔聲。隸書、楷書同篆文。「訴」字本義為告狀、控告,必需以言語進行,因此從「言」表義;從「斥」聲有兼義的功能,「斥」在文獻中多半有「責罵」、「指責」的意思,「告狀」、「控告」必需指責對方的錯誤,因此「訴」字從「斥」聲,應該有兼義的功能。各形在六書中都屬於形聲兼會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