郣
康熙字典
康熙字典原文
正文
《唐韻》:蒲没切;《集韻》:薄没切,𡘋音勃。《說文》:郣海,地名。
义又,地之起者曰郣。
义又,《正字通》:通作渤。渤澥,海名。《前漢・武帝紀》作㪍海,〈封禪書〉作㴾海,〈揚雄傳〉作勃解,皆轉寫之譌耳。
又,叶皮列切,音別。鮑昭㊟〔即鮑照〕〈樂府〉:築山擬蓬壷,穿池類溟郣;選色徧齊代,徵聲匝邛越。
注解
〔郣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酉集下,康熙部首是邑部。
〔郣〕字拼音是bó,左右结构,可拆字为孛、⻏。
〔郣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㈠ [bó] ⑴ 〔~海〕中国汉代郡名。亦作“渤海”。⑵ 平地上隆起的部分。
说文解字
《说文解字》(大徐本)
卷别卷六下反切蒲沒切頁碼第211頁,第23字續丁孫
郣
郣海地。从邑孛聲。一曰地之起者曰郣。
鉉注臣鉉等曰:今俗作渤,非是。
《说文解字系传》(小徐本)
卷别卷十二反切步勿反頁碼第545頁,第2行,第1字述
郣地。從邑孛聲。一曰:地之起者曰郣。
鍇注臣鍇曰:「疑勃海近此字,又《周禮》:『土有勃壌。』當作此,假借勃字也。」
《说文解字注》(段注本)
卷别卷六下反切蒲𣳚切古音第十五部頁碼第1193頁,第1字許惟賢第524頁,第2字
郣地。
段注此從鍇本。鉉作郣海地。非是。郣是複舉字之未刪者。地謂有地名郣也。今其地未聞。葢《春秋》時齊地也。若漢二志之勃海郡。今直隷河閒,天津二府地。其謂之勃海者。師古曰:在勃海之濵。因以爲名也。《水部》澥下曰:勃澥,海之別也。《漢書・子虚賦・音義》曰:勃澥。海別枝也。勃澥,《史記・河渠書》謂之勃海。今靜海縣之海與山東遼東接境者,卽勃澥。司馬相如賦所以自琅邪觀成山。射之罘而浮勃澥。始皇所以竝勃海以東。過黃腄。窮成山。登之罘。而南登琅邪也。齊《都賦》注曰:海旁曰勃。𣃔水曰澥。勃與郣似可通。然勃海郡,勃澥,字皆不作郣。假令勃海郡字可作郣。則許當云郣海郡也。而不曰地。
从邑。孛聲。
段注蒲𣳚切。十五部。
一曰地之起者曰郣。
段注《周禮・草人》。勃壤用狐。鄭云:勃壤,粉解者。《廣雅》。𡋯,塵也。今俗謂粉之細者曰勃。皆卽郣字。地之起者謂虛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