絘
糹部12画左右结构U+7D58
康熙字典
康熙字典原文
正文
《廣韻》、《集韻》𡘋七四切,音次。《說文》:績所緝也。《周禮・地官・廛人》:掌斂布絘布㊟〔「掌斂布絘布」之「斂布」,《周禮・地官・廛人》作:斂市〕。【註】絘布,列肆之稅布。
又,《集韻》:津私切,音咨;疾二切,音自 —— 義𡘋同。
考證
《周禮・地官・廛人》掌斂布絘布。
謹照原文斂布改斂市。
注解
〔絘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未集中,康熙部首是糸部。
〔絘〕字拼音是cì,左右结构,可拆字为糹、次。
〔絘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㈠ [cì] ⑴ 〔~布〕古代缴纳的一种税。⑵ 绩麻成线。
说文解字
《说文解字》(大徐本)
卷别卷十三上反切七四切頁碼第438頁,第25字續丁孫
絘
異體𥿩
績所緝也。从糸次聲。
《说文解字系传》(小徐本)
卷别卷二十五反切七四切頁碼第1039頁,第1行,第1字述
績所緝也。從糸次聲。
《说文解字注》(段注本)
卷别卷十三上反切七四切古音第十五部頁碼第2637頁,第1字許惟賢第1147頁,第5字
績所未緝者。
段注各本作績所緝也。今依《廣韵》正。㒳縷相接而後爲緝。未撚接之前,豫林纖微諸縷以儲偫之,是爲絘。令其次弟可用也。引申之,《周禮》有絘布。鄭司農云:列肆之税布。
从糸。次聲。
段注七四切。十五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