𨙶
阝部6画左右结构U+28676
康熙字典
康熙字典原文
正文
《廣韻》:布蓋切;《集韻》:博蓋切,𡘋音貝。《說文》:郡名。
又,《集韻》:普蓋切 —— 同「沛」,邑名。
注解
〔𨙶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酉集下,康熙部首是邑部。
〔𨙶〕字拼音是pèi,左右结构,可拆字为巿、⻏。
〔𨙶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㈠ [pèi] ⑴ 郡名。⑵ 邑名。⑶ 姓。
说文解字
《说文解字》(大徐本)
卷别卷六下反切博蓋切頁碼第210頁,第21字續丁孫
𨙶
沛郡。从邑巿聲。
《说文解字系传》(小徐本)
卷别卷十二反切博梅反頁碼第540頁,第1行,第3字述
沛國郡。從邑巿聲。
鍇注臣鍇曰:「沛本作此,沛假借也。」
《说文解字注》(段注本)
卷别卷六下反切博葢切古音第十五部頁碼第1176頁,第3字許惟賢第517頁,第6字
沛國也。
段注鉉本作沛郡。鍇本作沛國郡。按當作沛國沛郡也。謂後漢之沛國,前漢之沛郡,皆此𨙶也。不言沛縣者,言郡而縣可知矣。二志字皆作沛。𨙶沛古今字。如鄎息,𨟚穰,䣂耒之比。今江蘇徐州府漢沛郡地。
从邑。巿聲。
段注博葢切。十五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