槱
国语辞典解释
槱
yǒu详细解释
动
◎聚积干柴焚烧。为一种古代祭祀的仪式。
《说文解字 · 木部》:“槱,积火燎之。”《诗经 · 大雅 · 棫朴》:“芃芃棫朴,薪之槱之。”汉 · 毛亨 · 传:“槱,积也。”《周礼 · 春官 · 大宗伯》:“以槱燎祀司中、司命、飌师、雨师。”
两岸词典解释
槱
yǒu详细解释
1.烧;熏。
鼎锅被火槱黑。
2.《书》堆积干柴焚烧。
芃芃棫朴,薪之槱之(《诗经‧大雅‧棫朴》)。
3.《书》木柴。
岂薪槱之道未弘,为网罗之目尚简(《文选‧王融‧永明十一年策秀才文诗五首之三》)?。
外语翻译
- firewood for sacrifice
- feu rituel
康熙字典
康熙字典原文
正文
《唐韻》:與久切;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:以九切;《正韻》:云九切,𡘋音酉。《說文》:積火燎之也。《詩・大雅》:薪之槱之。【傳】槱,積也。【箋】豫斫以爲薪,至祭皇天上帝及三辰,則聚積以燎之。《周禮・春官》:以槱燎祀司中司命飌師雨師。或作禉、梄,通作楢。
又,《廣韻》、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:余救切;《正韻》:爰救切,𡘋音柚。又,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、《類篇》𡘋夷周切,音猶 —— 義𡘋同。
考證
《說文》積火燎之也。
謹照集韻原文積火改積木。
通作楢。
謹照集韻原文楢改蕕。
注解
〔槱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辰集中,康熙部首是木部。
〔槱〕字是多音字,拼音是yǒu、chǎo,左右结构,可拆字为木、酉、灬。
〔槱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㈠ [yǒu] ⑴ 堆积:“芃芃棫朴,薪之~之。”⑵ 木柴:“桂樟柟栌,剪为~薪”。⑶ 烧,熏。㈡ [chǎo] ⑴ 同“炒”。
说文解字
《说文解字》(大徐本)
卷别卷六上反切余救切頁碼第193頁,第24字續丁孫
𤍕
異體槱
積木燎之也。从木从火,酉聲。《詩》曰:「薪之槱之。」《周禮》:「以槱燎祠司中、司命。」
𥙫
柴祭天神或从示。
附注段玉裁據《玉篇》、《五經文字》改「積火燎之也」作「積木燎之也」。
《说文解字系传》(小徐本)
卷别卷十一反切羊狩反頁碼第496頁,第5行,第1字述
積火燎之也。從木,從火酉聲。《詩》曰:「薪之槱之。」《周禮》:「以槱燎祠司中、司命。」
鍇注臣鍇曰:「槱,燎祭名也。」
反切………頁碼第496頁,第6行,第1字述
柴祭天神。或從示。
《说文解字注》(段注本)
卷别卷六上反切余救切古音第三部頁碼第1076頁,第2字許惟賢第474頁,第1字
積木燎之也。
段注木各本作火。今依《玉篇》、《五經文字》正。《大雅》。芃芃棫樸。薪之𤍕之。傳曰:𤍕,積也。山木茂盛。萬民得而薪之。賢人眾多。國家得用蕃興。按如毛說則𤍕謂積薪而巳。至《鄭箋》乃以煙祀𤍕尞爲說。許不但云積木而兼云燎之者。爲其字之從火也。不云尞之而云燎之者。燎,放火也。尞,祡祭天也。毛曰:萬民薪之而巳。故但云燎。
從木火。酉聲。
段注余救切。三部。
詩曰:薪之槱之。《周禮》。以槱燎祠司中司命。
段注見《大宗伯》。燎依許《火部》當作尞。祠今《周禮》作祀。許從毛說。又引《周禮》者,廣槱證也。鄭注《周禮》曰:槱,積也。
槱或從示。柴祭天神也。
段注各木作柴祭天神或從示。今正。謂其字有從示者。以燔柴乃祀天神之禮,故從示也。各本作天神。趙本作大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