𢍜
康熙字典
康熙字典原文
正文
义《玉篇》同「尊」。《說文》:𢍜,酒器也。从酋,廾以奉之。或作尊。〇【按】《字彙》以𢍜爲奠本字,非。
注解
〔𢍜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寅集下,康熙部首是廾部。
〔𢍜〕字拼音是zūn,上下结构,可拆字为酋、廾。
〔𢍜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㈠ [zūn] ⑴ 同“尊”。《説文•酉部》:“𢍜,酒器也。或从寸。”《集韻•魂韻》:“𢍜,同尊。”
说文解字
《说文解字》(大徐本)
卷别卷十四下反切祖昆切頁碼第497頁,第1字續丁孫
𢍜
酒器也。从酋,𠬞以奉之。《周禮》六尊:犧尊、象尊、著尊、壺尊、太尊、山尊,以待祭祀賓客之禮。
尊
𢍜或从寸。
鉉注臣鉉等曰:今俗以尊作尊卑之尊。別作罇。非是。
附注段玉裁注:「凡酌酒者必資於尊,故引申以為尊卑字……自專用為尊卑字,而別制罇、樽為酒尊字矣。」「廾者,竦手也。奉者,承也。設尊者必竦手以承之。」
《说文解字系传》(小徐本)
卷别卷二十八反切祖存反頁碼第1155頁,第6行,第1字述
酒器也。從酋、廾,㠯奉之也。《周禮》六𢍜:犧𢍜、象𢍜、著𢍜、壺𢍜、太𢍜、山𢍜。以待祭祀賓客之禮,
鍇注臣鍇曰:「會意。」
反切………頁碼第1155頁,第7行,第1字述
尊或從寸。
《说文解字注》(段注本)
卷别卷十四下反切祖昆切古音第十三部頁碼第3005頁,第2字許惟賢第1304頁,第1字
酒器也。
段注凡酒必實於尊以待酌者。鄭注禮曰:置酒曰尊。凡酌酒者必資於尊。故引申以爲尊卑字。猶貴賤本謂貨物而引申之也。自專用爲尊卑字,而別製罇樽爲酒尊字矣。
从酋。廾㠯奉之。
段注廾者,竦手也。奉者,承也。設尊者必竦手以承之。祖昆切。十三部。
《周禮》六𢍜。犧𢍜,象𢍜,箸𢍜,壷𢍜,大𢍜,山𢍜。㠯待祭祀賓客之禮。
段注見《周禮・司尊彝》職。犧作獻。鄭司農云:獻讀爲犧。犧尊,飾以翡翠。象尊,以象鳳皇。或曰以象骨飾尊。箸尊,箸略尊也。或曰箸尊箸地無足。壷者,以壷爲尊。《春秋傳》曰:尊以魯壷。大尊,大古之瓦尊。山尊,山罍也。按《毛詩・閟》之犧尊,卽獻尊也。故許同大鄭作犧。以待祭祀,《司尊彝》詳之矣。《大行人》賓客之祼亦必用彝。《饗禮・食禮》亦必用尊。故約之曰以待祭祀賓客之禮。
𢍜或从寸。
段注此與寺从寸意同。有法度者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