诏
意思解释
诏詔
zhào基本解释
①告诉,告诫。为人父者,必能~其子。
②帝王所发的文书命令。~书。~令。~谕。奉~。遗~。
详细解释
动词
1.会意兼形声。从言从召,召亦声。“言”是言论,“召”是召唤。本义:告知,告诉。
2.同本义 。先秦没有此字,秦汉才出现,多用于上告下。
诏,告也。 负剑辟咡诏之,出入有诏于国。 上诏书者。 以诏后世。 于是上乃使使持节诏将军。 集谢庄少年之精技击者而诏之曰。
诏众(告诉众人);诏赞(告知和赞助)
tell; let know; inform;
3.教导;告诫。
夫为人父者,必能诏其子。 多分其教诏。
诏导(教导);诏诲(告诫教导);诏侑(劝告);诏志(教导立身养志);诏相(教导行大礼的言行)
instruct; admonish;
4.皇帝下达命令。
诏使儒卿。 优诏奖瑞。 诏赐抚臣。
诏求(皇帝下令征求);诏征(皇帝下令征召);诏选(皇帝下令任命);诏用(皇帝下令任用)
give imperial edict;
5.征召。
明诏期,前后农夫,以时均修焉,…。
诏期(征召的日期)
recruit;
6.召见。
诏伊尹于 亳( bó )郊兮。
call in;
7.宣扬。
未可明诏大号。
advocate; champion; propagate;
8.报告。
按周礼诸职凡言诏者,皆下告上之辞。 不以诏。 虽诏于天子无北面。 故礼有摈诏。 诏西皇使涉予。
report;
名词
1.诏书,皇帝颁发的命令文告。
上尊号王为秦皇。命为制,令为诏。 非有诏不得上。 诏即下。 捧诏恸哭。出密诏示之。
下诏(颁发诏书);诏板(即诏书);诏记(皇帝的手令);诏条(诏书中所列的条文);诏黄(以黄色纸书写发布的诏令)
imperial edict;
2.古代西南少数民族首领的称号。
南诏蛮,本 乌蛮之别种也,姓 蒙氏。蛮谓王为“诏" class=primary href=/zidian/zi-60>诏”,自言 哀牢之后。
诏家(古代少数民族首领的称号)
Zhao;
外语翻译
- decree, proclaim; imperial decree
- kaiserliches Edikt , unterrichten, unterweisen, belehren
- proclamer
康熙字典
康熙字典原文
正文
《廣韻》:之少切;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、《正韻》:之笑切,𡘋音照。《說文》:吿也。《爾雅・釋詁》:導也。【註】敎導之也。【又】勴也。【註】謂贊勉。【疏】敎導,卽贊勉也。《韻會》:詔者,上下通用之義。《左傳・成二年》:欒伯曰:燮之詔也。書何力之有焉。【註】吿也。《周禮・天官・大宰》:以八柄詔王,馭羣臣。【註】吿也、助也。《莊子・盜跖篇》:爲人父者,必能詔其子。【如淳註】敎也。
义又,《廣韻》:上命也。秦漢以下,天子獨稱之。《史記・秦始皇紀》:二十六年,秦幷天下,丞相王綰,御史大夫馮劫,廷尉李斯等,議命爲制,令爲詔。《前漢・周勃傳》:軍中聞將軍之命,不聞天子詔。
义又,《廣韻》:𦘠也。《正韻》:播吿之書也。《文心雕龍》:漢命有三品,三曰詔書。詔,吿也。《釋名》:詔書。詔,昭也。人暗不見事宜,則有所犯,以此示之,使昭然知所由也。《文中子・問易篇》:程元曰:續書之有志,有詔,何謂也。文中子曰:志以成道,言以宣志,詔其見王者之志乎。
义又,待詔,官名。《前漢・公孫弘傳》:待詔金馬門。【應劭註】諸以才伎召未有正官故曰待詔。《唐書・百官志》:明皇初置翰林待詔。
义又,蠻王曰詔。《唐書・南蠻傳》:南詔,本哀牢夷後,烏蠻別種也。渠帥有六,自號六詔,曰蒙巂詔,越析詔,浪穹詔,邆睒詔,施浪詔,蒙舍詔。
又,《正韻》:市召切,音紹。《禮・禮器》:禮有𢷤詔。【註】吿道賔主者也。詔或爲紹。
又,《集韻》:之遙切,照平聲 —— 言誘也。
又,《韻會》:時饒切;《正韻》:時昭切,𡘋音韶。《禮・禮器》:詔侑武方。【註】詔侑或爲韶囿,武當爲無,方猶常也。
又,叶朱戍切,音注。班固〈東都賦〉:申舊章下明詔,命有司頒憲度。
注解
〔詔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酉集上,康熙部首是言部。
〔詔〕字拼音是zhào,左右结构,可拆字为訁、召。
〔詔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㈠ [zhào] ⑴ 见“诏”。
说文解字
《说文解字》(大徐本)
卷别卷三上反切之紹切頁碼第70頁,第27字續丁孫
詔
告也。从言从召,召亦聲。
附注嚴章福校議議:「當作从言,召聲。」
《说文解字系传》(小徐本)
卷别卷五反切之紹切頁碼第198頁,第7行,第2字述
告也。從言,從召,召亦聲。
白话解释
诏,宣告天下。字形采用“言、召”会义,“召”也作声旁。
字形解说
此字始見於戰國文字,從言、召聲。篆文、隸書、楷書同。「詔」的本義為告知,必需用言語,因此從「言」表義;從「召」聲有兼義的功能,「召」的本義是呼喚,要「告知」他人,應該要呼喚他人過來。又「詔」從「召」聲也有可能是「昭」聲的假借,「昭」的本義是「日明也」,引申為「明白」,告知他人,就是要讓他人明白。無論用那一個說法,「詔」從「召」聲都有兼義的功能。在六書中屬於形聲兼會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