詔
国语辞典解释
詔诏
zhào详细解释
动
◎告诉、告诫、教导。
《庄子 · 盗跖》:“夫为人父者,必能诏其子;为人兄者,必能教其弟。”《楚辞 · 屈原 · 离骚》:“麾蛟龙使梁津合,诏西皇使涉予。”
名
◎古时皇帝所颁发的命令。
《文选 · 诸葛亮 · 出师表》:“善道察纳雅言,深追先帝遗诏。”唐 · 柳宗元《尚书户部侍郎王君先太夫人河间刘氏志文》:“然而天子有诏,俾定封邑。”
外语翻译
- decree, proclaim; imperial decree
- kaiserliches Edikt , unterrichten, unterweisen, belehren
- proclamer
康熙字典
康熙字典原文
正文
《廣韻》:之少切;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、《正韻》:之笑切,𡘋音照。《說文》:吿也。《爾雅・釋詁》:導也。【註】敎導之也。【又】勴也。【註】謂贊勉。【疏】敎導,卽贊勉也。《韻會》:詔者,上下通用之義。《左傳・成二年》:欒伯曰:燮之詔也。書何力之有焉。【註】吿也。《周禮・天官・大宰》:以八柄詔王,馭羣臣。【註】吿也、助也。《莊子・盜跖篇》:爲人父者,必能詔其子。【如淳註】敎也。
义又,《廣韻》:上命也。秦漢以下,天子獨稱之。《史記・秦始皇紀》:二十六年,秦幷天下,丞相王綰,御史大夫馮劫,廷尉李斯等,議命爲制,令爲詔。《前漢・周勃傳》:軍中聞將軍之命,不聞天子詔。
义又,《廣韻》:𦘠也。《正韻》:播吿之書也。《文心雕龍》:漢命有三品,三曰詔書。詔,吿也。《釋名》:詔書。詔,昭也。人暗不見事宜,則有所犯,以此示之,使昭然知所由也。《文中子・問易篇》:程元曰:續書之有志,有詔,何謂也。文中子曰:志以成道,言以宣志,詔其見王者之志乎。
义又,待詔,官名。《前漢・公孫弘傳》:待詔金馬門。【應劭註】諸以才伎召未有正官故曰待詔。《唐書・百官志》:明皇初置翰林待詔。
义又,蠻王曰詔。《唐書・南蠻傳》:南詔,本哀牢夷後,烏蠻別種也。渠帥有六,自號六詔,曰蒙巂詔,越析詔,浪穹詔,邆睒詔,施浪詔,蒙舍詔。
又,《正韻》:市召切,音紹。《禮・禮器》:禮有𢷤詔。【註】吿道賔主者也。詔或爲紹。
又,《集韻》:之遙切,照平聲 —— 言誘也。
又,《韻會》:時饒切;《正韻》:時昭切,𡘋音韶。《禮・禮器》:詔侑武方。【註】詔侑或爲韶囿,武當爲無,方猶常也。
又,叶朱戍切,音注。班固〈東都賦〉:申舊章下明詔,命有司頒憲度。
注解
〔詔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酉集上,康熙部首是言部。
〔詔〕字拼音是zhào,左右结构,可拆字为訁、召。
〔詔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㈠ [zhào] ⑴ 见“诏”。
说文解字
《说文解字》(大徐本)
卷别卷三上反切之紹切頁碼第70頁,第27字續丁孫
詔
告也。从言从召,召亦聲。
附注嚴章福校議議:「當作从言,召聲。」
《说文解字系传》(小徐本)
卷别卷五反切之紹切頁碼第198頁,第7行,第2字述
告也。從言,從召,召亦聲。
白话解释
诏,宣告天下。字形采用“言、召”会义,“召”也作声旁。
字形解说
此字始見於戰國文字,從言、召聲。篆文、隸書、楷書同。「詔」的本義為告知,必需用言語,因此從「言」表義;從「召」聲有兼義的功能,「召」的本義是呼喚,要「告知」他人,應該要呼喚他人過來。又「詔」從「召」聲也有可能是「昭」聲的假借,「昭」的本義是「日明也」,引申為「明白」,告知他人,就是要讓他人明白。無論用那一個說法,「詔」從「召」聲都有兼義的功能。在六書中屬於形聲兼會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