課
意思解释
課课
kè基本解释
①教學上的一個階段。上~。~時。~間。曠~。授~。~餘活動。
②教學的科目。~程。~表。基礎~。專業~。~本。~文。
③教書講學或攻讀學習。~徒。~讀。
④古代的一種賦稅。國~。完糧交~。
⑤使交納賦稅。~稅。~役。
⑥機關、企業等行政上的單位(現亦稱「科」)會計~。
⑦迷信占卜的一種。起~。
详细解释
動
1.形聲。從言,果聲。本義:考覈。
2.同本義(根據一定的標準驗覈)。
課,試也。 操殺生之柄,課羣臣之能者也。 成器不課不用,不試不藏。 有官而無課,是無官也;有課而無賞罰,是無課也。
課其事業;課試(試驗,考覈);課績(考績)
examine;
3.督促完成指定的工作。
課家人負物百斤,環舍趨走。
urge;
4.按規定的內容和分量講授或學習。
每晚同魯小姐課子到三更四鼓。
課子(教子讀書);課讀(按規定的內容和數量教授或學習)
teach and study;
5.徵收賦稅;差派勞役。
是歲,始課南徐州僑民租。
課役(徵抽財稅,分派徭役);課以重稅
levy;
6.占卜。
有日者,能課,使之課,莫不奇中。
課筒(占卜的籤筒);課語訛言(胡說八道)
divinate;
名词
1.教學科目 。
必修課;基礎課;主課;專業課
subject; course;
2.教學時間 。
上四節課;一節語文課
class;
3.[量]∶教學課程的一部分;特指某一科目在單位授課時間(通常不超過一小時)完成的內容 。
今日上兩課;這個課本內容分爲二十課
lesson;
4.稅款,稅。
免其課役。
國課;鹽課;課口(唐時賦稅有租、庸、調,其應納賦稅的人口稱爲課口);課戶(應納賦稅的民戶)
tax;
5.機關學校等行政上的單位(也叫科) 。
總務課;特高課
section;
6.日本政府各部司、局以下的一級行政單位 。
外務省亞洲局中國課
division;
国语辞典解释
課课
kè详细解释
动
1.考核、考试。
《说文解字 · 言部》:“课,试也。”《管子 · 七法》:“成器不课不用,不试不藏 。”《汉书 · 卷八八 · 儒林传 · 序》:“一岁皆辄课,能通一艺以上,补文学掌故缺。”
2.征收、徵调。
《宋书 · 卷九二 · 良吏传 · 徐豁传》:“武吏年满十六,便课米六十斛。”宋 · 沈括 · 《梦溪笔谈 · 卷一三 · 权智》:“声言庙中屡遭寇,课夫筑墙围之。”
课税。
3.督促、督率。
《宋史 · 卷三六五 · 岳飞传》:“师每休舍,课将士注坡跳壕,皆重铠习之。”《聊斋志异 · 卷一一 · 黄英》:“黄英课仆种菊,一如陶。”
名
1.赋税。
《晋书 · 卷三 · 武帝纪》:“雨雹伤秋稼,减天下户课三分之一。”
2.有一定进度计划的学习过程。
下课、上课。
3.学业、学科。
功课、我这学期总共修了五门课。
4.量词。计算课数的单位词。
这本书有十八课,今天要上第三课。
5.机关中分别治事的行政单位。
出纳课、总务课。
6.关于求神问卜的事情。
卜课。
两岸词典解释
課课
kè详细解释
1.有计划的分段教学活动。
课后、旷课、课间、一天上七节课。
2.学业;学科。
功课、课业、选修课、数学课。
3.征收(税款或实物等)。
课税。
4.征收的税款或实物。
国课、以粟六石,向官纳课。
5.某些机关、企业、学校等按工作性质分设的办事单位。
供销课、会计课。
6.一种以铜钱等为卜具的占卜方法。
起课、卜课、占了一课。
7.《书》(按一定标准)考核;检验。
故明主以法案其言而求其实,以官任其身而课其功(《管子‧明法解》)、成器不课不用,不试不藏(《管子‧七法》)。
8.《书》督促;督率。
黄英课仆种菊(《聊斋志异‧卷十一‧黄英》)。
9.《书》讲解传授;学习。
昼课赋,夜课书,间又课诗(《旧唐书‧卷一六六‧白居易列传》)。
10.量词。用于计算教材的课数。
这本书有二十课,今天要上第五课。
外语翻译
- lesson; course; classwork
- Fach, Kurs, Kursus (S), Lektion (S), Unterricht, Vorlesung, Unterrichtsstunde, Schulstunde (S), Unterricht, Unterrichtsstunde, Lektion (Zähl)
- leçon, cours, classe (éducation)
康熙字典
康熙字典原文
正文
《唐韻》、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、《正韻》𡘋苦臥切,科去聲。《說文》:試也。《廣雅》:第也。《玉篇》:議也。《增韻》:計也、程也。《史記・匈奴傳》:課校人畜計。《前漢・京房傳》:房奏考功,課吏法。《晉書・元帝紀》:勸課農桑。《宋書・沈約自序》:少寬其工課。汲冢《周書》:程課物徵。《管子・七法篇》:成器,不課不用,不試不藏。
义又,《廣韻》:稅也。《舊唐書・職官志》:凡賦人之制有四,一曰租,二曰調,三曰役,四曰課。
义又,縣名,水名。《隋書・地理志》:課陽縣,屬南陽郡,因課水而名。
又,《玉篇》:苦訛切;《廣韻》、《集韻》:苦禾切,𡘋音科 —— 課差也。
义又,《類篇》:率也。
注解
〔課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酉集上,康熙部首是言部。
〔課〕字拼音是kè,左右结构,可拆字为訁、果。
〔課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㈠ [kè] ⑴ 教學上的一個階段⑵ 教學的科目⑶ 教書講學或攻讀學習⑷ 古代的一種賦稅⑸ 使交納賦稅⑹ 機關、企業等行政上的單位(現亦稱「科」)⑺ 迷信占卜的一種
说文解字
《说文解字》(大徐本)
卷别卷三上反切苦臥切頁碼第71頁,第1字續丁孫
課
試也。从言果聲。
《说文解字系传》(小徐本)
卷别卷五反切苦和反頁碼第200頁,第1行,第2字述
試也。從言果聲。
鍇注臣鍇按:《漢書》云「考課」是也。
《说文解字注》(段注本)
卷别卷三上反切苦臥切古音第十七部頁碼第370頁,第3字許惟賢第166頁,第8字
試也。
段注《廣韵》。第也。税也。皆課試引伸之義。
从言。果聲。
段注苦臥切。十七部。
白话解释
课,考试。字形采用“言”作边旁,采用“果”作声旁。
字形解说
此字始見於戰國文字。戰國文字從言、果聲。篆文、楷書同。「課」本來有考核、測驗的意思,考核、測驗要用言語來進行,因此從「言」旁表義。考核、測驗是要考核、測驗成果,因此「果」聲有兼義的功能。在六書中屬於形聲兼會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