废
意思解释
废廢
fèi基本解释
①停止,不再使用。~弛(应该施行而不施行)。~除。~黜(罢免,革除)。~帝(被废黜的皇帝)。~弃。~止。~置。因噎~食。
②没有用的,失去效用的。~话。~品。~墟(受到破坏之后变成荒芜的地方)。
③没有用的东西。修旧利~。利用“三~”(“三废”,废气、废水、废渣)。
④荒芜,衰败。田园荒~。几经兴~。
⑤重伤或杀死某人。~了他。
详细解释
动词
1.形声。从广,发声。从“广”( yǎn ),表示与房屋有关。本义:房子倾倒。
2.同本义。
废,屋顿也。
collapse;
3.泛指倾圮,倒塌。
往古之时,四极废,九州裂。
4.废弃;废除。
于是废先王之道,焚百家之言。 今存其本不忍废。 然则废衅钟与?
作废(因失效而废弃);废业(丢弃正业,不务正业;荒废衰败的事业);废贩(荒废;败坏);废损(荒废损害);废旷(荒废,不利用)
abandon; abolish; lie waste;
5.停止; 中止。
力不足止,中道而废。 轮转而不废。 君子遵道而行,半途而废。
废格(终止,搁置);废业(中止学业);废朝(停止朝会);废市(停止营业)
stop;
6.废黜,罢官。
老贼欲废汉自立久矣。
废锢(罢官并禁止再任职);废立(废旧君,立新君);废退(黜退;贬黜);废斥(废黜屏斥);废后(废黜皇后);废免(罢免)
oust; dethrone;
7.衰败;败坏。
即除魏阉废祠之址以葬之。
废残(残破);废败(浪费,败坏);废落(衰败飘零)
decline;
8.旷废,懈怠 。
废职(旷废职务);废时(旷废记载时令之职事);废负(旷废职守之过);废事(旷废职务)
neglect;
9.破灭;覆没 。
废兴(兴衰;兴亡);废坠(衰亡);废坏(败坏;败落)
ruin;
10.坠落;跌下。
[邾子]自投于床,废于炉炭,烂,遂卒。 今去而野处,念自废于苟践不廉之地。
fall;
11.偃伏,躺卧,伏卧 。
废措(废顿,僵伏不起)
prostrate;
12.杀害,杀死。
贼国之镇,不忠;受命而废之,不信。
kill;
13.放下 。
废书;废卷(放下书);废阁(搁置而不实施)
lay down;
14.费,浪费。
今若断斯织也,则损失成功,稽废时日。 使观者大废眼光,亦非畅事。
expense; waste;
15.通“发”( fā )”。举,发生。
示不复用也。于是废军而郊射。 此道之塞久矣,而世主莫之能废也,故三代不四,非明主莫有能听也。
废疾(发生疾病)
take place; happen;
形容词
1.荒废,放弃不用的。
废池乔木,犹厌言兵。 百废俱兴。
废井;废业;废址;废矿。
abandoned;
2.沮丧失望。
而适先生之所,则废然而反。
dejected; despirited;
3.衰败。
政之所废,在逆民心。
decayed;
4.扔掉的,无用的 。
废棉;废品;废料;废蒸气;废票。
useless; disused; waste;
5.残疾的。
荆轲废,乃引其匕首提 秦王。
废人;废疾(残疾)
disabled;
外语翻译
- abrogate, terminate, discard
- aufgeben; fallenlassen , invalid(e);körperlich behindert , unbrauchbar; Abfall
- usé, perdu, abandonner, abolir, abroger
康熙字典
康熙字典原文
正文
《唐韻》:方肺切;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:放吠切,𡘋音癈。《說文》:屋傾也。
义又,《爾雅・釋詁》:止也。【註】止住也。《禮・曲禮》:凡祭有其廢之,莫敢舉也。有其舉之,莫敢廢也。
义又,《爾雅・釋詁》:廢,舍也。【註】舍,放置。《周禮・天官・大宰》:八柄,七曰廢,以馭其罪。【註】廢,猶放也。【又】八則,三曰廢置,以馭其吏。
义又,《爾雅・釋詁》:大也。《詩・小雅》:廢爲殘賦。【傳】廢,忲也。【釋文】一本作廢,大也。
义又,墮也。《左傳・定三年》:邾子自投於牀,廢於爐炭。【註】廢,墮也。
又,《轉註古音》:音發。《前漢・郊祀歌》:西顥沆碭。秋氣肅殺。含秀垂穎,續舊不廢。
义又,與癈通。《左傳・昭十四年》:司徒老祁慮癸僞癈疾。
义又,與撥通。《周禮・冬官・考工記・梓人》:必撥而怒。【註】故書撥作廢。鄭司農云:廢讀爲撥。
考證
《說文》屋傾也。
謹照原文傾改頓。
《周禮・冬官考工記・梓人》必撥而怒。
謹按原文文義,必字可省,爾字不可省。謹改撥爾而怒。
注解
〔廢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寅集下,康熙部首是广部。
〔廢〕字拼音是fèi,半包围结构,可拆字为广、發。
〔廢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㈠ [fèi] ⑴ 见“废”。
说文解字
《说文解字》(大徐本)
卷别卷九下反切方肺切頁碼第309頁,第22字續丁孫
廢
屋頓也。从广發聲。
附注段玉裁注:「頓之言鈍,謂屋鈍置無居之者也。引申之凡鈍置皆曰廢。」
《说文解字系传》(小徐本)
卷别卷十八反切方喙反頁碼第769頁,第5行,第2字述
屋傾也。從广發聲。
《说文解字注》(段注本)
卷别卷九下反切方肺切古音第十五部頁碼第1780頁,第3字許惟賢第779頁,第2字
屋頓也。
段注頓之言鈍。謂屋鈍置無居之者也。引伸之,凡鈍置皆曰廢。《淮南・覽冥訓》。四極廢。高注。廢,頓也。古謂存之爲置。棄之爲廢。亦謂存之爲廢。棄之爲置。《公羊傳》曰:去其有聲者。廢其無聲者。鄭曰:廢,置也。于去聲者爲廢。謂廢畱不去也。《左傳》。廢六關。王肅《家語》作置六關。《淮南子》。舜葬蒼梧。不變其肆。高注。不煩巿井之所廢。《莊子》曰:廢一於堂。廢一於室。《仲尼弟子列傳》。子貢好廢居。與時轉貨。《貨殖列傳》作廢箸鬻財。徐廣曰:箸猶居也。讀如貯。廢之爲置如徂之爲存,苦之爲快,亂之爲治,去之爲藏。
从广。發聲。
段注方肺切。十五部。古可入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