𡑀
康熙字典
康熙字典原文
正文
《廣韻》:辰與切;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:上與切;《正韻》:承與切,𡘋署上聲 —— 田廬也。又,圃墅。《晉書・謝安傳》:與兄子元圍碁,賭別墅。
义又,別館。《唐書・裴休傳》:與兄弟隱家墅,講經著書。
义又,許墅,地名,在蘇州城西。《圖經》:秦始皇求吳王劒,白虎蹲于丘上,逐之,西走至此,裂爲池,因名曰虎疁。吳越時避鏐音,攺許墅。
又,《集韻》:以者切,音野。《說文》:郊外也。毛氏《韻增》㊟〔毛氏《韻增》應為《增韻》倒置〕:野,古墅字,後人以其借爲郊野字,復加土于下以別之。《正字通》:毛說似而非。野本郊野朴野。古無墅地墅名,後人家廬外立別墅,因借郊野之野加土,轉聲作墅。
注解
〔墅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丑集中,康熙部首是土部。
〔墅〕字拼音是shù,上下结构,可拆字为野、土,五行属土。
〔墅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㈠ [shù] ⑴ 〔别~〕供游玩休养的住宅以外的房屋。⑵ 田野的草房
说文解字
《说文解字》(大徐本)
卷别卷十三下反切羊者切頁碼第457頁,第20字續丁孫
野
異體㙒
郊外也。从里予聲。
𡐨
異體埜、𡑀
古文野从里省,从林。
附注羅振玉《增訂殷虛書契考釋》:「許書之古文亦當作『埜』……今增『予』者殆後人傳寫之失。」
附注《說文新證》:「甲骨文、金文本从林土,會郊外荒野榛莽之地。秦文字或加『予』聲,或又改『林』為『田』。」
《说文解字系传》(小徐本)
卷别卷二十六反切拽者反頁碼第1075頁,第4行,第2字述
郊外也。從里予聲。
反切………頁碼第1075頁,第4行,第3字述
古文野從林。
《说文解字注》(段注本)
卷别卷十三下反切羊者切古音第五部頁碼第2775頁,第3字許惟賢第1206頁,第7字
郊外也。
段注《邑部》曰:歫國百里曰郊。《冂部》曰:邑外謂之郊。郊外謂之野。野外謂之林。林外謂之冂。《詩・召南》、《邶風傳》皆曰:郊外曰野。《鄭風》傳曰:野,四郊之外也。《論語》。質勝文則野。包咸曰:野如野人。言鄙略也。
从里。予聲。
段注羊者切。古音在五部。
古文野。从里省。从林。
段注亦作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