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
意思解释
四
sì基本解释
①数名,三加一(在钞票和单据上常用大写“肆”代)~方。~边。~序(即“四季”)。~体(a.指人的四肢;b.指楷、草、隶、篆四种字体)。~库(古籍经、史、子、集四部的代称。亦称“四部”)。~君子(中国画中对梅、兰、竹、菊四种花卉题材的总称)。
②中国古代乐谱的记音符号,相当于简谱中的低音“6”。
详细解释
1.指事。甲骨文字形,象鼻子喘息呼气之形。本义:数目。三加一所得。
2.同本义。
四,阴数也。四分之。 阴数次三也。 路下四亚之。 光被四表。 闰月定四时成岁。良马四之 安得猛士兮守四方!
四垂(四边);四梢(城镇四方边缘地方);四隅头(四方街口,四处);四柱(指人出生的年、月、日、时);四不拗六(少数拗不过多数);四趁(相称,各处都合适);四门(四方之门);四鼓(四更);四知(天知、神知、我知、子知);四制(丧服有恩、理、节、权四制);四孟(四季的首月);四表(四方极偏远的地方);四坐(在座的众人);四合(四方围聚);四八(指四时八节);四大(佛家以地、水、火、风为四大。指人身;道家以道、天、地、人为四大);四天(四方的天空);四六风(初生婴儿疾病。即脐风);四失(学习上的四种过失);四印(旧指四种修养心身之道);四行(四种德行:仁、义、礼、智或孝、忠、信、悌,内容随文而异);四件(指供食用的家畜如猪、羊等的头、蹄、肝、肺)。也指序数第四。
four;
名词
1.[乐]∶工尺谱中音名之一。中国民族音乐音阶上的一级,乐谱上用做记音符号,相当于简谱的“6” 。
大吕、大簇用四字。
a note of the scale in gongchepu(工尺谱), corresponding to 6 in numbered musical notation;
2.古代一车四马称“驷”。
人臣处国无私朝,居军无私交…是故不得四从;不载奇兵 一言而非,四马不能追,一言不急,四马不能及。
four-horse carriage;
外语翻译
- four
- vier (4) (Num)
- quatre, 4
康熙字典
康熙字典原文
正文
古文: 𦉭
《唐韻》、《集韻》𡘋息利切,音泗。《說文》:囗,四方也;八,別也;囗中八,象四分之形。
义又,《玉篇》:隂數次三也。《正韻》:倍二爲四。《易・繫辭》:天一地二,天三地四,天五地六,天七地八,天九地十,五位相得而各有合。【又】兩儀生四象,四象生八卦。
义又,姓。《正字通》:宋有四象,慶元閒知汀州府。
义又,《正字通》:今官司文移變四作肆,防詐譌𥨥易,非四之本義也。
又,《集韻》:息七切,音悉 —— 關中謂四數爲悉。〇【按】《正字通》云:平聲音司,引樂譜四五讀司烏,不知此特口變易,非四有司音也。《正字通》誤。
注解
〔四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丑集上,康熙部首是囗部。
〔四〕字拼音是sì,全包围结构,五行属金。
〔四〕字造字法是指事。甲骨文字形,象鼻子喘息呼气之形。本义是数目。三加一所得。
〔四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㈠ [sì] ⑴ 数名,三加一(在钞票和单据上常用大写“肆”代)⑵ 中国古代乐谱的记音符号,相当于简谱中的低音“6”。
说文解字
《说文解字》(大徐本)
卷别卷十四下反切息利切頁碼第483頁,第3字續丁孫
四
陰數也。象四分之形。凡四之屬皆从四。
𦉭
異體𠃢
古文四。
亖
籒文四。
附注徐灝注箋:「亖與一、二、三皆古指事文。」
附注《說文新證》:「初文積四橫畫。春秋以後或作『四』形,丁山《數名古誼》謂『呬』之本字,假借為『四』。」
《说文解字系传》(小徐本)
卷别卷二十八反切素次反頁碼第1126頁,第4行,第1字述
陰數也。象四分之形。凡四之屬,皆從四。
反切………頁碼第1126頁,第5行,第1字述
古文四如此。
反切………頁碼第1126頁,第5行,第2字述
籒文四。
《说文解字注》(段注本)
卷别卷十四下反切息利切古音第十五部頁碼第2948頁,第1字許惟賢第1281頁,第3字
侌數也。
段注自一篇列一部,三部。十三篇列二部。二篇列八部。三篇列十部。數未備也。故於此類列之。
象四分之形。
段注謂囗像四方。八像分也。息利切。十五部。
凡四之屬皆从四。
古文四如此。
段注小篆略改之。
籒文四。
段注此筭法之二二如四也。二字㒳畫均長,則亖字亦四畫均長。今人作篆多誤。覲禮四享。鄭注曰:四當爲三。書作三四字或皆積畫。字相似。由此誤。《聘禮》注云:朝貢禮純四只。鄭志。荅趙商問四當爲三。《周禮・內宰》職注。天子巡守禮制幣丈八尺純四𦐖。鄭志。荅趙商問亦云四當爲三。《左傳》。是四國者。專足畏也。劉炫謂四當爲三。皆由古字積畫之故。按《說文》之例。先籒文。次古文。此恐轉寫誤倒。
白话解释
四,阴数。像四分的形状。所有与四相关的字,都采用“四”作边旁。,这是古文中的“四”。
,这是籒文中的“四”。
字形解说
甲骨文、金文、戰國文字都作四短畫,表示計數「四」的概念。六書中屬於同文會意。金文中也有作「」,像四合五方之形;戰國文字則四合之處略有缺口,並延伸其中二畫,當是金文「
」的變形。篆文之後的字形則是根據金文「
」之形而來,只是筆畫略作彎曲變化。在六書中屬於指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