箾
外语翻译
- musical instrument like pan-pipes, bamboo flute
康熙字典
康熙字典原文
正文
《廣韻》:蘇彫切;《正韻》:先彫切,𡘋音蕭 —— 與簫同,象箾,樂器,舞者所執。《左傳・襄二十九年》:季子觀樂,見舞象箾南籥者,曰:美哉!猶有憾。【註】象箾,舞所執。
义《說文》:虞舜樂曰《箾韶》,《尚書》作《簫韶》。
又,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、《正韻》𡘋色角切,音朔。《荀子・禮論篇》:《武》、《酌》、《桓》、《箾》、《𥳑象》。【註】舞曲名。張衡〈西京賦〉:飛𦉻潚箾,流鏑𢶉㩧。【註】箾,音朔 —— 潚箾,𦉻形。《玉篇》:以竿擊人也。
又,《字彙補》:《左傳》象箾註,原音朔,與韶、箾異音,惟司馬氏从所交切。
注解
〔箾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未集上,康熙部首是竹部。
〔箾〕字是多音字,拼音是shuò、xiāo、qiào,上下结构,可拆字为𥫗、削。
〔箾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㈠ [shuò] ⑴ 古代跳舞人手中拿的竿状舞具。⑵ 以竿击人。㈡ [xiāo] ⑴ 古同“箫”。㈢ [qiào] ⑴ 古同“鞘”,装刀剑的套子。
说文解字
《说文解字》(大徐本)
卷别卷五上反切所角切、蘇彫切頁碼第145頁,第18字續丁孫
箾
以竿擊人也。从竹削聲。虞舜樂曰箾韶。又音簫。
《说文解字系传》(小徐本)
卷别卷九反切色捉反頁碼第372頁,第1行,第3字述
㠯竿擊人也。從竹削聲。虞舜樂曰箾韶。
《说文解字注》(段注本)
卷别卷五上反切所角切古音第二部頁碼第784頁,第2字許惟賢第349頁,第10字
㠯竿擊人也。
段注《西京賦》曰:飛䍐潚箾。薛曰:潚箾,䍐形也。按䍐者,网之以竿爲柄者也。《左傳》。舞象箾南籥。杜曰:象箾,舞所執。南籥,以籥舞也。箾不知何等器。豈以竿舞與。
从竹。削聲。
段注所角切。二部。
虞舜樂曰箾韶。
段注按音部引書《簫韶》九成。知《皋陶謨》字作簫。此云箾韶。葢據《左傳》。左云見舞韶箾者。此作箾韶。見書。與左一也。孔疏云:箾卽簫字。《釋文》箾音簫。與上文象箾音朔異。今按同爲樂名。不當《異義》異音。疏引賈逵釋象箾云:箾舞曲名。言天下樂削去無道。於箾韶又不引賈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