辯
国语辞典解释
辯辩
biàn详细解释
动
1.争论是非曲直。
《孟子 · 滕文公下》:“孟子曰:‘予岂好辩哉?予不得已也。’”明 · 宋濂《送东阳马生序》:“与之论辩,言和而色怡。”
辩护、辩驳、狡辩、强辩。
2.判别、分别。
《易经 · 履卦 · 象曰》:“履,君子以辩上下,定民志。”《后汉书 · 卷四九 · 仲长统传》:“苟目能辩色,耳能辩声,口能辩味,体能辩寒温者,将皆以修絜为讳恶。”
3.变化。
《庄子 · 逍遥游》:“若夫乘天地之正,而御六气之辩,以游无穷者,彼且恶乎待哉。”唐 · 成玄英 · 疏:“辩者,变也。”
形
◎善于辩说的。
辩士、辩才无碍。
名
1.巧言。
《战国策 · 秦策一》:“迷于言,惑于语,沉于辩,溺于辞。”《史记 · 卷七四 · 孟子荀卿传》:“而赵亦有公孙龙为坚白同异之辩。”
2.文体名。如唐代韩愈的《讳辩》。也作“辨”。
两岸词典解释
辯辩
biàn详细解释
1.论辩;辩解。
能言善辩、辩论、答辩。
2.能言善道的。
辩士、辩才。
3.《书》辨别;辨明。通“辨”。
苟目能辩色,耳能辩声,口能辩味,体能辩寒温(《后汉书‧卷四十九‧王充王符仲长统列传‧仲长统》)。
外语翻译
- dispute, argue, debate, discuss
- discuter, débattre, argumenter
康熙字典
康熙字典原文
正文
义同「辨」。《說文》:判也。《廣韻》:別也。《易・履卦》:君子以辯上下,定民志。
义又,詳審也。《周禮・天官》:惟王建國,辯方正位。
义又,明悉也。《易・大有》:明辯晳也。
又,《集韻》:巧言也。《禮・王制》:言僞而辯。《史記・荀卿傳》:鄒衍之術,迂大而閎辯。
义又,爭辯也。《禮・鄕飮酒義》:不慢不爭,則遠于鬭辯矣。
义又,《說文》:治也。《書・酒誥》:勿辯乃司。《左傳・昭元年》:主盟者,誰能辯焉。【註】辯,治也。
义又,微辯,諷諭也。《禮・儒行》:其過失可微辯,而不可面數也。
义又,與徧通。《禮・樂記》:其治辯者,其禮具。【註】辯,徧也。《史記・五帝紀》:辯于羣神。《書・舜典》作徧。
义又,與平通。《字彙補》:平均也。《史記・五帝紀》:辯秩東作,辯秩西成。《書・堯典》作平。
义又,《五音集韻》:下辯,地名,在武鄕。
又,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:筆列切;《正韻》:必列切,𡘋音䇷 —— 與貶同。《周禮・秋官・士師》:若邦凶荒,則以荒辯之法治之。【註】辯,當爲貶。遭饑荒,則𠛬罰國事有所貶損。
注解
〔辯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酉集下,康熙部首是辛部。
〔辯〕字拼音是biàn,左中右结构,可拆字为辡、言。
〔辯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㈠ [biàn] ⑴ 见“辩”。
说文解字
《说文解字》(大徐本)
卷别卷十四下反切符蹇切頁碼第488頁,第12字續丁孫
辯
治也。从言在辡之閒。
附注王筠句讀:「辯即辡之絫增字。」
《说文解字系传》(小徐本)
卷别卷二十八反切皮緬反頁碼第1138頁,第4行,第1字述
治也。從言在辡之間。
鍇注臣鍇曰:「察言以治之也,會意。」
《说文解字注》(段注本)
卷别卷十四下反切符蹇切古音第十二部頁碼第2966頁,第3字許惟賢第1288頁,第5字
治也。
段注治者,理也。俗多與辨不別。辨者,判也。
从言在辡之閒。
段注謂治獄也。會意。符蹇切。十二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