𨐨
意思解释
𨐨
bì基本解释
◎同“辟”。法。《説文•辟部》:“𨐨,治也。”按:段玉裁改 作“法也”,并注云:“各本作‘治也’,今依《尚書》、《釋文》正。”《集韻•㫺韻》:“辟,《説文》:’法也。从卩,从辛。’卩,節制其辠也;从口,用法者也。古作𨐨。”
康熙字典
康熙字典原文
正文
《廣韻》、《集韻》𡘋必益切,音璧 —— 治也。與䢃同。
注解
〔𨐨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酉集下,康熙部首是辛部。
〔𨐨〕字拼音是bì,上下结构,可拆字为辟、井。
〔𨐨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㈠ [bì] ⑴ 同“辟”。法。《説文•辟部》:“𨐨,治也。”按:段玉裁改 作“法也”,并注云:“各本作‘治也’,今依《尚書》、《釋文》正。”《集韻•㫺韻》:“辟,《説文》:’法也。从卩,从辛。’卩,節制其辠也;从口,用法者也。古作𨐨。”
说文解字
《说文解字》(大徐本)
卷别卷九上反切必益切頁碼第301頁,第10字續丁孫
𨐨
治也。从辟从丼。《周書》曰:「我之不𨐨。」
附注段注本作「法也」。
《说文解字系传》(小徐本)
卷别卷十七反切𤰞僻反頁碼第750頁,第7行,第1字述
治也。從辟、井。《周書》曰:「我之不𨐨。」
鍇注臣鍇曰:「井,法也,與刑同意。今《尚書》作辟。」
《说文解字注》(段注本)
卷别卷九上反切必益切古音第十六部頁碼第1727頁,第2字許惟賢第756頁,第2字
法也。
段注各本作治也。今依《尙書釋文》正。《金縢》云:我之弗辟。某氏云:治也。馬鄭音避。謂避居東都。《說文》作𨐨。云必亦反。法也。
从辟井。
段注㓝字下引易曰:井者,法也。辟亦聲。必益切。十六部。
《周書》曰:我之不𨐨。
段注許所據壁中古文也。葢孔安國以今字讀之,乃易爲辟字。馬鄭所注者,從孔讀。不今《尙書》作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