與
意思解释
與与
yǔ基本解释
①給。贈~。~人方便。
②交往,友好。相~。~國(相互交好的國家)。
③贊助,讚許。~人爲善。
④〈書〉等待。時不我~。
⑤〈連〉和。我~你。山~水。
⑥〈介〉跟;向。~虎謀皮。生死~共。
详细解释
動
1.“與”,從與,從舁( yú ),共同擡起,與,給予。合起來表偕同、朋友。本義:賜予,施予,給予。
2.同本義。
與,賜也,通作“與" class=primary href=/zidian/zi-60>與”。 我持白璧一雙,欲獻項王,玉斗一雙,欲與 亞父。 則與鬥卮酒。取與者,義之表也。 與衣裳,吏護還之鄉。 有張氏藏書甚富。往借,不與,歸而形諸夢。
贈與(贈給);交與(交給);與人方便;與受同科(行賄和受賄的人受到同等的處罰);與虎添翼(給老虎添上了翅膀。比喻給力量或才能很強的以助力,使其更強)
give grant; offer;
3.交往;交好。
孰能相與無相與。 生與來日。
相與(彼此往來;相互)
get along with; be friendly with;
4.獎賞。
上以功勞與,則民戰;上以《詩》《書》與,則民學問。
與獎;與津貼
reward;
5.幫助;援助。
君不與勝者,而與不勝者。 匈奴壤界獸圈,孤弱無與,此困亡之時也。
與助(贊助);與點(謂孔子讚賞曾點的想法。後用以指長者的贊助)
help;
6.隨從;隨着。
桓公知天下諸侯多與己也。
與世推移(隨着世道的變化而變化以合時宜);與世沉浮(隨波逐流);與時偕行(變通逐時)
follow;
7.合乎 。
與人(合乎民意者得人心);與地(凡合乎地道者,則得地利);與天(凡合乎天道者,則得天助)
conform with;
8.等候,等待。
日月逝矣,歲不我與?
歲不我與
wait;
9.允許。
子曰:“與其進也,不與其退也。”
與告(准假)
permit;
10.交付,償還。
歲餘不入,貸錢者多不能與其息,客奉將不給。
與利息
pay;
11.親近。
公先與百姓而藏其兵。
be friend with;
名词
1.黨與;朋黨。
與,黨與也。從舁從與。與聲。 敵多則力分,與衆則兵彊。 羣臣連與成朋。
clique;
2.盟國,友邦。
王奪之人,霸奪之與,疆奪之地。
與國(盟國;友邦)
allied country;
3.類;同類。
夫禮之立成者爲飫,昭明光節而已,少曲與焉。
kind;
介词
1.跟;和;及。
與臣而將四矣。 孰與君少長。 與城爲殉。 與武昌革命之役並壽。
這所房子與你剛纔看過的那一所完全一樣
with; to;
2.爲,替 。
與我想想
for;
3.離開 。
與世隔絕;與衆不同
from;
4.對於;於。
君之始入京也,與言皇上無權…君不之信。
to;
連
◎和;同 。
父親與母親;人羣是何等興奮與激動;成與不成,在此一舉。
and;
助词
1.與多用於輕微的疑問。嗎。
求之與?抑與之與? 然則師愈與? 豈非士之願與? 而君逆寡人者,輕寡人與。
2.另見 yú;yù。
国语辞典解释
與与
yǔ详细解释
名
◎同类、朋党。
《说文解字 · 舁部》:“与,党与也。”《史记 · 卷八九 · 张耳陈余传》:“敌多则力分,与众则兵彊。”《汉书 · 卷六三 · 武五子传 · 燕刺王刘旦传》:“群臣连与成朋,非毁宗室。”
动
1.赞成、允许。
《论语 · 先进》:“夫子喟然叹曰:‘吾与点也!’”《资治通鉴 · 卷三二 · 汉纪二十四 · 成帝绥和元年》:“传不云乎:‘朝过夕改,君子与之。’”
2.支助、赞助。
《老子 · 第七九章》:“天道无亲,常与善人。”唐 · 陈子昂《感遇》诗三八首之一七:“岂无当世雄,天道与胡兵。”
3.给予。
《孟子 · 离娄下》:“可以与,可以无与。”《韩非子 · 忠孝》:“此明君且常与,而贤臣且常取也。”
赠与、授与。
4.接近、亲近。
《礼记 · 礼运》:“诸侯以礼相与,大夫以法相序。”《宋史 · 卷三三六 · 司马光传》:“所言尽害政之事,所与尽害政之人。”
5.跟从、跟随。
《国语 · 齐语》:“桓公知天下诸侯多与己也,故又大施忠焉。”《淮南子 · 墬形》:“蛤蟹珠龟,与月盛衰。”
6.结交、交往。
《韩非子 · 奸劫弑臣》:“君臣之相与也,非有父子之亲也。”
7.争战。
《左传 · 哀公九年》:“宋方吉,不可与也。”《国语 · 越语下》:“彼来从我,固守勿与。”
8.应付、对付。
《史记 · 卷三四 · 燕召公世家》:“庞暖易与耳。”《宋史 · 卷三六五 · 岳飞传》:“以为诸帅易与,独飞不可当。”
9.如、相比。
《汉书 · 卷三四 · 韩信传》:“大王自料勇悍仁彊,孰与项王?”唐 · 李商隐《送从翁从东川弘农尚书幕》诗:“甘心与陈阮,挥手谢松乔。”
10.等待。
《论语 · 阳货》:“日月逝矣,岁不我与。”《楚辞 · 屈原 · 离骚》:“汩余若将不及兮,恐年岁之不吾与。”
11.推举、选拔。
选贤与能。
副
◎皆、全。
《易经 · 无妄卦 · 象曰》:“天下雷行,物与无妄。”《墨子 · 天志中》:“天下之君子,与谓之不详者。”
介
1.向、对。
《孟子 · 公孙丑下》:“齐人无以仁义与王言者,岂以仁义为不美也。”
与虎谋皮。
2.被。
《战国策 · 秦策五》:“(夫差)遂与勾践禽,死于干隧。”
3.为、替。
《孟子 · 离娄上》:“所欲,与之聚之。”
连
1.和、同、跟。
《论语 · 公冶长》:“夫子之言性与天道,不可得而闻也。”
我与你、山与水。
2.与其,表示比较。
《韩非子 · 难二》:“与吾得革车千乘,不如闻行人烛过之一言也。”《史记 · 卷八三 · 鲁仲连邹阳传》:“与人刃我,宁自刃。”
與与
yú详细解释
助
1.置于句末,表示感叹的语气。
《论语 · 学而》:“孝弟也者,其为仁之本与!”
2.置于句末,表示疑问、反诘的语气。
《楚辞 · 屈原 · 渔父》:“渔父见而问之曰:‘子非三闾大夫与?’”汉 · 王充《论衡 · 刺孟》:“沈同以其私问曰:‘燕可伐与?’”
與与
yù详细解释
动
1.参加。
《汉书 · 卷九九 · 王莽传上》:“以光为太师,与四辅之政。”
参与、与会。
2.干涉、干预。
《国语 · 鲁语下》:“是故天子……日中考政,与百官之政事。”宋 · 范成大《次韵时叙》诗:“作诗惜春聊复尔,春亦何能与人事?”
两岸词典解释
與与
yǔ详细解释
1.给。
交与来人、与人方便、与虎添翼。
2.《书》交往;亲附。
彼此相与、桓公知天下诸侯多与己也。
3.介词。引进动作行为涉及的对象,相当于“跟”、“同”、“向”。
与虎谋皮、与朋友约定、与不文明行为作斗争。
4.连词。连接词性相同的词或短语,表示并列或选择关系,相当于“和”、“及”、“或”。
工人与农民、伟大与渺小、战争与和平、去与不去。
5.姓。
外语翻译
- and; with; to; for; give, grant
- mit, und
- (particule exprimant le doute), et, avec, de, depuis, s'allier, aider, assister, offrir, donner, fréquenter, prendre part à, participer
康熙字典
康熙字典原文
正文
古文: 𢌱 、 𦦲 、 𠔔
《廣韻》:弋諸切;《正韻》:弋渚切;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:演女切,𡘋音予。《說文》:黨與也。《戰國策》:是君以合齊與强楚。【註】與,黨與也。《管子・八觀篇》:請謁得于上,則黨與成于下。
义又,《廣韻》:善也。《禮・禮運》:諸侯以禮相與。
义又,《增韻》:及也。《易・說卦》:是以立天之道曰隂與陽,立地之道曰柔與剛,立人之道曰仁與義。
义又,許也、從也。《論語》:吾與點也。《管子・形勢解》:鬼神助之,天地與之。
义又,待也。《論語》:歲不我與。
义又,《博雅》:如也。《前漢・韓信傳》:大王自料勇悍仁彊孰與項王。【註】師古曰:與,如也。司馬相如〈子虛賦〉:楚王之獵,孰與寡人。
义又,施予也。《禮・曲禮》:與人者,不問其所欲。《周禮・春官・大卜》:以邦事作龜之八命,一曰征,二曰象,三曰與。【註】與,謂予人物也。
义又,助也。《戰國策》:吾將深入吳軍,若扑一人,若捽一人,以與大心者也。【註】與,猶助也。
义又,類也。〈周語〉:夫禮之立,成者爲飫,昭明大節而已,少曲與焉。【註】與,類也,威儀少比類也。
义又,以也。《詩・召南》:之子歸,不我與。【朱註】與,猶以也,以謂挾己而偕行也。
义又,和也。《戰國策》:內𡨥不與,外敵不可拒。【註】𡨥猶亂,與猶和也。
义又,用也。《詩・唐風》:人之爲言,苟亦無與。【傳】無與,弗用也。
义又,數也。《禮・曲禮》:生與來日。【註】與,猶數也。
义又,語辭。《禮・表記》:君子與其有諾責也,寧有己怨。
义又,容與,閑適貌。《莊子・人閒世》:因案人之所感,以求容與其心。【註】以求從容自放,而遂其侈心也。《史記・司馬相如傳》:楚王乃弭節,裴回翺翔容與。【註】《索隱》曰:言自得。
义又,《正字通》:大與,官名,主爵祿之官。
义又,不與,國名。《山海經》:有不與之國,烈姓黍食。
又,姓。又,《廣韻》:羊洳切;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、《正韻》:羊茹切,𡘋音豫 —— 參與也。《正韻》:干也。《中庸》:夫婦之愚,可以與知焉。《周禮・冬官・考工記》:國有六職,百工與居一焉。
又,縣名。《史記・曹相國世家》:參以中涓從,將擊胡陵方與。【註】《索隱》曰:〈地理志〉二縣皆屬山陽。《正義》曰:與,音預。
义又,《正字通》:疑慮未決也。通作豫。《前漢・昌邑王傳》:楊敞猶與無決。又,〈陳湯傳〉:士卒猶與。通作豫。
又,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:羊諸切;《正韻》:雲俱切,𡘋音余 —— 語辭。《論語》:其爲仁之本與。《禮・檀弓》:曾子曰:微與,其嗟也可去,其謝也可食。【疏】微,無也;與,語助。
义又,《詩・小雅》:我黍與與,我稷翼翼。【箋】與與、翼翼,蕃廡貌。
义又,《論語》:與與如也。【註】威儀中適貌。
又,舒也。《前漢・禮樂志》:朱明盛長,旉與萬物。【註】師古曰:敷與,言開舒也。與,弋於反。
又,人名。《書・舜典》:垂拜稽首,讓于殳斨暨伯與。【傳】殳斨、伯與,二臣名。【釋文】與,音餘。
义又,山名。同「輿」。《山海經》:敦與之山。【註】按,《名勝志》作敦輿山。【又】苦山之首,曰休與之山。【註】與,或作輿。
又,《集韻》:倚亥切,音欸 —— 与也。〇【按】《說文》与訓賜予也,一勺爲与;與訓黨與也。今俗與字通作与。
注解
〔與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未集下,康熙部首是臼部。
〔與〕字拼音是yǔ,上中下结构,可拆字为、与。
〔與〕字造字法是“與”,從與,從舁( yú ),共同擡起,與,給予。合起來表偕同、朋友。本义是賜予,施予,給予。
〔與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㈠ [yǔ] ⑴ 給⑵ 交往,友好⑶ 贊助,讚許⑷ 〈書〉等待⑸ 〈連〉和⑹ 〈介〉跟;向㈡ [yù] ⑴ 參加㈢ [yú] ⑴ 同“歟”。
说文解字
《说文解字》(大徐本)
卷别卷三上反切余呂切頁碼第81頁,第8字續丁孫
𦥸
異體與、𦦲
黨與也。从舁从与。
𢌱
異體𢌱、𢌱
古文與。
附注段玉裁注:「黨當作攩。攩,朋羣也。」王筠句讀:「借黨為攩者,依經典通用也。」
附注《說文新證》:「从舁,牙聲。或省𦥑、或加口、或加𠄞。『牙』形或加繁飾『一』,後世訛變為『与』。」
《说文解字系传》(小徐本)
卷别卷五反切尹汝反頁碼第225頁,第4行,第1字述
黨與也。從舁、与。
鍇注臣鍇曰:「《春秋左傳》曰:伯有聞子皮之甲不豫攻己也,喜曰:『子皮與我矣。』會意。」
反切………頁碼第225頁,第5行,第1字述
古文與。
《说文解字注》(段注本)
卷别卷三上反切余呂切古音第五部頁碼第419頁,第5字許惟賢第188頁,第11字
黨與也。
段注黨當作攩。攩,朋群也。與當作与。与,賜予也。
从舁与。
段注會意。共舉而与之也。舁与皆亦聲。余呂切。五部。
古文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