櫻
木部21画左右结构U+6AFB
外语翻译
- cherry, cherry blossom
- Kirsche (S)
- cerisier, cerise
康熙字典
康熙字典原文
正文
《唐韻》:烏莖切;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:於驚切;《正韻》:於京切,𡘋音鶯。《說文》:果名,櫻桃也。一名含桃。《禮・月令》:仲夏之月,以含桃先薦寢廟。《爾雅翼》:果熟最先,故云先薦。《呂覽》〔高誘註〕:以鸎所含食,故曰含桃。又名鸎桃。王維〈敕賜櫻桃〉詩:纔是寢園春薦後,非關御苑鳥銜殘。
义又,《爾雅・釋木》:楔,荆桃。【郭璞註】今櫻桃也。【孫炎註】最大而甘者,謂之崖蜜。蘇軾〈橄欖〉詩:待得餘甘回齒頰,巳輸崖蜜十分甜㊟〔巳已古文同,巳即已,下同。原文作:已輸崖蜜十分甜〕。《本草》:一名朱桃,一名麥英;深紅者爲朱櫻,黃者爲蠟櫻。
又,《集韻》:伊盈切,音嬰 —— 義同。
考證
《禮・月令》仲夏之月,以含桃先薦寢廟。
謹照原文 以上增羞字。
注解
〔櫻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辰集中,康熙部首是木部。
〔櫻〕字拼音是yīng,左右结构,可拆字为木、嬰。
〔櫻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㈠ [yīng] ⑴ 见“樱”。
说文解字
《说文解字》(大徐本)
卷别卷六上反切烏莖切頁碼第194頁,第26字續丁孫
櫻
果也。从木嬰聲。
附注鄭珍新附考:「王氏念孫別為說云:嬰者,小之偁。如小兒名『嬰兒』。『櫻桃』,桃之小者也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