𪠥
说文解字
《说文解字》(大徐本)
卷别卷七上反切云九切頁碼第222頁,第1字續丁孫
𪠥
異體有
不宜有也。《春秋傳》曰:「日月有食之。」从月又聲。凡有之屬皆从𪠥。
附注林義光《文源》:「有非『不宜有』之義。有,持有也。古从又持肉,不从月。」
附注《說文新證》:「先秦以有牛羊為『有』,故甲骨文或从『牛』縮短末筆分化出來,或假『又』為『有』。西周以下从又持肉,以示持有、擁有之意。《說文》釋為从『月』,不可從。」
《说文解字系传》(小徐本)
卷别卷十三反切延九反頁碼第566頁,第4行,第1字述
不宜有也。《春秋傳》曰:「日月有食之。」從月又聲。凡有之屬,皆從有。
鍇注臣鍇曰:「月能掩日,掩而有之之象也,故從月又聲。『不宜有』之言出《春秋公羊傳》,言『日月有食之,所不宜有』。故言有,許愼引以爲證。又,亦象手掩也。有難者曰《春秋傳》言有陶唐氏、有虞氏豈是不宜有乎?臣答之言:此自仲尼立例,取此一言爲文,不通於常詞也。若《春秋》例:以惡入曰復入之類,至《左傳》、散言皆不拘之,此其證也;或者無以對也。」
《说文解字注》(段注本)
卷别卷七上反切云九切古音第一部頁碼第1253頁,第3字許惟賢第550頁,第3字
不宜有也。
段注謂本是不當有而有之偁。引伸遂爲凡有之偁。凡《春秋》書有者,皆有字之本義也。
《春秋傳》曰:日月有食之。从月。
段注日下之月,衍字也。此引經釋不宜有之恉。亦卽釋从月之意也。日不當見食也。而有食之者。孰食之。月食之也。月食之。故字从月。《公羊傳》注曰:不言月食之者。其形不可得而覩也。故疑言曰有食之。引孔子曰:多聞闕疑。愼言其餘。則寡尤。
又聲。
段注云九切。古音在一部。古多叚有爲又字。
凡有之屬皆从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