𩱋
意思解释
基本释义
𩱋
1◎同“羹”。
𩱋
2◎同“烹”。
康熙字典
康熙字典原文
正文
《集韻》:居行切;《正韻》:古衡切,𡘋音庚。《說文》:鬻,或省作𩱋。《玉篇》亦作[⿱⿲弓羔弓美]。互詳鬻字註。
又,《集韻》:烹,古作𩱋。註詳火部七畫。
注解
〔𩱋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亥集上,康熙部首是鬲部。
〔𩱋〕字是多音字,拼音是gēng、pēng,上下结构,可拆字为羔、鬲。
说文解字
《说文解字》(大徐本)
卷别卷三下反切古行切頁碼第86頁,第25字續丁孫
𩱧
五味盉羹也。从𩰲从羔。《詩》曰:「亦有和𩱧。」
𩱋
𩱧或省。
𢑌
或从美,𩱧省。
羹
異體羮
小篆从羔从美。
附注段玉裁注:「此(羹)是小篆,則知上三字古文、籀文也。」
《说文解字系传》(小徐本)
卷别卷六反切根橫反頁碼第238頁,第5行,第2字述
五味和羹,從𩰲,從羔。《詩》曰:「亦有和羹。」
鍇注臣鍇曰:「羔,羊。會意。」
反切………頁碼第238頁,第6行,第1字述
𩱧或省。
反切………頁碼第238頁,第6行,第2字述
𩱧或省鬲。
反切………頁碼第238頁,第6行,第3字述
小篆從羔,從美。
《说文解字注》(段注本)
卷别卷三下反切古行切古音第十部頁碼第446頁,第5字許惟賢第201頁,第5字
五味盉𩱧也。
段注《皿部》曰:盉,調味也。《内則》注曰:凡羹齊宜五味之和。米脣之糝。《晏子》曰:和如羹焉。水火醯醢鹽梅以亨魚肉。宰夫和之。齊之以味。濟其不及。以泄其過。凡魚肉必用菜。菜謂之芼。《儀禮》。𨦕芼牛藿羊苦豕薇。芼及醯醢鹽梅,是之謂五味之和也。實於𨦕謂之𨦕羹。肉汁不和五味謂之大羹。
从𩰲。从羔。
段注會意。凡從羔者,羔猶美也。古行切。古音在十部。
詩曰:亦有和𩱧。
段注《商頌》文。鍇本𩱧作羹。
𩱧或省。
或从美䰜省。
段注羔下從美。今各本作兩羔。非也。
小篆。从羔。从美。
段注此是小篆則知上三字古文,籒文也。不先小篆者,此亦丄部之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