之
意思解释
之
zhī基本解释
①助词,表示领有、连属关系。赤子~心。
②助词,表示修饰关系。缓兵~计。不速~客。莫逆~交。
③用在主谓结构之间,使成为句子成分:“大道~行也,天下为公”。
④代词,代替人或事物。置~度外。等闲视~。
⑤代词,这,那:“~二虫,又何知”。
⑥虚用,无所指。久而久~。
⑦往,到:“吾欲~南海”。
详细解释
动词
1.会意。象艸过屮。枝茎益大。本义:出,生出,滋长。
2.同本义。
之,出也。象艸过屮,枝茎益大有所之,一者,地也。 如语焉而未之然。
grow;
3.往,朝某方向走,到…去。
之,适也。 自伯之东。 之沛公军。 之虚所卖之。(“虚”同“墟”) 佯狂不知所之者。 吾欲之南海,何如?
之如(前往);之往(去;到);之官(上任;前往任所);之国(前往封地);之适(前往)
go to; leave;
代词
1.指示人或事物,相当于“这个”“那个”。
宣王说之。(之:指南郭处士来吹竽。) 虎因喜,计之曰。(之:这,指上文所说驴生了气只能踢的情况。) 当分明记之。(之:指共读情景。) 为之,则难者亦易矣。(之:代词,指天下事。)
较之中学时代;因之,他将自己的整个心血都放了进去。
this; that;
2.指代人或事物的名称,相当于他、她、它、他们。
郑商人弦高将市于 周,遇之。
he; her; it; they; them;
3.又。
蹇叔哭之。巫医乐师百工之人。(“之" class=primary href=/zidian/zi-60>之”是指示代词,指代“巫医乐师百工”。)
取而代之;战而胜之;为之感叹;使之顺利发展;与之见面。
4.指示代词,相当于“其”、“他的”、“其他的”。
纣王令推上法场,斩之老母。
its; his; other;
助词
1.的。
of;
2.用在定语和中心词之间,表示领属关系或一般的修饰关系。
谢庄少年之精技击者。 开火者,军中发枪之号也。
钟鼓之声;一家之长;原因之一;夫子之文章。
3.用于主谓结构之间,取消句子的独立性。
吾见师之出。
4.用于实词与介词之间。
口之于味,有同耆也。
形容词
◎具有字母S的形状的,“之”字形 。
之江(江流曲折如“之”字者);之字路(曲折如“之”字形的路)
zigzag;
古壮字释义
之
◎同“只”。
国语辞典解释
之
zhī详细解释
介
1.的、底。
《论语 · 公冶长》:“夫子之文章。”《左传 · 襄公十四年》:“余弟死,而子来,是而子杀余之弟也。”
2.于。
《易经 · 比卦 · 象曰》:“比之匪人,不亦伤乎?”《礼记 · 大学》:“人之其所亲爱而辟焉。”
3.诸、之于。
《孟子 · 滕文公上》:“禹疏九河,瀹济、漯而注诸海;决汝、汉,排淮、泗而注之江。”
连
1.与、及。
《书经 · 立政》:“文王罔攸兼于庶言、庶狱、庶慎,惟有司之牧夫。”《吕氏春秋 · 仲夏纪 · 适音》:“乐之弗乐者,心也。”
2.而。
《战国策 · 秦策二》:“臣恐王为臣之投杼也。”
3.若、如果。
《书经 · 盘庚上》:“邦之臧,惟汝众,邦之不臧,惟予一人有佚罚。”《论语 · 子张》:“我之大贤与,于人何所不容?我之不贤与,人将拒我,如之何其拒人也?”
4.则。
《左传 · 僖公九年》:“东略之不知,西则否矣。”《吕氏春秋 · 仲春纪 · 功名》:“ 故民无常处,见利之聚,无之去。”
助
◎用于强调或补足语气,无义。
《书经 · 西伯戡黎》:“殷之即丧!指乃功,不无戮于尔邦?”《史记 · 卷四八 · 陈涉世家》:“怅恨久之。”
代
1.他、彼。
《书经 · 皋陶谟》:“安民则惠,黎民怀之。”《论语 · 颜渊》:“爱之欲其生。”
2.其、他的。
《武王伐纣平话 · 卷中》:“纣王令推上法场,斩之老母。”清 · 王士祯《池北偶谈 · 卷二四 · 谈异五 · 女化男》:“乃以聘礼还之夫家。”
3.此、这个。
《诗经 · 邶风 · 日月》:“乃如之人兮,逝不古处。”《庄子 · 知北游》:“知以之言也,问乎狂屈。”
动
1.往。如唐朝李白有《黄鹤楼送孟浩然之广陵》诗。
《诗经 · 鄘风 · 载驰》:“百尔所思,不如我所之。”
2.至、到。
《西京杂记 · 卷五》:“此自少之多,自微至著也。”
3.是、为。
《公羊传 · 宣公十五年》:“吾见子之君子也,是以告情于子也。”汉 · 扬雄《法言 · 吾子》:“羊质而虎皮,见草而说,见豺而战,忘其皮之虎也。”
4.取用。
《战国策 · 齐策三》:“故物舍其所长,之其所短,尧亦有所不及矣。”
名
◎姓。如汉代有之马宇。
两岸词典解释
之
zhī详细解释
1.代词:(1)代替不固定的人或事,无具体所指。
久而久之、景观为之一改。
2.代词:(2)代替人或事物(限于宾语)。
取而代之、操之过急、置之不理。
3.介词:(1)用在定语和中心词之间,组成偏正短语,表示领属和修饰关系。
千里之外、赤子之心、媒妁之言、缓兵之计。
4.介词:(2)用在主谓语之间,使变成偏正短语,让谓语具名词性。
山河之壮美、战斗之惨烈、影响之深远。
5.助词:(1)用在单音节语素之前,组成名词或名词性短语。
之后、之类。
6.助词:(2)《书》用于句中,表示宾语提前。
莲之爱,同予者何人(宋‧周敦颐《爱莲说》)?。
7.《书》往。
庄子之楚,见空髑髅,髐然有形,撽以马捶,因而问之(《庄子‧至乐》)。
8.《书》取用。
舍其所长,之其所短(《战国策‧齐策三》)。
9.《书》这。
乃如之人兮,逝不相好(《诗经‧邶风‧日月》)。
10.姓。
外语翻译
- marks preceding phrase as modifier of following phrase; it, him her, them; go to
- dieser, <Attributivpartikel&gt
- (remplaçant une personne ou une chose comme complément), (particule possessive dans différentes expressions), aller, se rendre
康熙字典
康熙字典原文
正文
古文: 㞢
《唐韻》、《正韻》:止而切;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:眞而切,𡘋音枝。《說文》:出也,象艸過屮,枝莖益大有所之;一者,地也。《玉篇》:是也、適也、往也。《禮・檀弓》:延陵季子曰:若䰟氣,則無不之也。
义又,於也。《禮・大學》:之其所親愛而辟焉。【註】之,適也。【朱傳】猶於也。
义又,語助辭。《書・金縢》:禮亦宜之。《禮・文王世子》:冬亦如之。《正字通》:凡之字,或句中、或語尾、或層出,如《毛詩》「我之懷矣,共武之服」,及〈女曰雞鳴章〉「知子之來之」六句九之字,〈常華章〉「左之左之」六句八之字,可以例推。
义又,此也。《詩・周南》:之子于歸。【註】之子,是子也。
义又,變也。《易傳》:辭也者,各指其所之。孫奕《示兒編》:之字訓變,《左傳》「遇觀之否」,言觀變爲否也。
义又,至也。《詩・鄘風》:之死矢靡他㊟〔「之死矢靡他」之「他」,本作「它」。原文作:之死矢靡他它〕。
义又,遺也。揚子《法言》:或問孔子,知其道之不用也,則載而惡乎之?曰:之後世君子。【註】言行道者貴乎及身,乃載以遺後世。
义又,姓。出《姓苑》。
义又,郝敬《讀書通》:凡言之者,物有所指、事有所屬、地有所往,連屬之辭也。通作旃。《詩・唐風》「舍旃舍旃」,又〈魏風〉「上愼旃哉」,𡘋與之同,通作至。往彼曰之、到此曰至,音義互通。
又,《韻補》叶職流切,音周。《楚辭・九章》「呂望屠於朝歌兮,甯戚歌而飯牛;不逢堯舜與桓繆兮,世孰云而知之」,叶上牛下求。
义周伯琦曰:古人因物制字,如之本芝草、乎本吁氣、焉本鳶,後人借爲助語,助語之用既多,反爲所奪,又制字以別之,乃有芝字、吁字、鳶字。
考證
《禮・文王世子》冬亦如之。
謹照原文改秋冬亦如之。
注解
〔之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子集上,康熙部首是丿部。
〔之〕字拼音是zhī,独体字,五行属火。
〔之〕字造字法是会意。象艸过屮。枝茎益大。本义是出,生出,滋长。
〔之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㈠ [zhī] ⑴ 助词,表示领有、连属关系⑵ 助词,表示修饰关系⑶ 用在主谓结构之间,使成为句子成分:“大道~行也,天下为公”。⑷ 代词,代替人或事物⑸ 代词,这,那:“~二虫,又何知”。⑹ 虚用,无所指⑺ 往,到:“吾欲~南海”。
说文解字
《说文解字》(大徐本)
卷别卷六下反切止而切頁碼第197頁,第4字續丁孫
𡳿
異體㞢、之
出也。象艸過屮,枝莖益大,有所之。一者,地也。凡之之屬皆从𡳿。
附注羅振玉《增訂殷虛書契考釋》:「按:卜辭从止,从一,人所之也。《爾雅・釋詁》:『之,往也。』當為『之』之初誼。」
《说文解字系传》(小徐本)
卷别卷十二反切真而反頁碼第505頁,第2行,第1字述
出也。象艸過屮,枝莖益大有所之。一者,地也。凡之屬,皆從之。
鍇注臣鍇曰:「按《春秋傳》:『將之晉』、『將之齊』。是之谓出也。之者,枝也。象艸木之枝,東西㫄出,而常連於根本也。孔子在齊曰:『歸歟?孔曰奈何去墳墓也。』象形。」
《说文解字注》(段注本)
卷别卷六下反切止而切古音第一部頁碼第1088頁,第2字許惟賢第481頁,第4字
出也。
段注引伸之義爲往。《釋詁》曰之往是也。按之有訓爲此者。如之人也。之德也。之條條。之刀刀。《左傳》。鄭人醢之,三人也。《召南・毛傳》曰:之事,祭事也。《周南》曰:之子,嫁子也。此等之字皆訓爲是。之有訓爲上出者。戴先生釋《梓人》曰:頰側上出者曰之。下垂者曰而。須鬛是也。
象艸過屮。
段注過於屮也。
枝莖漸益大。有所之也。
段注莖漸大,枝亦漸大。勢有日新不巳者然。
一者地也。凡𡳿之屬皆从𡳿。
段注止而切。一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