殽
意思解释
殽
yáo基本解释
①通“肴”。➊肉。《禮記•曲禮上》:“凡進食之禮,左殽右胾。” ➋菜肴。《詩•大雅•行葦》:“醓醢以薦,或燔或炙,嘉殽脾臄,或歌或咢。”
②山名。后作“崤”。一称嵚崟山,在今河南省洛宁县北。《左傳•僖公三十二年》:“晋人禦師必於殽。”
国语辞典解释
殽
yáo详细解释
动
◎掺杂、掺合。
《说文解字 · 殳部》:“殽,相杂错也。”《国语 · 周语下》:“如是,而加之以无私,重之以不殽,能避怨矣。”三国吴 · 韦昭 · 注:“殽,杂也。众人过郊,单子独否,所以不杂也。”《汉书 · 卷二四 · 食货志下》:“铸作钱布皆用铜,殽以连锡,文质周郭放汉五铢钱云。”
名
1.菜肴。
果殽、残殽、嘉殽。
2.山名。位于大陆地区河南省洛宁县与陕县之间。
两岸词典解释
外语翻译
- mixed up, confused; cooked
- gemischt
康熙字典
康熙字典原文
正文
《唐韻》:胡茅切;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、《正韻》:何交切,𡘋音爻。《說文》:相雜錯也。《前漢・食貨志》:鑄作錢布,皆用銅,殽以連錫。【註】連,錫之別名 —— 謂以連與錫,雜銅而爲錢也。
义又,亂也。與淆同。《前漢・董仲舒傳》「賢不肖混殽」,〈陳遵傳〉作溷殽,義同。
义又,豆食也。與肴同。《詩・小雅》:殽核維旅。【毛傳】殽,豆實也。【鄭箋】豆實,葅醢也。凡非穀而食之曰殽。《周禮・天官》:醢人掌四豆之實,韭葅醯醢之等,皆實之於豆。
义又,俎實也。《詩・大雅》:爾殽既將。【鄭箋】殽,謂牲體也。《正義》曰:歸俎者,以牲體實之於俎,故謂之俎實。
义又,肉帶骨曰殽。《禮・曲禮》:左殽右胾。【註】殽,骨體也。殽在俎,胾在豆。【疏】熟肉有骨俎。
又,地名,亦山名。與崤同。《春秋・僖三十三年》:晉敗秦師于殽。【杜預註】殽,在弘農澠池縣西。本又作崤。《地理通釋》:《呂氏春秋》九塞,殽,其一也。《春秋正義》云:俗呼爲土殽、石殽,其阨道在兩殽之閒。《史記・封禪書》:自殽以東,名山五。【註】殽,戸交反,亦音豪。
又,《集韻》:胡刀切,音豪 —— 義見上。
又,《集韻》:後敎切;《正韻》:胡孝切 —— 𡘋與效同,象也。《禮・禮運》:禮必本於天、殽於地。【疏】殽,效也。天遠,故言本;地近,故言效。揚子《太𤣥經》:密於腥臊,三日不覺殽。【註】殽,效也。言相克害,終日不效矣。
注解
〔殽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辰集下,康熙部首是殳部。
〔殽〕字是多音字,拼音是xiáo、yáo、xiào,左右结构,可拆字为肴、殳。
〔殽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㈠ [xiáo] ⑴ 混杂;杂乱。后作“淆”。《廣雅•釋詁三》:“殽,亂也。”《廣韻•肴韻》:“殽,溷殽;雜也;和也;亂也。”㈡ [yáo] ⑴ 通“肴”。➊肉。《禮記•曲禮上》:“凡進食之禮,左殽右胾。” ➋菜肴。《詩•大雅•行葦》:“醓醢以薦,或燔或炙,嘉殽脾臄,或歌或咢。”⑵ 山名。后作“崤”。一称嵚崟山,在今河南省洛宁县北。《左傳•僖公三十二年》:“晋人禦師必於殽。”㈢ [xiào] ⑴ 通“效”。➊效法。《禮記•禮運》:“夫禮必本於天,殽於地,列於鬼神。” ➋征驗;效果。《太玄•密》:“密於腥臊,三日不覺殽。”
说文解字
《说文解字》(大徐本)
卷别卷三下反切胡茅切頁碼第94頁,第15字續丁孫
殽
相雜錯也。从殳肴聲。
附注朱駿聲《通訓定聲》:「按:『雜錯』之訓,正字當為『爻』。此字从『殳』,必有本義,許時已失傳矣。」
《说文解字系传》(小徐本)
卷别卷六反切侯交反頁碼第254頁,第4行,第2字述
相雜錯也。從殳肴聲。
鍇注臣鍇曰:「殳所以表物,今則雜錯,故爲殽也。」
《说文解字注》(段注本)
卷别卷三下反切胡茅切古音第二部頁碼第477頁,第3字許惟賢第214頁,第4字
相襍錯也。
段注《食貨志》。鑄錢之情。非殽襍爲巧則不可得贏。按殽謂襍以鉛鐵也。《董仲舒傳》。賢不肖混殽。《經典》借爲肴字。《禮記》借爲效字。
从殳。
段注取攪之之意。
肴聲。
段注胡茅切。二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