糾
国语辞典解释
糾纠
jiū详细解释
动
1.缠绕。
《文选 · 淮南小山 · 招隐士》:“树轮相纠兮,林木茷骫。”
这团毛线纠在一起了。
2.集聚、集结。
《左传 · 僖公二十四年》:“召穆公思周德之不类,故纠合宗族于成周而作诗。”《后汉书 · 卷七〇 · 荀彧传》:“若绍收离纠散,乘虚以出,则公之事去矣。”
3.督察。
《周礼 · 天官 · 大宰》:“五曰刑典,以诘邦国,以刑百官,以纠万民。”
纠察。
4.检举、告发。
《隋书 · 卷二五 · 刑法志》:“诏有能纠告者,没贼家产业,以赏纠人。”
纠举、纠劾。
5.矫正、改错。
《左传 · 昭公二十年》:“政宽则民慢,慢则纠之以猛。”
纠正。
外语翻译
- investigate, inspect
- erforschen, nachforschen , korrekt, abändern , verwickeln, umschlingen
- corriger, redresser
康熙字典
康熙字典原文
正文
《廣韻》:居黝切;《集韻》:吉酉切,𡘋音朻。《說文》:繩三合也。《史記・賈誼傳》:何異糾纆。【註】《通俗文》云:合繩曰糾。
义又,《博雅》:舉也。《書・冏命》:繩愆糾謬。【疏】糾,謂發舉其愆過。《左傳・昭六年》:糾之以政。【註】糾,舉也。
义又,《周禮・天官・大宰》:以糾萬民。【釋文】糾,察也。又,〈小宰〉:凡宮之糾禁。【註】糾,猶割也、察也。
义又,《詩・魏風》:糾糾葛屨。【傳】猶繚繚也。【疏】稀疏之貌。
义又,《後漢・公孫瓚傳》:糾人完聚。【註】糾,收也。
义又,《後漢・荀彧傳》:收離糾散。【註】糾,合也。又,《玉篇》:吿也。《廣韻》:督也、參也、急也、戾也。
又,《集韻》:舉夭切,音矯。《詩・陳風》:舒窈糾兮。【傳】窈糾,舒之姿也。
又,《正韻》:舉有切,音九 —— 義同。
又,《韻補》叶居由切,結也。嵆康〈琴賦〉:瀄汨澎湃,䖤蟺相糾;放肆大川,濟乎中州。
义《正字通》:俗從斗作紏,非。〇【按】《說文》糾在丩部,今倂入。
注解
〔糾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未集中,康熙部首是糸部。
〔糾〕字拼音是jiū,左右结构,可拆字为糹、丩。
〔糾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㈠ [jiū] ⑴ 见“纠”。
说文解字
《说文解字》(大徐本)
卷别卷三上反切居黝切頁碼第67頁,第14字續丁孫
糾
異體𥾆、𥾆
繩三合也。从糸、𠃚。
《说文解字系传》(小徐本)
卷别卷五反切緊黝反頁碼第190頁,第7行,第2字述
繩三合也。從系丩聲。
鍇注臣鍇曰:「謂三股繩,《史》曰:禍福若糾纒也。」
《说文解字注》(段注本)
卷别卷三上反切居黝切古音第三部頁碼第351頁,第3字許惟賢第158頁,第6字
繩三合也。
段注《糸部》曰:紉,單繩也。劉表易《章句》曰:㒳股曰纆。按李善引《字林》。糾,㒳合繩。纆,三合繩。與許不合。《糸部》綸下曰:糾青絲繩也。凡交合之謂之糾。引伸爲糾合諸矦之糾。又爲糾責之糾。
从糸丩。丩亦聲。
段注丩亦二字今補。居黝切。三部。〈詩〉音義引《說文》己小反。音之轉也。岀音隱。按丩之屬二字不入茻《糸部》者,說與《句部》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