㯟
意思解释
基本释义
㯟
◎同“麓”。
外语翻译
- (ancient form of 麓) foot of a hill or mountain
康熙字典
康熙字典原文
正文
义《玉篇》:古文麓字。註見鹿部八畫。〇【按】《說文》麓、㯟二文𡘋收林部。今从林者皆歸木部,麓字別見鹿部,非。
注解
〔㯟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辰集中,康熙部首是木部。
〔㯟〕字拼音是lù,上下结构,可拆字为林、彔。
说文解字
《说文解字》(大徐本)
卷别卷六上反切盧谷切頁碼第195頁,第9字續丁孫
麓
守山林吏也。从林鹿聲。一曰林屬於山爲麓。《春秋傳》曰:「沙麓崩。」
㯟
古文从录。
附注沈濤古本考:「《御覽》五十七《地部》引作『林屬於山曰麓,一曰麓者守山林吏也。』是古本以林屬於山為正解,守山林吏為一解。蓋麓本林屬於山之名,因而守山林之吏即名為麓,義有後先,足徵今本之倒置矣。」
《说文解字系传》(小徐本)
卷别卷十一反切盧木反頁碼第501頁,第2行,第1字述
守山林吏也。從林鹿聲。一曰林屬於山爲麓。《春秋左傳》曰:「沙麓崩。」
鍇注臣鍇按:《周禮》:「虞衡掌山澤林麓,士若干人。」《春秋左傳》曰「山林之木,衡鹿守之」是也。
反切………頁碼第501頁,第3行,第1字述
古文。
鍇注臣鍇曰:「彔聲。」
《说文解字注》(段注本)
卷别卷六上反切盧谷切古音第三部頁碼第1084頁,第4字許惟賢第477頁,第5字
守山林吏也。
段注《左傳》。山林之木。衡鹿守之。杜曰:衡鹿,官名也。按鹿者,麓之假借字。天子曰林衡。諸侯曰衡鹿。皆守山林吏也。《晉語》。史黯曰:主將適螻而麓不聞。韋曰:麓,主君苑囿者。
從林。鹿聲。
段注盧谷切。三部。按此亦形聲包會意。守山林之吏,如鹿之在山也。
一曰林屬於山爲麓。《春秋傳》曰:沙麓崩。
段注《春秋》僖公十四年文。三傳同。《穀梁傳》曰:林屬於山爲麓。《周禮》、《王制》皆云林麓。鄭云:山木生平地曰林。生山足曰麓。《詩・大雅・旱麓》毛曰:麓,山足也。葢凡山足皆得偁麓也。亦假借作鹿。易。卽鹿無虞。虞翻曰:山足稱鹿。鹿,林也。
古文從彔。
段注彔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