屍
尸部9画半包围结构U+5C4D
外语翻译
- corpse, carcass
- Leiche, Leichnam (S)
- cadavre
康熙字典
康熙字典原文
正文
《廣韻》、《正韻》:申之切;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:升脂切,𡘋音施。《說文》:終主也,从尸,死,會意。《禮・曲禮》:在牀曰屍,在棺曰柩。《左傳・文三年》:秦伯濟河焚舟,封殽屍而還。
义《正字通》:古尸作。《易・師卦》:弟子輿
,《石經》省作尸。尸屍通用,但祭祀之尸不可借用屍字。互詳尸字註。
注解
〔屍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寅集上,康熙部首是尸部。
〔屍〕字拼音是shī,半包围结构,可拆字为尸、死。
〔屍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㈠ [shī] ⑴ 屍體;人或動物死後的遺體。⑵ 似皴貌。
说文解字
《说文解字》(大徐本)
卷别卷八上反切式脂切頁碼第277頁,第21字續丁孫
屍
終主。从尸从𣦸。
附注段玉裁注:「死者,終也;尸者,主也,故曰終主。」林義光《文源》:「尸即人字,人死為屍。」
《说文解字系传》(小徐本)
卷别卷十六反切申離反頁碼第709頁,第2行,第1字述
終主。從尸死聲。
鍇注臣鍇曰:「主於身也。」
《说文解字注》(段注本)
卷别卷八上反切式脂切古音第十五部頁碼第1600頁,第3字許惟賢第701頁,第1字
終主也。
段注終主者,方死無所主。以是爲主也。《曲禮》曰:在牀曰屍。今經傳字多作尸。同音假借也。亦尙有作屍者。
从尸死。
段注死者,終也。尸者,主也。故曰終主。式脂切。十五部。
字形解说
此字始見於篆文。指人死後軀體。從尸死,尸亦聲。在六書中屬於形聲。《說文》:「死,終主也。」段注:「〈曲禮〉曰:『在牀曰屍。』今經傳字多作尸。」楷書字承篆文,規範字省作「尸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