諭
国语辞典解释
諭谕
yù详细解释
动
1.告知、晓喻。
《淮南子 · 泛论》:“教寡人以道者击鼓,谕寡人以义者击钟,告寡人以事者振铎。”《史记 · 卷七 · 项羽本纪》:“梁乃召故所知豪吏,谕以所为起大事,遂举美中兵。”
2.明白、了解。
《荀子 · 儒效》:“其言多当矣,而未谕也。”
3.表明。
《淮南子 · 主术》:“衰绖菅屦,辟踊哭泣,所以谕哀也。”唐 · 柳宗元《答元饶州论政理书》:“必劳申谕,乃得悦服。”
4.比喻、比拟。
《战国策 · 齐策四》:“请以市谕,市朝则满,夕则虚,非朝爱市而夕憎之也,求存故往,亡故去。”
名
1.上对下的命令告语。
《北史 · 卷二二 · 长孙嵩传》:“上遣平持节宣谕,令其和解。”清 · 孔尚任《桃花扇 · 第十出》:“若肯发一手谕,必能退却。”
圣谕。
2.姓。如汉代有谕瑮。
外语翻译
- proclaim, instruct; edict
- anordnen, bestellen , Yu (Eig, Fam)
- ordonner, instructions, proclamer
康熙字典
康熙字典原文
正文
《唐韻》:羊戍切;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:兪戍切,𡘋音裕。《說文》:吿也。《類篇》:曉也。《韻會》:及其未悟,吿之使曉。《榖梁傳・桓六年》:修敎明諭國道也。《禮・祭義》:諭其志意。【疏】使祝官啓吿鬼神,曉諭鬼神以志意。《周禮・秋官》:訝士掌四方之獄訟,諭罪𠛬于邦國。【註】吿曉以麗罪,及制𠛬之本意。【疏】諭爲曉,故曰吿曉。《戰國策》:寡人諭矣。【註】諭,曉也。《呂覽・離謂篇》:言者以諭意也。《淮南子・主術訓》:衰絰菅屨,辟踴哭泣,所以諭哀也。【註】諭,明也。
义又,《玉篇》:譬諭也。《前漢・賈誼傳》:誼追傷屈原,因以自諭。【師古註】諭,譬也。
义又,《廣雅》:諫也。
义又,官名。《唐書・百官志》有左右諭德。
义又,縣名。《晉書・地理志》:新諭縣,屬荆州安成郡,吳置。《唐書・地理志》:招諭縣屬錦州,垂拱三年置。
又,姓。《廣韻》:東晉有諭歸,豫章人,撰《西河記》。何承天云:音樹。
又,《玉篇》:他口切,偸上聲 —— 誘也。
义《集韻》或作喩。
注解
〔諭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酉集上,康熙部首是言部。
〔諭〕字拼音是yù,左右结构,可拆字为訁、俞。
〔諭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㈠ [yù] ⑴ 见“谕”。
说文解字
《说文解字》(大徐本)
卷别卷三上反切羊戍切頁碼第69頁,第28字續丁孫
諭
異體諭
告也。从言兪聲。
附注嚴章福校議議:「《史記・朝鮮傳》索隱引作『曉也』。余謂大徐『告』字必非無本,疑『諭』下當作『告曉也』。」
《说文解字系传》(小徐本)
卷别卷五反切玄遇反頁碼第196頁,第2行,第1字述
告也。從言俞聲。
鍇注臣鍇曰:「及其未悟,告之使暁,若先諭之也。」
《说文解字注》(段注本)
卷别卷三上反切羊戍切古音第四部頁碼第362頁,第2字許惟賢第162頁,第10字
告也。
段注凡曉諭人者,皆舉其所易明也。《周禮》掌交注曰:諭,告曉也。曉之曰諭。其人因言而曉亦曰諭。諭或作喻。
从言。俞聲。
段注羊戎切。四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