𩰢
匕部16画左右结构U+29C22
康熙字典
康熙字典原文
正文
《唐韻》:疎吏切;《集韻》:疏吏切,𡘋音駛。《說文》:列也。《玉篇》:烈也。〇【按】𩰢與𩰡異。合爲一字者,非是。
注解
〔𩰢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亥集上,康熙部首是鬯部。
〔𩰢〕字拼音是shǐ,左右结构,可拆字为鬯、吏。
说文解字
《说文解字》(大徐本)
卷别卷五下反切疏吏切頁碼第163頁,第6字續丁孫
𩰢
列也。从鬯叓聲。讀若迅。
《说文解字系传》(小徐本)
卷别卷十反切色厠反頁碼第408頁,第3行,第2字述
列也。從鬯吏聲。讀若迅。
鍇注臣鍇曰:「𩰢猶纚也,羅列意。」
《说文解字注》(段注本)
卷别卷五下反切疏吏切古音第一部頁碼第869頁,第3字許惟賢第386頁,第3字
列也。
段注列當从《玉篇》作烈。字之誤也。烈,火猛也。引伸爲凡猛之偁。𩰢謂酒氣酷烈。《左傳》。嘉栗旨酒。栗讀爲烈。𩰢引伸爲迅疾之義。今俗用駛疾字當作此。
从鬯。
段注𩰤鬯灌地。臭陰達於淵泉。其氣烈也。
叓聲。讀若迅。
段注吏聲卽史聲。史與迅雙聲。《唐韵》疏吏切。古音亦在一部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