遗
意思解释
遗遺
yí基本解释
①丢失。~失。~落。
②漏掉。~忘。~漏。
③丢失的东西,漏掉的部分。补~。路不拾~。
④余,留。~留。~俗。~闻。~址。~风。~憾。~老(➊经历世变的老人;➋仍然效忠前一朝代的老人)。
⑤死人留下的。~骨。~言。~嘱。
⑥不自觉地排泄。~尿。~精。
⑦生物体的构造和生理机能由上一代传给下一代。~传。
⑧抛弃。~弃。
详细解释
动词
1.形声。从辵( chuò ),贵声。本义:遗失。
2.同本义。
遗,亡也。 遗,离也。 不遐遗。 君惟不遗德刑。 得人遗契者。 亡矢遗镞。 羊子尝行路,得遗金一饼。 小学而大遗。 行若遗。
遗簪坠屡(失落的簪和鞋。比喻旧有的东西);遗佚(散失亡佚);遗逸(指散失之物);遗宝(遗落的宝物);遗简(失散的书籍)
lose;
3.遗漏,因疏忽而漏掉。
刑过不避大臣,赏善不遗匹夫。
遗珠弃璧(喻遗弃俊才);遗才(有才能而未被发现或重用的人);遗贤(受埋没而不为世所知的贤人)
omit; leave out;
4.遗弃;舍弃。
故旧不遗。 必遗乎今。
遗世(抛弃世事,避世);遗荣(放弃荣华富贵,辞官归隐)
abandon;
5.不自主地排泄。
朔尝醉入殿中,小遗殿上。
遗溺(遗尿。不自由的排尿);遗精;遗溲(小便失禁)
involuntary discharge of urine, etc.;
6.残存。留下。
地有遗利,民有余力。
遗孽(残留下来的坏人);遗噍(残存未死的人);遗黎(亡国或改朝换代后不事新朝的人民)
hand down; leave behind at one's death;
7.缺失 。
遗火(失火);遗计(失计,失策);遗策(失策,失算)遗逸(缺失);遗算(失算,失策);遗筹(失策,失算);遗兆(失算);遗帙(残缺的书套);遗计(失策);遗紊(失误而紊乱)
lack; be short of;
8.遗忘。
三日遗忘。 审毫厘之小计,遗天下之大数。
遗失(遗忘;忘记);遗倦(忘记疲倦)
forget;
9.遗留。
因遗策。 访其遗踪。 忠烈遗骸。
遗安(指隐居田园,淡泊自守,不以官禄遗留子孙,而遗之以德行);遗下(留下);遗讥(让后人讥笑)
leave over; hand down;
10.专指死人留下的 。
遗光(遗留的德泽);遗表(大臣临死前写给皇帝的奏章);遗芳(死后留传的美好名声)
left by the deceased;
11.离开,脱离 。
遗体(身体为父母所生,故称自己身体为父母的“遗体”);遗世(脱超尘世;避世隐居)
leave;
12.堕,落下;下垂。
目眇眇而遗泣。
遗英(落花);遗粒(遗落的谷粒);遗坠(掉落)
fall;
13.废止 。
遗寺(废旧的佛寺);遗块(废弃的土块);遗壤(荒废的土地)
abolish; annul;
名词
1.遗失之物。
高祖取 楚如拾遗。 道不拾遗。
lost articles;
2.姓。
3.另见 wèi。
遗遺
wèi详细解释
动词
1.给予;馈赠。
相遗以水。 欲厚遗之。 置币遗单于。 裘葛之遗。
遗贼(给予戕害;遭害);遗赂(赠送财物);遗劳(馈赠;犒劳);遗酌(济助);遗送(赠送);遗金(赠送金钱)
make a present; offer as a gift;
2.送交;交付。
遗赵王书。 遗魏王及公子书。 遗权书曰。 以书遗操。
遗书(投书;寄信);遗使(遣使);遗秉(发放粮食);遗大(赋予重大任务)
turn over; hand over; pay;
3.输送。
强国之民,父遗其子,兄遗其弟,妻遗其夫,皆曰:“不得,无返!”
carry;
4.加给。
王事敦我,政事一埤遗我。
add;
5.另见 yí。
外语翻译
- lose; articles lost; omit
- hinterlassen, zurücklassen , verlieren
- perdre, abandonner, laisser, léguer, transmettre, omettre
康熙字典
康熙字典原文
正文
古文: 𨗮 、 𨖽 、 𨗭
《唐韻》:以追切;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:夷隹切,𡘋音夷。《說文》:亡也。《易・泰卦》:不遐遺。【註】用心弘大,無所遺棄也。《詩・小雅》:棄予如遺。【註】言忘去不復存省也。《周禮・秋官・司刺》:三曰遺忘。
又,《正韻》:失也。《前漢・賈誼傳》:功不遺矣。《後漢・桓榮傳》:慮無遺計。
又,《集韻》:餘也。《禮・樂記》:有遺音者矣。【註】有不盡之音。屈原〈離騷〉:依彭咸之遺則。【註】遺,餘也。
义又,留也。《書・大誥》:寧王遺我大寶龜。《左傳・昭十九年》:古之遺愛也。
义又,《字彙補》:便旋也。《前漢・東方朔傳》:小遺殿上。《南史・謝幾卿傳》:小遺沾令史。【註】卽俗言小便也。
义又,《正字通》:遺遺,與委蛇通。《戰國策》:出遺遺之門。【註】言其路逶迤也。《管子・樞言篇》:遺遺乎若有從治。
义又,姓。魯費宰南遺之後。
又,《廣韻》、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𡘋以醉切,遺去聲。投贈也,餽也。《周禮・地官・遺人》〔註〕:以物有所餽遺也。《左傳・隱元年》:請以遺之。
又,《玉篇》:余恚切;《正韻》:于位切,𡘋音𥌰。又,《集韻》:徐醉切,音遂。盈之切,音怡。愈水切,音唯 —— 義𡘋同。
又,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:旬爲切;《等韻》:似爲切 —— 𡘋與隨同,謙以下人也。《詩・小雅》:莫肯下遺。【註】遺,音隨 ——
注解
〔遺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酉集下,康熙部首是辵部。
〔遺〕字拼音是yí,半包围结构,可拆字为辶、貴。
〔遺〕字造字法是形聲。从辵( chuò ),貴聲。本义是遺失。
〔遺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㈠ [yí] ⑴ 丟失⑵ 漏掉⑶ 丟失的東西,漏掉的部分⑷ 餘,留⑸ 死人留下的⑹ 不自覺地排泄⑺ 生物體的構造和生理機能由上一代傳給下一代⑻ 拋棄
说文解字
《说文解字》(大徐本)
卷别卷二下反切以追切頁碼第54頁,第21字續丁孫
𨘤
異體遺
亡也。从辵䝿聲。
《说文解字系传》(小徐本)
卷别卷四反切與追反頁碼第157頁,第5行,第3字述
忘也。從辵貴聲。
《说文解字注》(段注本)
卷别卷二下反切以追切古音第十五部頁碼第293頁,第7字許惟賢第131頁,第8字
亡也。
段注《廣韵》。失也。贈也。加也。按皆遺亡引伸之義也。
从辵。貴聲。
段注以追切。十五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