謫
意思解释
謫谪
zhé基本解释
①譴責,責備。眾人交~。
②封建時代特指官吏降職,調往邊外地方。~遷。~降( jiàng )。~戍。~居。貶~。
③變異:“庚午之日,日始有~”。
详细解释
動
1.形聲。从言,啻( chì )聲。本義:有意指摘,責備。
2.同本義。
謫,罰也。 罰罪者曰謫。 國子謫我。 則自取謫於日月之災。 善言無瑕謫。 窮年不相謫發。 公會齊侯於 濼,遂及 文姜如 齊。 齊侯通焉。公謫之。 室人交遍謫我。
謫疑(指摘懷疑);謫我(譴責我);謫罵(責罵);謫譴(譴責);衆口交謫
blame; censure;
3.降職並外放。
誼既以謫去,意不自得。 謫守巴陵郡。 只因勸酒蟠桃會,誤犯天條謫翠微。
謫降(降級下放到邊遠地方);謫發(發配邊疆);謫官(謫宦。謫吏。被貶降的官吏)
exile; banish; relegate a high official to a minor post in an outlying district;
名词
1.被罰戍邊的罪人。
徙謫實之初縣。
a high official to minor post in an outlying district;
2.缺點;過失。
善言無瑕謫。
fault; mistake;
国语辞典解释
謫谪
zhé详细解释
动
1.谴责。
《左传 · 成公十七年》:“国子谪我。”
指谪。
2.古代官吏降职调任。
宋 · 范仲淹《岳阳楼记》:“滕子京谪守巴陵郡。”
谪仕、贬谪。
名
◎罪过。
《老子 · 第二十三章》:“善行无辙迹,善言无瑕谪。”
外语翻译
- charge, blame; disgrace; demote; punish
- bemängeln , schänden, Blamage (S)
康熙字典
康熙字典原文
正文
《唐韻》、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𡘋陟革切,音摘 —— 與讁同。《廣雅》:責也。《玉篇》:咎也、罪也、過也、怒也。《類篇》:罰也。《左傳・成十七年》:國子謫我。【註】譴責也。《史記・申屠嘉傳》:議以謫罰,侵削諸侯。《前漢・武帝紀》:天漢元年,發謫戍屯五原。老子《道德經》:善言無瑕謫。
义又,變氣也。《左傳・昭三十一年》:日始有謫。
又,《玉篇》:治革切;《集韻》:士革切,𡘋音賾。揚子《方言》:怒也。【註】相責怒也。
又,《集韻》:丁歷切,音的 —— 亦罰也。
又,叶竹棘切,音陟。柳宗元〈懲咎賦〉:幸皇鑒之明宥兮,纍郡印而南適;惟罪大而寵厚兮,宜夫重仍乎禍謫。
义《說文》本作𧬍。
注解
〔謫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酉集上,康熙部首是言部。
〔謫〕字拼音是zhé,左右结构,可拆字为訁、啇。
〔謫〕字造字法是形聲。从言,啻( chì )聲。本义是有意指摘,責備。
〔謫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㈠ [zhé] ⑴ 譴責,責備⑵ 封建時代特指官吏降職,調往邊外地方⑶ 變異:“庚午之日,日始有~”。
说文解字
《说文解字》(大徐本)
卷别卷三上反切陟革切頁碼第75頁,第28字續丁孫
𧬍
異體謫
罰也。从言啻聲。
附注邵瑛羣經正字:「今經典作謫。」
《说文解字系传》(小徐本)
卷别卷五反切張伯反頁碼第213頁,第2行,第2字述
罰也。從言啻聲。
鍇注臣鍇曰:「謫猶摘也。」
《说文解字注》(段注本)
卷别卷三上反切陟革切古音第十六部頁碼第398頁,第10字許惟賢第180頁,第1字
罰也。从言。啻聲。
段注陟革切。十六部。
白话解释
谪,处罚(即获罪贬官)字形采用“言”作边旁,采用“啻”作声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