判
意思解释
判
pàn基本解释
①区别,分辨,断定。~明。~辨。~据。~读(利用已知的视觉信息符号来判断新获得的视觉信息的含义)。~断。
②分开,截然不同。~然。~若两人。~若鸿沟。
③评定。裁~。谈~。~卷子。
④司法机关对案件的裁决。~词。~决。~案。
⑤古代官名。通~。~官(中国唐、宋两代辅助地方长官处理公事的人员,传说中借指阎王手下管生死簿的官)。
详细解释
动词
1.形声兼会意。从刀,半声。从刀,表明其意义与刀有联系。“半”是把牛分开。本义:分,分开。
2.同本义。
判,分也。 继犹判涣。 纪于是乎判。 若七德离判,民乃携贰。 遂判为十二,合为七国,威分于陪臣之邦。
判割(分割);判妻(丈夫去世或与丈夫离异后再嫁的妇女);判散(分散);判礼(分离;分开);判迹(分道而行);判裂(割裂;分离)
divide;
3.判决。
太尉判状辞甚巽(恭顺)。
审判(审理和判决);判词(判决的文词);判牍(判决司法案件的文书);判有罪;判无罪。
judge; sentence; condemn;
4.区别;分辨。
判天地之美,析万物之理。 故不战而强弱胜负已判矣。
判别是非;判正(分辨是非曲直)
distinguish;
5.裁定 。
公判;评判(判定胜负或优劣);判事(判决事务的是非曲直);判个死日(预知死期。判:断定);判命(判定人的命运;拼命);判析(裁决)
decide;
6.[为了评价或强调的目的] 评定做上符号或记号。
使者呈上书看时,封面上判云:“汉大丞相付 周都督开拆。”
判卷子;判阅(批阅)
mark;
7.球赛中裁定球或球员的情况 。
判发球出界;判跑垒员安全进垒。
call;
8.通“拚”。舍弃。
海波无底珠沉海,采珠之人判死采。
forsake;
名词
1.半。
凡有责者有判书。 卿大夫判县。 掌万民之判。 璋判白。 天地判合。
half;
2.判决狱讼的官 。
州判;通判;判司(官名。掌批判文牍的官);判官头(雕绘着判官的马鞍)
judge; justice;
3.裁决诉讼的文书 。
判花(花押。旧时在判决书后签字花押)
court verdict;
国语辞典解释
判
pàn详细解释
动
1.分、分开。
唐 · 柳宗元《封建论》:“遂判为十二,合为七国。”
2.区别、分辨。
《庄子 · 天下》:“判天地之美,析万物之理。”
3.分明、辨明。
宋 · 苏洵《六国论》:“故不战而强弱胜负已判矣 。”
存亡未判。
4.决断是非曲直。
审判、判刑、判案。
5.古称高位兼低职或出任地方官。如唐代宰相判六军十二卫事,宋以宰相判枢密院。
《宋史 · 卷三一二 · 韩琦传》:“除镇安武胜军节度使、司徒兼侍中、判相州。”
名
1.审判诉讼的判决文书。
《新唐书 · 卷一二六 · 李元纮传》:“元纮大署判后曰:‘南山可移,判不可摇也。’”
2.断语。
《红楼梦 · 第五回》:“后面便是一座古庙,里面有一美人在内独坐看经。其判云:‘勘破三春景不长,缁衣顿改昔年妆。可怜绣户侯门女,独卧青灯古佛旁。’”
3.文体的一种。仿判狱的文词,可见其推理、辩驳的能力。科举取士,亦以试判。
清 · 徐师曾《文体明辨序说 · 判》:“今世理官断狱,例有参词,而设科取士,亦试以判,其体皆用四六,则其习由来久矣。”
形
◎分别的样子。
判然有别。
外语翻译
- judge; discriminate; conclude
- benachteiligen, unterscheiden , erkennen, unterscheiden , richten, beurteilen , verdonnern
- juger, rendre un verdict, noter
康熙字典
康熙字典原文
正文
《唐韻》、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、《正韻》𡘋普半切,音泮。《說文》:分也。从刀,半聲。《玉篇》:分散也。
义又,《增韻》:半也。《周禮・地官・媒氏》:掌萬民之判。【註】判,半也。得耦爲合,主合其半。
义又,《周禮・秋官・朝士》:凡有責者,有判書以治則聽。【註】判,分半而合者,故書判爲辨。
义又,《前漢・翟方進傳》:天地判合。【註】師古曰:判之言片也。
义又,斷也。《唐書・選舉志》:試身言書判。
义又,《韻會》:宰相出典州曰判。
义又,通作牉。《字林》:牉合其半,以成夫婦。《儀禮・喪服禮》:夫妻牉合。
义又,通作泮。《史記・陸賈傳》:自天地剖泮。
注解
〔判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子集下,康熙部首是刀部。
〔判〕字拼音是pàn,左右结构,可拆字为半、刂,五行属金。
〔判〕字造字法是形声兼会意。从刀,半声。从刀,表明其意义与刀有联系。“半”是把牛分开。本义是分,分开。
〔判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㈠ [pàn] ⑴ 区别,分辨,断定⑵ 分开,截然不同⑶ 评定⑷ 司法机关对案件的裁决⑸ 古代官名
说文解字
《说文解字》(大徐本)
卷别卷四下反切普半切頁碼第135頁,第21字續丁孫
判
分也。从刀半聲。
《说文解字系传》(小徐本)
卷别卷八反切鋪喚反頁碼第350頁,第2行,第1字述
分也。從刀半聲。
《说文解字注》(段注本)
卷别卷四下反切普半切古音第十四部頁碼第717頁,第2字許惟賢第319頁,第4字
分也。
段注《媒氏》掌萬民之判。注。判,半也。得耦爲合。主合其半成夫婦也。朝士有判書以治則聽。注。判,半分而合者。
从刀。半聲。
段注形聲包會意。普半切。十四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