墼
土部16画上下结构U+58BC
康熙字典
康熙字典原文
正文
《廣韻》:古歷切;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:吉歷切,𡘋音激。《說文》:瓴適也。一曰土墼,未燒塼。坯,本作墼。
注解
〔墼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丑集中,康熙部首是土部。
〔墼〕字拼音是jī,上下结构,可拆字为𣪠、土,五行属木。
〔墼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㈠ [jī] ⑴ 未烧的砖坯⑵ 粉末加水做成的块状物
说文解字
《说文解字》(大徐本)
卷别卷十三下反切古歷切頁碼第454頁,第1字續丁孫
墼
瓴適也。一曰未燒也。从土毄聲。
《说文解字系传》(小徐本)
卷别卷二十六反切堅歴反頁碼第1066頁,第7行,第1字述
瓴適也。一曰不燒。從土毄聲。
《说文解字注》(段注本)
卷别卷十三下反切古厯切古音第十六部頁碼第2745頁,第1字許惟賢第1193頁,第4字
令適也。
段注《瓦部》甓下曰:令甓也。按令甓卽令適也。甓適墼三字同韵。釋宫曰:瓴甋謂之甓郭云:㼾甎也。《陳風》。中唐有甓。傳曰:甓,令適也。字作令適,零嫡二音。加瓦者俗字也。㼾甎亦皆俗字。甎古衹作專。如《斯干》傳曰:瓦,紡專也。《寸部》專下曰:一曰紡專也。皆可證。陸德明云:《字林》作塼。此許,呂各因時作《字書》之例。許意在存古。呂意在宜今也。韋注《吳語》曰:員曰囷。方曰鹿。然則鹿專者,言其方正也。亦曰墼。
一曰未燒者。
段注者各本作也。今依《玉篇》正。《韵會》作未燒磚也。燒謂入於匋。匋,瓦器竈也。上文一義謂已燒之專曰墼。此一義謂和水土入模笵中而成者曰墼。別於凷而未經匋竈也。《喪服》柱楣注。屋下累墼爲之。此必未燒者也。枕凷則未墼者也。《厽部》垒下曰:墼也。葢亦謂未燒者。今俗語謂未燒者曰土墼。
从土。毄聲。
段注古厯切。十六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