誅
国语辞典解释
誅诛
zhū详细解释
动
1.讨伐。
《孟子 · 梁惠王下》:“诛其君而吊其民。”汉 · 曹操《封功臣令》:“吾起义兵,诛暴乱。”
2.杀戮。
人不为己,天诛地灭。、乱臣贼子,人人得而诛之。
3.消除、铲除。
《国语 · 晋语六》:“以惠诛怨,以忍去过。”《史记 · 卷六 · 秦始皇本纪》:“诛乱除害,兴利致福。”
4.惩罚、惩治。
《韩非子 · 奸劫弑臣》:“圣人之治国也,赏不加于无功,而诛必行于有罪者也。”
5.责备、谴责。
《论语 · 公冶长》:“朽木不可雕也,粪土之墙不可杇也,于予与何诛?”
口诛笔伐。
6.要求。
《左传 · 庄公八年》:“伤足,丧屦。反,诛屦于徒人费。弗得,鞭之,见血。”《资治通鉴 · 卷二六 · 汉纪十八 · 宣帝神爵元年》:“今上下僭差,人人自制,是以贪财诛利,不畏死亡。”
外语翻译
- execute, kill, put to death; punish
- strafen, bestrafen
- mettre à mort, critiquer et punir
康熙字典
康熙字典原文
正文
《唐韻》:陟輸切;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:追輸切,𡘋音株。《說文》:討也。《廣雅》:殺也。《書・胤征》:以干先王之誅。《禮・月令》:詰誅暴慢。【註】誅者,戮其人。《前漢・𠛬法志》:征暴誅悖,治之威也。《莊子・庚桑楚》:爲不善乎顯明之中者,人得而誅之,爲不善乎幽暗之中者,鬼得而誅之。
义又,《釋名》:罪及餘人曰誅。誅,株也,如株木根枝葉盡落也。《周禮・秋官・司烜氏》:軍旅修火禁,邦若屋誅,則爲明竁焉。【註】鄭司農云:屋誅,爲夷三族。
义又,《易・雜卦》:明夷誅也。【註】誅,傷也。
义又,〈晉語〉:小國敖,大國襲焉,曰誅。
义又,《玉篇》:罰也。《禮・曲禮》:以足蹙路馬芻有誅,齒路馬有誅。【註】就罰也。
义又,《類篇》:責也。《左傳・襄三十一年》:誅求無時。【註】誅,責也。《周禮・天官・大宰》:誅以馭其過。【疏】人有過失,非故爲之者,則以言語責讓之。
义又,翦除也。〈晉語〉:故以惠誅怨。【註】誅,除也。《楚辭・卜居》:寧誅鋤草茅,以力耕乎。杜甫〈岳麓山道林二寺〉詩:傍此煙霞茅可誅。《正字通》:翦茅爲屋。借用誅字。
又,叶之由切,音周。華覈〈自責文〉:不敢違敕,懼速罪誅;冒承詔命,魂逝形留。
又,叶株遇切,株去聲。蔡邕〈釋誨〉:下獲熏胥之辜,高受滅家之誅;前車已覆,襲軌而騖。
考證
《周禮・秋官・司烜氏》〔註〕鄭司農云:屋誅,爲夷三族。
謹照原文爲改謂。
注解
〔誅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酉集上,康熙部首是言部。
〔誅〕字拼音是zhū,左右结构,可拆字为訁、朱。
〔誅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㈠ [zhū] ⑴ 见“诛”。
说文解字
《说文解字》(大徐本)
卷别卷三上反切陟輸切頁碼第76頁,第20字續丁孫
誅
討也。从言朱聲。
附注按:金文從戈,篆文從言。
《说文解字系传》(小徐本)
卷别卷五反切輟湏反頁碼第214頁,第7行,第1字述
討也。從言朱聲。
《说文解字注》(段注本)
卷别卷三上反切陟輸切古音第四部頁碼第402頁,第3字許惟賢第181頁,第10字
討也。
段注凡殺戮,糾責皆是。
从言。朱聲。
段注陟輸切。四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