鉏
意思解释
国语辞典解释
鉏
chú详细解释
名
◎翻土、除草的农具。
《文选 · 贾谊 · 过秦论》:“鉏櫌棘矜,非铦于钩戟长铩也。”《后汉书 · 卷八一 · 独行传 · 李善传》:“乃脱朝服,持鉏去草。”
动
1.用锄头整治田地。
唐 · 戴叔伦《屯田词》:“麦苗渐长天苦晴,土干确确鉏不得。”
2.诛灭、铲除。
《史记 · 卷一六 · 秦楚之际月表》:“销锋镝,鉏豪桀。”
两岸词典解释
鉏
chú详细解释
1.《书》用来松土、除草的农具。
乃脱朝服,持鉏去草(《后汉书‧卷八十一‧独行列传‧李善》)。
2.《书》用锄头松土或除草。
麦苗渐长天苦晴,土干确确鉏不得(唐‧戴叔伦《屯田词》)。
3.《书》铲除;消灭。∥同“鋤”。
销锋镝,鉏豪桀(《史记‧卷十六‧秦楚之际月表》)。
4.姓。
外语翻译
- hoe; eradicate, eliminate
- Hure, Nutte (S), Chu (Eig, Fam)
- houe
康熙字典
康熙字典原文
正文
《唐韻》:士魚切;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:牀魚切,𡘋同「鋤」。《說文》:立薅所用也。从金,且聲。【釋文】助也,去穢助苗也。《前漢・賈誼傳》:秦人借父耰鉏,慮有德色。
义又,治田也。《前漢・劉章・耕田歌》:非其種者,鉏而去之。又,〈兒寬傳〉:帶經而鉏。
义又,《廣韻》:誅也。《韓書外傳》:凌轢無罪之民,成威于閭巷之閒者,衆之所誅鋤也。
义又,地名。〈晉語〉:賜公南陽、陽樊、溫、原、州、陘、絺、鉏、欑、茅之田。《左傳・成四年》:鄭伯伐許,取鉏任冷敦之田。又,〈哀二十五年〉:請適城鉏。【註】城鉏,宋邑。《後漢・郡國志》:東郡有鉏城。
义又,鳥名。《爾雅・釋鳥》:鷺,舂鉏。【註】白鷺也,一名舂鉏。
义又,姓。《左傳・宣二年》:鉏麑。【註】晉之力士。
义又,人名。《左傳・莊十六年》:刖强鉏。又,〈僖二十四年〉:鄭大夫孔將鉏。《史記・齊世家》故從犂鉏之計,《左傳》作犂彌。
又,《集韻》:宗蘇切,音租 —— 茅藉祭也。《周禮・春官》司巫蒩館〔註〕:蒩,讀爲鉏。鉏,藉也,館神所止也。【釋文】鉏,子都反。
又,《集韻》:詳余切,音徐 —— 人名。《左傳・成十八年》:西鉏吾。【註】宋大夫。【釋文】鉏,仕居反,徐在居反。
又,國名。《左傳・襄四年》:后羿自鉏遷于窮石。【註】鉏,羿本國名。【釋文】鉏,仕居反。
又,《集韻》:鋤加切,音茬 —— 鉏牙,物傍出也。《周禮・冬官・考工記》玉人〔註〕:二璋,皆有鉏牙之飾。【釋文】鉏,側魚反,沈讀徐加反。又,《廣韻》:牀呂切;《集韻》:狀所切,𡘋音齟 —— 鉏鋙,相距貌。《楚辭・九辯》:圜鑿而方枘兮,吾固知其鉏鋙而難入。【註】鉏,牀舉反。
又,《集韻》:牀據切,音助 —— 與耡同,籍稅也。
考證
又《廣韻》誅也。《韓書外傳》衆之所誅鋤也。
謹照原書韓書改韓詩。
注解
〔鉏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戌集上,康熙部首是金部。
〔鉏〕字拼音是chú,左右结构,可拆字为釒、且。
〔鉏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㈠ [chú] ⑴ 鋤草翻地的農具。⑵ 用鋤頭鏟土鋤草。⑶ 誅滅;清除。㈡ [zū] ⑴ 通“苴(蒩)”。供祭祀用的草席。㈢ [zhù] ⑴ 同“耡”。古代税法名。助藉税,即十一之税。㈣ [j] ⑴ 〔鉏鋙〕也作“鉏䥏”。①不相配合。②不安貌。③机具。④釜属。㈤ [chá] ⑴ 〔鉏牙〕物旁出。器物如锯齿般参差不齐的边缘。㈥ [xú] ⑴ 古国名。⑵ 姓。
说文解字
《说文解字》(大徐本)
卷别卷十四上反切士魚切頁碼第466頁,第31字續丁孫
鉏
立薅所用也。从金且聲。
附注段玉裁依《廣韻》改為「立薅斫也」。
《说文解字系传》(小徐本)
卷别卷二十七反切蟬於反頁碼第1093頁,第2行,第2字述
立薅所用也。從金且聲。
《说文解字注》(段注本)
卷别卷十四上反切士魚切古音第五部頁碼第2824頁,第4字許惟賢第1228頁,第8字
立薅斫也。
段注斫也各本作所用也。今依《廣韵》正。薅者,披去田艸也。斫者,斤也。斤以斫木。此則斫田艸者也。云立薅者,古薅艸坐爲之。其器,曰槈。其柄短。若立爲之,則其器曰鉏。其柄長。槈之用淺。鉏之用可深。故曰斫。《釋名》曰:齊人謂其柄曰橿。橿然正直也。頭曰鶴。似鶴頭也。橿見《木部》。
从金。且聲。
段注士魚切。五部。俗作鋤。按此篆原在下文鉵䥯之閒。非其次也。故今移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