擅
意思解释
擅
shàn基本解释
①超越职权,自作主张。~专。~自。~行( xíng )。~断(专行)。专~独行。~离职守。
②独揽,占有。~权。~利。~兵(拥有兵权)。~国。~美。
③长( cháng )于,善于。~长( cháng )。不~辞令。
详细解释
动词
1.形声。从手,亶( dǎn )声。本义:独揽,专权。
2.同本义。
擅,专也。 权臣擅命也。 擅将其兵。 今乱世之君臣,区区然皆擅一国之利。
擅恣(专权放肆);擅政(独揽朝政);擅柄(独揽权柄);擅朝(独揽朝政)
arrogate to oneself; make bold;
3.占有,据有。
方五百里,赵独擅之。
擅宠(专宠,特受宠信);擅利(独占利益);擅市(独占市场);擅夕(独占宠爱);擅兵(掌握兵权);擅爱(独占宠爱);擅声(享有名声);擅名(享有名声)
occupy;
4.压倒,胜过。
画手看前辈,吴生远擅场。
文章擅天下。
surpass;
5.善于,专长于。
文擅彫龙。
不擅辞令;擅业(擅长某种学业)
to be good at;
6.通“禅”。让位。
尧舜擅让,是虚言也。
擅让(禅让)
abdicate;
副词
◎自作主张;随意。
擅入他部者,辄收。
擅干(任意胡行);擅便(擅自作主);擅开(擅自革除);擅言(随便说话);擅造(冒昧地拜访)
do sth. on one's own authority without permission;
国语辞典解释
擅
shàn详细解释
动
1.专断、独行、包揽。
《韩非子 · 孤愤》:“当涂之人擅事要,则外内为之用矣。”《汉书 · 卷四 · 文帝纪》:“夫以吕太后之严,立诸吕为三王,擅权专制。”
2.据有。
《战国策 · 秦策三》:“且昔者中山之地,方五百里,赵独擅之。”
3.精于、善于。
擅长、擅绘画、不擅言谈。
副
◎一味以自己的意思行事。
《商君书 · 定分》:“有擅发禁室印,及入禁室视禁法令,及禁剟一字以上,罪皆死不赦。”
擅离职守。
外语翻译
- monopolize; claim; arbitrarily; to dare
- aneignen , unbefugt
- exceller en, savoir bien faire qch, sans permission
康熙字典
康熙字典原文
正文
《唐韻》、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、《正韻》𡘋時戰切,音繕。《說文》:專也。《禮・冠義》:尊重事,而不敢擅重事。《史記・范雎傳》㊟〔即〈范睢傳〉〕:擅國之謂王。
义又,《增韻》:据也。《戰國策》:趙攻中山,取扶柳,五年以擅呼沱。【註】擅言固有之。
注解
〔擅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卯集中,康熙部首是手部。
〔擅〕字拼音是shàn,左右结构,可拆字为扌、亶,五行属金。
〔擅〕字造字法是形声。从手,亶( dǎn )声。本义是独揽,专权。
〔擅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㈠ [shàn] ⑴ 超越职权,自作主张⑵ 独揽,占有⑶ 长( cháng )于,善于
说文解字
《说文解字》(大徐本)
卷别卷十二上反切時戰切頁碼第404頁,第33字續丁孫
擅
專也。从手亶聲。
《说文解字系传》(小徐本)
卷别卷二十三反切時絹反頁碼第972頁,第1行,第2字述
專也。從手亶聲。
《说文解字注》(段注本)
卷别卷十二上反切時戰切古音第十四部頁碼第2415頁,第5字許惟賢第1050頁,第2字
專也。
段注專當作嫥。嫥者,壹也。
从手。亶聲。
段注時戰切。十四部。
白话解释
擅,专断。字形采用“手”作边旁,采用“亶”作声旁。
字形解说
此字始見於戰國文字。戰國文字從手、亶聲。篆文、隸書、楷書同。字從「手」為義符,表示是手部的動作;從「亶」為聲符,依《說文》,「亶」字本義為「多穀也」,此義和「擅」義無關。在六書中屬於形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