奏
意思解释
奏
zòu基本解释
①作乐(yuè ㄩㄝˋ),依照曲调吹弹乐器。演~。~国歌。~鸣曲。
②封建时代臣子对皇帝陈述意见或说明事情。启~。~议。~疏。~折。~本。~对。
③呈现,取得。~效。~功。~捷(取得胜利)。大~奇功。
详细解释
动词
1.会意。小篆字形。上为“屮”( chè ),初生的草,有上进义;中为双手形;下为“本”( tāo ),行趋之义。本义:奉献,送上。
2.同本义。
奏,进也。 敷奏以言。 以奏肤公。 各奏尔能。 予乘四载,随水刊木,既益奏庶鲜食。 相如奉璧奏 秦王。 使奏其技。 以夏进炉,以冬奏扇。 燕姬奏妙舞, 郑女发清歌。 俟封奏时潜易之而己。
奏舞(行舞,献舞);奏歌(行歌,献歌)
present;
3.特指向帝王进言或上书。
上书谓之奏。 奏平彻以闲雅。 奏对称旨。
奏书(上奏于天子的文书);奏牍(古时臣子上奏君上的书牍);奏参(向皇上奏章弹劾);奏事(臣下上书给天子论事);奏劾(上章弹劾);奏明(奏陈明白)
present a memorial to the throne;
4.演奏,吹奏。
奏而食。 要其节奏。 皆奏鸣凤。 迨半奏。辍其技不奏。更奏鸣凤。含愁更秦绿绮琴,调高弦绝无知音。
奏公(从事演奏);奏阕(乐曲演奏终了);奏假(演奏升堂之乐);奏庸(击钟);奏曲(演奏乐曲)
play; perform;
5.取得;产生。
各奏汝功。
奏绩(取得成绩;建立功绩);奏凯(胜利)
achieve; produce;
6.进(刀)。
奏刀騞然。
feed(the knife);
名词
◎臣子上帝王的文书。
在奏未上,会得进兵玺书。《后汉书·赵充国传》汉定礼仪,则有四品:一曰章,二曰奏,三曰表,四曰议。章以谢恩,奏以按劾,表以陈情,议以执异。
奏稿(奏章的草稿);奏札(臣下上殿奏对时呈给皇帝的文书);奏牍(书写奏章的简牍);奏案(批阅奏本的几桌)
memorial to the throne;
国语辞典解释
奏
zòu详细解释
动
1.进献。
《汉书 · 卷七四 · 丙吉传》:“不得令晨夜去皇孙敖荡,数奏甘毳食物。”汉 · 王充《论衡 · 逢遇》:“以夏进𬬻,以冬奏扇。”
2.古代臣下向皇帝上书或进言。
《汉书 · 卷六八 · 霍光传》:“光遂复与丞相敞等上奏。”
启奏。
3.吹弹乐器。
吹奏、伴奏、弹奏、演奏、独奏。
4.显现、发生。
《明史 · 卷八四 · 河渠志二》:“(崇祯)帝趣鸠工,未奏绩而明亡。”
大奏奇功、奏效。
5.往、走。
《新唐书 · 卷一五五 · 马燧传》:“比悦至,火止,气少衰,燧纵兵击之。悦败奏桥。桥已焚,众赴水死者不可计。”
名
1.古代臣下向皇帝进呈的文书。
南朝梁 · 刘勰《文心雕龙 · 章表》:“汉定礼仪,则有四品:一曰章,二曰奏,三曰表,四曰议。”
奏状、奏褶。
2.音乐高低抑扬的节拍。
节奏轻快。
外语翻译
- memorialize emperor; report
- spielen (V), hervorrufen, produzieren (V)
- jouer (de la musique), exécuter
康熙字典
康熙字典原文
正文
古文: 𡙹 、 𡲯 、 𡴨 、 𢽥
《廣韻》、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、《正韻》𡘋則𠋫切,諏去聲 —— 進也、薦也。《書・舜典》:敷奏以言。《詩・小雅》:以奏膚公。
义又,樂一更端曰奏,故九成謂之九奏。《周禮・春官》:九奏乃終,謂之九成。《詩・小雅》:樂具入奏。《禮・樂記》:節奏合以成文。【註】節謂曲節,奏謂動作。《漢書》作族。〈嚴安傳〉:調五聲,使有節族。
义又,𥳑類。《晉法》:召王公以一尺奏,王公以下用一尺版。
义又,人臣言事章疏曰奏。《前漢・汲黯傳》:上嘗坐武帳,黯前奏事。
义又,與腠通。《儀禮・公食大夫禮》:載體進奏。【註】奏,謂牲體皮膚之理也。
义又,與輳湊通。《前漢・成帝紀》:帝帥羣臣,橫大河,奏汾隂。
又,叶則古切,音珇。《詩・大雅》「予曰有奔奏」,叶下侮。
义本作𡴝。《說文》:从𠦎、从𠬞、从屮;屮,上進之義。今通作奏。
注解
〔奏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丑集下,康熙部首是大部。
〔奏〕字拼音是zòu,半包围结构,可拆字为𡗗、天,五行属火。
〔奏〕字造字法是会意。小篆字形。上为“屮”( chè ),初生的草,有上进义;中为双手形;下为“本”( tāo ),行趋之义。本义是奉献,送上。
〔奏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㈠ [zòu] ⑴ 作乐(yuè ㄩㄝˋ),依照曲调吹弹乐器⑵ 封建时代臣子对皇帝陈述意见或说明事情⑶ 呈现,取得
说文解字
《说文解字》(大徐本)
卷别卷十下反切則候切頁碼第346頁,第13字續丁孫
𡴝
異體𡴨、奏
奏進也。从夲从𠬞从屮。屮,上進之義。
𡲯
異體𡳡、𡲱
古文。
𢽥
亦古文。
附注段玉裁以為後一「奏」字為「複舉字之未𠛹者」。
附注《說文新證》:「甲骨文奏字象雙手持繁飾之花草樹木類工具(即『𠦪』)演奏歌舞以祈禱。𠦪也可能有聲符的功能。」
《说文解字系传》(小徐本)
卷别卷二十反切則漚反頁碼第843頁,第2行,第2字述
奏進也。從夲、從𠬞、從屮。屮,上進義。
鍇注臣鍇曰:「《史記》曰:『藺相如前奏曰。』會意。」
反切………頁碼第843頁,第3行,第1字述
古文。
反切………頁碼第843頁,第3行,第2字述
亦古文。
《说文解字注》(段注本)
卷别卷十下反切則侯切古音第四部頁碼第1989頁,第2字許惟賢第869頁,第5字
奏,
段注此複舉字之未刪者。
進也。
段注六月傳曰:奏,爲也。其引申之義也。
从夲。从𠬞。
段注竦手也。進之意。
从屮。
段注則侯切。四部。
屮,上進之義。
段注說𡹿,奏皆从屮之意。
古文。
亦古文。
字形解说
甲骨文字形從廾(),像雙手拿著繁飾的道具、演奏歌舞以獻神明的樣子。金文或作「
」,與甲骨文同形;或作「
」,左右手及舞具皆省形。戰國秦系文字則將其中的舞具斷筆為二形,篆文據秦系文字而改為從廾、從夲、從屮。夲是奮進,而屮是草木萌芽出土,也有前進的意思。隸書及楷書又據篆文而變形,已不見手持道具歌舞的樣子。《說文》又收錄二個古文,一為「
」,從尸,尸為受祭之主,表示神明,下從廾持物以奉獻。一為「
」,左旁的「
」,與金文「
」同形;右從「攴」,攴為以手持杖,與手義近可通。在六書中,甲骨文、金文、戰國文字及古文「
」等字形,屬於會意附加實像;篆文、古文「
」、隸書及楷書等字形,屬於異文會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