褋
衤部14画左右结构U+890B
康熙字典
康熙字典原文
正文
《唐韻》:徒協切;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:達協切,𡘋音牒。揚子《方言》:襌衣,江淮南楚之閒謂之褋,關之東謂之襌衣。《楚辭・九歌》:遺余褋兮灃浦。【註】襟褋襜褕,事神所用。《潛夫論》:文組綵褋,驕奢僭主。
义《六書正譌》別作𧝵,非。
注解
〔褋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申集下,康熙部首是衣部。
〔褋〕字拼音是dié,左右结构,可拆字为衤、枼。
〔褋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㈠ [dié] ⑴ 单衣:“捐余袂兮江中,遗余~兮澧浦。”
说文解字
《说文解字》(大徐本)
卷别卷八上反切徒叶切頁碼第271頁,第17字續丁孫
𧝵
異體褋
南楚謂襌衣曰𧝵。从衣枼聲。
附注段玉裁改「褋」為「褋」,並注:「《方言》、《廣雅》、《玉篇》、《廣韻》皆作褋。」
《说文解字系传》(小徐本)
卷别卷十六反切田俠反頁碼第696頁,第5行,第2字述
南楚謂禪衣曰𧝵。從衣葉聲。
鍇注臣鍇按:《楚辭》曰:「遺余𧝵兮澧浦。」
《说文解字注》(段注本)
卷别卷八上反切徒叶切古音第四部頁碼第1563頁,第1字許惟賢第685頁,第1字
褋
南楚謂襌衣曰褋。
段注《九歌》曰:遺余褋兮醴浦。《方言》曰:襌衣,江《淮南》楚之間謂之褋。關之東西謂之襌衣。按《屈原賦》當用南《楚語》。王逸云襜襦。殆非也。
从衣。枼聲。
段注各本作枼。而篆體乃作𧝵。是改篆而未改說解也。枼者,薄也。襌衣故从枼。《方言》、《廣雅》、《玉篇》、《廣韵》皆作褋。至《集韵》乃云𧝵省作褋。正誤於已改之《說文》耳。今正。徒叶切。八部。
